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自发秩序吗?
——在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高端读书会上的发言
盛 洪
刚才吴思提的问题非常好,具有挑战性,能让我们更深入讨论。吴思一贯的思路还是那样,要突破哈耶克的框架。哈耶克的假定是在现代或者现有的国家或法律框架下的自由,吴思从自己的历史学角度,提出国家之前或之外的情形,我觉得非常好。其实我可以把吴思的这样一种假设情境,加入进来扩展讨论范围。我觉得可以是两种情境,一种情境是在没有政府情况下的自由,这种自由肯定跟我们现在理解的有政府还是不一样的,应该说这也是自由,但是这种自由跟有政府条件下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它有使用暴力的自由,也是在人和人之间。人和人之间相对是平等的,但是不完全平等。因为有的人更高,更有暴力优势,这种情况是存在的。但是我们也并不妨谈这个时候人和人之间自由互动和自由互动所形成的一些规则。
实际上人类社会的历史到现在为止都可以说没政府的历史要比有政府的历史长得多,只是我们不知道,没有记载。这种历史中,我们可以想象大家可以使用暴力,但是也形成了不使用暴力的规则,但是这种规则没有强制性,所以有很多有暴力优势的人会突破这个规则,但是不能否定有政府之前形成的习俗,它的重要性对后来的有政府以后的人类社会秩序产生重要影响。甚至政府就是提供的维护这些规则的服务,如果没有前政府的规则,新的政府会无所适从。正是这样一种自发的秩序,形成了某些人和人之间共同遵循的规则,但是也不能防止有些有暴力优势的人去使用暴力,导致的结果就是所谓国家的诞生或者政府的诞生。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其实政府的诞生或者国家诞生就是自发秩序的结果,这个问题哈耶克是讨论过的。哈耶克说国家就是自发秩序的结果,你不能说这是一个建构的结果,它不是的,由于大家对民间有暴力优势的人频繁使用暴力的厌烦,所以他们欢迎一个政府,这个政府肯定是要集中暴力资源,然后对那些民间有暴力优势的人,随便使用暴力的人加以弹压,这也是自发秩序的结果。而这个国家的自发秩序是使得自由更多。根据哈耶克讲的最简单的对自由定义,就是所谓强制性降低到最低程度,国家的诞生实际上是强制性降低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自由不是建构的,它就是自发秩序的结果。
关键在于,可能吴思用的自由概念跟我们不太一样,吴思用的是大历史概念,这个大历史概念是有问题的。首先要承认人类早期国家大多数都是君主制的,而君主制按照现在的观点是要被否定的。但不是的,它是巨大的改变和创新,它带来了很多福利,而且带来了自由的增加。比如夏,那还是在新石器时期,那时候不可能拿着石头建立一个国家,所以最早期的国家是提供公共物品的,为什么大禹治水?这是公共物品,我带领大家去干,给国家提供公共物品,这个国家还没有税,税是很晚近的词。最开始的税是祭神的,不是交给人的。所以实际上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最早是有一些热心公益的人带着大家治水,我理解国家是从家里面产生的,家庭不断扩大产生的。所以不能说君主制国家就是专制国家,就没有自由,按照汉娜. 阿伦特的说法,君主制还要分绝对君主制和有限君主制,后者就是君主立宪制,这也是有自由的。历史也是有渐进的,是自发秩序的过程,所以这个角度可能也要去考虑。
还有所谓的“权宜”概念。哈耶克说的“原则”是指正当行为规则,哈耶克讲的是这个规则首先是要为政府所实施的,假如政府不能实行正当行为规则的话,整个社会要垮掉了,政府实施正当行为规则是最基本的行为规则,不是具体的行为规则,比如紧急状态是由宪法规定的,要经过议会同意,所以它并不能违反正当行为规则,如果经过了正当程序,就是符合原则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紧急状态符合原则,我觉得还是站得住脚的。我觉得这并没有突破哈耶克的框架,因为所谓的习俗就是通过试错而形成的,什么叫试错?习俗有错,这个错可能是我们当下能够看到的,错了可以不遵循,可以调整,习俗就会变。这个原则最根本的一点,是习俗可以根据正当原则进行调整的,它是开放的,比如裹小脚就可以改,杀害同性恋的习俗可以改。哈耶克是相信这个习俗,一直到今天的互动的基本规则是有效的,而不是凝固在那儿的某一个死的规则,永远不变的。
我接着上午讲一讲,涉及到政府是不是自发秩序。应该是自发秩序生成的。但是吴思说政府不是自发秩序的结构,是人造的组织。我可能提一些不同的看法。在我们看来,政府不仅是自发秩序生成的,而且它可能至少在最初表现为自发秩序的结构。当然这是我的想象,因为早期政府是大家很难去还原的。按照我的猜想,尤其在中国,政府起源于家庭的扩展,在前政府时期,其实不是没有秩序,而是有秩序的,这就是家族秩序。这个秩序可能是越来越有某种强制性,但是又不是完全的强制性。这就是一个家族的不断扩展,家族就是生出来的。在家庭内部实际上是有秩序的,所以后来像儒家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生成的,再往前扩展一点就很大,不得不依赖某些强制性手段。国家的诞生就是社会不得不面对那些所谓市场失灵和自愿谈判的失灵产生的制度,这样的制度在某些时候不得不强制实施某些秩序。这个时候出现的国家,和前国家之间并不是有非常截然的界限。原来就是家庭制度。到了国家出现,最初也体现为家庭秩序的扩大,只不过有些地方加上了强制性。
我记得我看钱穆的《中国历代政治之得失》,印象最深的是,他讲最初汉朝政府中的官名,最开始就是用的家庭里的职位,如光禄勋,原来就是家里庭院中的一个门房。在最早的政府是官名,是家庭中有些职位逐渐变成了政府的官员,所以并不是突然创造出来的。包括政府的很多制度,尤其像祭祀仪式,都是从家庭祭祀仪式,是民间祭祀仪式中直接拿来的,所以这并不是有截然不同。当然我承认到了现在,可能会有更强的人为组织的迹象,尤其从最初生成和演进过程中,它还是自发的秩序在起作用,是借助于自发秩序不断生成和演进政府的组织。这也是我完全瞎想的,没有什么特别的定论。
2017年7月27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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