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石油原董事长王宜林涉嫌受贿9000亿元的消息,让人震惊又愤怒。震惊的是贪腐金额又创新高,达到一般人不可想象的天文数字。据说9000亿现金可装满600多辆载重15吨的货车,或32架空客380运输机。按国家GDP计算,全世界有154个国家GDP 低于9000亿元(世界银行2015年按当时美元计算的数据)。王宜林真可谓“富可敌国”。愤怒的是,在全国经济低迷,大量青年找不到工作,普通百姓在市场中挣扎备尝艰辛的时候,一个国企老总竟可偷窃掠夺足以影响宏观变量的财富和货币。2024年7月,大陆中国的流通中货币(现金)约为118840亿元,9000亿相当于其7.5%。比较宏观货币政策一般一次只调整准备金率或利率的0.5~1%,这个数字会带来显著得多的宏观结果。
然而,愤怒归愤怒,我们还要冷静下来分析一下这件事情的制度原因及其全局性影响。我在此前说过,一个最大的制度问题是,中石油及中石化凭什么获得如此高度的垄断权——我说是“自上而下、由内而外”的全面垄断权。其所依据的仅是一纸行政文件,即38号文件——《关于改革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的意见》,。这是一两个行政部门密谋制定的文件,打着整顿石油市场乱象的旗号,赋予了“三桶油”垄断权。这个文件在立法层次上根本不入流,只是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的一个《意见》,连“部门规章”都算不上,遑论法律正当程序,没有丝毫合法性。所谓“自上而下”是指从上游的勘探开采到下游的批发零售,所谓的“由内而外”,是指的不仅垄断国内市场、而且垄断原油和成品油的进出口。
不仅如此,垄断国企还享有免费或低价使用国有土地、国有银行贷款等国有资源,并且其管理层和工人的收入在相当长时间内不受限制,到后来为了应付强大的社会舆论,才象征性地限制了高管收入与平均收入的倍数,但这管不住国企内部人整体收入的水涨船高。我们在2013年的研究报告《中国原油与成品油市场放开的理论研究与改革方案》(Sheng and Qian, 2015)中绘制了一张“石油垄断企业攫利图”,大致描绘了垄断国企侵夺劫掠全民财富的情况,如下:
图1 石油垄断企业攫利图

然而,这张图还是忽略了一个重要部分没有计入。我们仔细想一想王宜林的罪行是“受贿”,而不是“贪污”。这意味着他的非法收入不是来自这张图中涉及的部分,即不是来自中石油通过垄断和优惠得获得的账面上的财产,而是在这之外。这才是“受贿”。不过这不意味着他的非法贪腐与垄断无关,其实正是这种高度的垄断,才创造了高额的潜在租值,他手中的权力才变得更值钱,他才得以受贿到天文数字。例如虽然在打破垄断的舆论压力下,2014年开始逐年增加了民营企业的原油进口配额,但与民营炼油企业的能力相比还有巨大缺口(70%以上),并且2020年以后配额又在减少。因而将中石油控制的进口原油转给民营炼油厂,或直接转售,或“委托加工”,就会创造大额增值。民营炼油企业虽然成本低,却由于其零售点受到限制,大量成品油只能到“两桶油”的加油站销售,这都是要过垄断关的。可以说,高度的全面垄断是“9000亿”的重要来源。
现在让我们后退几步,更全景地看看这个问题。我在几年前写过一篇题为“局部产权理论与国有企业幻象”的论文,我在其中指出,国企高管的获罪率是民营企业家的94倍。何以如此呢?原来,国有企业看起来很光鲜,实际上是一个陷阱,而挖这个陷阱的不是别人,就是这些国企高管自己。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在大陆中国的体制内,国企高管与行政官员同属一个群体,两者之间可以互换身份。行政官员制定政策时,就会倾向于国企,当他们从行政部门退出后到国企任职,就可以兑现他们制造的政策红利。于是我们看到了各种有利于国企的优惠政策,从垄断权到免费低价的国有资源。我们估算,经过一系列的行政操作,像中石油这样的垄断国企的“劳动报酬份额”可以比正常的高出61.2个百分点(Sheng, 2021)。有如此巨大的额外利益,自是退出行政部门的官员的好去处。然而,这样一个制度设计有一个致命的限制,那就是它只能将一巨大利益归属于一个集团,而不能确定给某个个人。如此巨大的利益必然吸引众多的竞争者。这时这个利益集团的人不再是同一战壕里的战友,而是你死我活的竞争者。因为国企高管的岗位空缺有限,要想进去,就要把在位者挤走。
