Pip: 河南某救援队发通报,说未经审批擅自赈灾,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做好事还需要审批,这倒是个新境界。
Mara: 这正是flourish378近期这篇文章的出发点。今天我们聊的核心问题是:志愿者现象背后的人性逻辑,以及它对制度设计意味着什么。
Pip: 换句话说,百万人自发奔赴灾区,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论据。
Mara: 对。我们就从志愿者的人性基础与制度含义说起。
志愿者:人性的证明与制度的镜子
Mara: 这篇文章要回答的问题是:汶川地震时数百万志愿者涌现,这个现象说明了什么?它对我们理解人性、设计制度,究竟有什么含义?
Pip: 文章开篇就点明了这不是一个可以用"雷锋精神"打发的问题。原文写道:"浩浩荡荡的志愿者队伍向人们宣示着人性的一个重要方面。"
Mara: 这句话的分量在于它后面的推论。文章引用桑塔费研究所的仿真实验:所谓"强互惠者",即愿意为维护合作秩序支付个人成本的人,比例可多达37.2%。这不是凤毛麟角,而是相当可观的一个群体。
Pip: 37.2%——将近四成人愿意为合作秩序付出个人代价。这和"人都是自利的"这个经济学默认假设,差距相当大。
Mara: 文章的核心论断正是在这里展开:有效的制度结构不能只靠他律,也就是外部激励和强制力,还必须依赖自律制度。道德规范、公民精神这些东西,是制度能运转的前提,而不是装饰。
Pip: 所以问题就来了——如果制度设计从一开始就假定人只会自利,那它其实是在主动压制那37%的人。
Mara: 文章对此有明确的历史梳理。计划经济时期假定人是道德人,结果证明是错的;改革开放后转向经济人假定,创造了经济奇迹,但同时"忽略了人的公益心和慈善心,导致了对非政府的非营利组织的不解,严重压抑了它们的发展"。
Mara: 文章进一步指出,志愿者的大量涌现还暴露了一个组织层面的缺口:有组织的志愿者更有效率,但因缺乏相应制度环境,募款、人力配置、志愿者自身的安全与权利都无法得到保障。
Pip: 也就是说,光有善意还不够,善意需要有制度空间才能稳定发挥作用。
Mara: 文章的结论是:志愿者的组织化和常态化,才能使社会制度结构更丰富、更成熟。公共物品的供给,不应只是政府的专利,民间社会是不可或缺的参照与补充。
Pip: 而那份"未经审批赈灾造成恶劣影响"的通报,恰恰说明这个制度空间至今仍未打通。
Mara: 人性中有善端,制度应当为它留出空间,而不是将它纳入审批。
Pip: 下一次,我们看看盛洪教授还在追问哪些被遮蔽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