所以任何一个获得国企高管职位的人都想利用垄断特权大捞一把,但他们的非法行径败露的概率大于100%。为什么呢?首先几乎没有一个非法攫取财富的人愿意锦衣夜行,他们自己或他们的家人会因情不自禁的炫富而暴露。即使他及家人都很谨慎,还有无数只眼睛在盯着他们呢,这就是觊觎这个位置想取而代之的人;甚至他很清白或只有很小的错误,也还会被诬陷入罪。所以这个到国企任高管的人的下一个地方必定是监狱。如果他不想贪图国企的非法利益他为什么要到国企来,如果来了以后他不贪岂不是白来了吗?而整体地看,他的如此下场难道不是他及他的同道们共同促成的吗?这是一个制度陷阱。可悲的是,这个陷阱是被陷者自己挖的,还在上面放了丰盛的诱饵。更可悲的是,他们不知道这样的制度因果关系,还在为捍卫国企的特权——保卫陷阱挺身而出。进监狱就是对他们滥用权力侵夺社会和民众利益行径的天罚。
这种制度陷阱依国企层次的不同,享受垄断权或优惠特权的不同,掌握权力多寡的不同,而大小、深浅和疏密不同。我在“局部产权理论与国有企业幻象”一文中总结道,“越是有‘油水’的企业,高管获罪几率越高;越是职位高,越有可能落马。例如石油行业因为垄断和其它优惠政策,是油水大的行业,所以石油产业的高管获罪率很高。如仅在2014年至2015年的一年多的时间里,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等“三桶油”公司就有12名高管落马(《法制晚报》,2015)。中石化连续有三届总经理陈同海、王天普和苏树林先后落马(程真,卢梦君,郭琛,2015)。另据统计,从中共十八大到2015年11月,共有171名国企高管落马,其中总会计师、办公室主任等共15人,约为9%;副职和其他班子成员共52人,约为30%;董事长、总经理或党委书记共104人,占总数的61%(赵振宇,2015)。显然是职位越高,获罪几率越高。”(Sheng, 2021)这个比例数字可以用下图表示。
图2 国企高管获罪频率(中共十八大~2015年11月)

我们一般都假定,作到国企高管的人受过高等教育,是很聪明的人,然而上述事实证明,他们的聪明只是小聪明。他们只看到眼前利益,而没有看到其背后的制度必然性。另外的原因可能是他们的智慧已经被他们所处的环境氛围所遮蔽。人们奇怪,9000亿是一万辈子也花不完的钱,王宜林们所为何事?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在他周围,有着贪腐竞赛,这涉及到虚荣心,就如有些贪官攀比情妇多少是一个意思。钱只是个数字,不过他只知道多少,已搞不清好坏。另外一点是,谁都清楚,非法获得的财产不是财富,而是罪证。当王宜林的别墅地下室被发现的那一刻,他恐怕真的希望那里空空如也。如此巨款,他不敢花,那就没有一点财富的意义;“财富”就是花费起来心安理得。如果不花,只有保存下来等待某一天被发现,作为自己犯罪的证据。于是我们看到,尽管有多个前车之鉴,这些“聪明人”就像飞蛾扑火一样,前赴后继地经国企走向监狱。王宜林们难道聪明吗?
9000亿元是一个巨大规模。2023年中国前十名上市公司有四家的市值还不到9000亿元。况且这还是市值。说到现金或许它们谁也达不到9000亿元。如此巨大规模远不是一个人就可以玩转的。这些合法公司尚且需要数万员工共同努力奋斗才能名列前茅。2023年,中国移动的员工数量为451830人,贵州茅台员工总数为31916人。如此大规模的非法受贿难道会神不知鬼不觉?一个合理的推论就是,这绝不是王宜林一个人的犯罪,而是一个窝案,是一个有组织的集团犯罪。如果平均每笔贿赂500万元,也需要180000次。从王宜林任中海油董事长算起,到他卸任中石油董事长约十年的时间,平均每年也要18000次受贿。他要频繁地将巨额现金运进别墅地下室,还要安排对应的操作,他自己不会这么辛苦吧。要集体犯罪,就不能随便用人,就要用自己可靠的人。于是他就要呼朋唤友,将自己的人安插进来。为了激励他们并使他们保密,还要给他们好处,于是我们推断,整个团队受贿的金额绝不止于9000亿。
我们在网上看到王宜林的一段讲话视频。他一脸正气,谴责“贪腐是政治雾霾”,必须加以清除。这样的语言和表情与那个受贿了9000亿元的人形成了绝大的反差。比外部印象反差更难接受的,是当我们揣测他的心理时,很难想象他如何能弥合语言与行为如此巨大的鸿沟。我们一般都相信“人之初,性本善”,“不能说谎”是每个正常的人从小从父母或老师那里最早学到道德信条之一。孟子说,人有四善端,其中包括是非之心和羞恶之心。这是人的本性。当他在地下室藏着9000亿不义之财而大谈“清除贪腐”时,他得需要多大的力量才能压制住是非之心和羞恶之心呢?应该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功。我们猜想,他的这套功夫是在其宦途中练就的。一路上一定是有许多说谎不脸红的人,因说谎而获得提拔,久而久之,他就把他们作为榜样。在说这句谎言之前,他必定说了无数的谎言,才能将自己的心锻炼得无比无耻和坚硬,才能练就绝活登上高位。我们在他这里看到,道德——一种无形制度也已崩坍。
最后,我们奇怪,既然纪检监察机构有那么庞大,有那么多人,现代技术有那么先进——能够迅速定位一个核酸阳性的人的移动位置,为什么在王宜林受贿9000亿元以后才将他抓获。法律规定,受贿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就可以立案,金额在3万元到20万元的是“数额较大”,20万到300万元的是“数额巨大”,300万元以上的是“数额特别巨大”。纪委监查机构应该在9000亿的1/18000000的时候就该立案侦察,至少在1/300000时候就该将他捉拿归案,这时他已犯下重罪,根据刑法,他将被判处十年以上徒刑以至死刑。横向对比,日本著名的洛克希德案中田中角荣首相受贿的“巨款”只是5亿日元;2022年出现的“欧洲史上最严重的贪腐丑闻”,其赃物赃款也只是“电脑、手机和约60万欧元的现金。”(沈钦韩,2022)最近美国参议员鲍勃·梅嫩德斯被曝受贿金额“高达”250000美元(日新说,2024)。这些都不到9000亿元人民币的零头。这种数额上的巨大差距难道不是腐败程度和反腐效率的量化指标对比吗?与其说大陆中国的纪检监察机构效率低下,不如说它也犯了罪——渎职罪。
然而,在技术上,我们相信纪检监察机构早就应该发现王宜林们的犯罪事实。如果我们知道国企就是一个制度陷阱,纪检监察人员只需像猎人一样守在陷阱旁边就够了,况且受贿的频率如此之高,平均每天约50次,想不碰到都难。但是为什么直到9000亿才发现呢?这又是制度问题。首先是将权力变成对任何自由表达的压制,任何揭露贪腐的声音都会被及时压下去;第二一旦有些许泄露,打到纪检监察机构,由于权比法大的潜规则仍然在这里起作用,最初的、或相当大的贪腐行为会被包庇、化为乌有;最后,有些监察机构不务正业、滥权他处,将资源用于侵夺民营企业,真正的本职工作反而不作。如据报道,丹东市振安区监察委员会竟留置传音公司——一家外地民营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晓看,2024),其目的显然是滥权敲诈该公司的财产。这种行为完全在监查机构职权范围之外。如果这件事情属实,并且相当普遍,“9000亿”的答案就很清楚:本来用来维护法律和纪律,打击贪腐的机构和制度,没有用来监察、打击和震慑贪腐,反而有其自身的利益,滥用它被赋予的公权力侵犯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利。
有人将王宜林贪腐事件归因于他的个人道德问题。然而与9000亿成捆的厚重现金相比,这样的理由显得太过单薄了。我们说,贪污受贿5000元是道德问题,贪污受贿9000亿元仅凭道德败坏就能做到吗?康芒斯说,制度是个人能力的放大。坏的制度也可以把个人道德败坏放大,能把坏事放大千万倍。如本文前述,如果没有石油国企的高度垄断权,如果没有行政官员-国企高管集团滥权赋予国企各项优惠特权,如果没有官场的说谎文化和贪腐攀比,如果没有违宪压制公民的自由表达权利, 如果没有挂着纪检监察牌子的机构的置若罔闻和滥权他处,5000元是绝不会放大到9000亿元的。“9000亿元”的出现已经是极端危险的信号,但更加危险的,是否认它是个制度问题。因而,如果这个社会还不被这个极端贪腐案例所警醒,对着病入膏肓的制度崩坏王顾左右而言它,任由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机制变为违宪和违法的工具,则“丧无日矣。”
参考文献
《法制晚报》,“三大油企落马官员近半山东籍”,2015年5月8日。
程真,卢梦君,郭琛,“石油系统反腐再达高潮 中石化连续三任总经理被查”,《搜狐财经》,2015年10月8日。
日新说,“美国再曝贪腐丑闻:贿赂金额高达25万元,曾向州检察长施压”,《腾讯新闻》,2024年6月9 日。
Sheng and Qian, A Theoretical Research and Reforming Solution on Opening the Markets of Crude Oil and of Petroleum Products, World Scientific Pub Co Inc, 2015.
Sheng,“A Theory of Partial Property Rights and the Illusion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Man & the Economy, 2021, Vol 8, Issue 1, p21
沈钦韩,“欧盟曝出‘史上最严重的贪腐丑闻’:欧洲议会4人被控腐败被捕,副议长被剥夺职务”,《文汇报》,2022年12月13日。
晓看,“丹东撒网传音,意在远洋捕捞?”微信公号《晓看》,2024年9月8日。
赵振宇,“部分被查处国企高管案例分析”,《中国纪检监查》杂志,2015年第6期。
2024年9月9日于五木书斋

赞赏本文
随意
US$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