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按:布林肯访华,是又一次改善送中美关系的机会。看布林肯的相关讲话,他是既爱美国,又爱中国的。爱美国,他信誓旦旦要保护美国人民的利益;爱中国,他劝当局遵守中国宪法,并反思一下什么是对中国更好的国际关系和战略。可能只有“产能过剩”是有争议的,但这并非企业行为所致,或许是政府的产业政策过猛所致。三年前的这篇报告提出了“防止中美脱钩的中方最优选择”,是从经济学角度看,有些看来是美国施压,其实在制度规则上有利于中国。如中国将关税降低到与美国同等的水平,看来是中国的让步,其实是对中国有利。如果中国能够纠正“国内市场开放不对等,关税不对等,法治不对等,表达自由不对等,产权保护不对等,外交使团待遇不对等,记者不对等,等等”,将会对中国走向宪治产生积极影响。(2024年4月30日)

一、保持与美国原有的全部经济关系,将关税降低到与美国的对等水平
对于中国来讲,最优的选择是保持所有原来与美国的经济关系,包括高科技产品和技术的购买,金融市场的关系,贸易关系,教育与科研方面的合作。这是因为,中国大陆自1978年以后的改革开放,在国际上主要依赖于与美国的良好关系与合作。这不仅在于美国为中国企业提供了巨大市场,以美国为主的世界贸易体系和政治规则,更重要在于,中国从美国学到了大量的有关制度的知识,如市场制度,企业制度和法律制度等等。中国甚至直接获益于在美国培育的人才。这是“中国奇迹”的重要因素之一。
如果中美全面脱钩,如贸易脱钩会使中国大陆会立刻失去美国及其盟国的巨大国际市场,金融脱钩会失去巨额资金资源和对企业价值的真实评价,如果只是高科技产品脱钩也会使中国大陆的许多企业立刻停产,高科技的教育或技术合作脱钩也会使中国大陆的高科技发展失去美国的资源。当然更重要的,就是使中国大陆失去美国的制度资源,这会导致市场化和法治化的改革放慢或停滞。
当然中国大陆以往的与美国的关系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中美贸易谈判中都有提及。如知识产权保护,国内市场垄断,政府补贴和互联网开放等问题。然而这些问题也同样是中国国内需要解决的问题。在中国申请的专利数早已在数量上成为世界第一的情况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中国企业。打破石油、电信、电力、铁路和银行业的垄断,会改善市场制度,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取消政府补贴将国有企业改造为市场上的公平竞争者,可以迫使国有企业改革。互联网已经是一个虚拟空间的巨大市场,限制进入就相当于网络保护主义,因而放开数据流动有利于消费者获得更好的网络服务,有利于打破互联网服务的垄断。这些都是对中国有好处的。
中美以往的贸易关系唯一需要改进的地方,就是要将不对称的关税调整为对称关税水平,即将中国对从美国进口的关税水平(加权平均6.3%)降低到美国对中国的关税水平(2.9%)。这样做,不仅是向美国表达善意或让步,而且对中国大陆本身也有好处。第一,如前所述,中国作为绝大多数产品的世界第一大市场,享有“巨国效应”,因而有着比美国还大的规模经济,可以弥补中国企业在管理和技术上的劣势,甚至更有优势。所以中国企业不怕对等关税;第二,中国大陆长期累积的贸易顺差会带来过多的货币供给,导致通货膨胀压力,劳动力成本过快上升,削弱国际竞争优势。主动地降低关税,减少贸易顺差有利于中国大陆在这一战略性转折关头作出正确决策。
中国执政党和政府显然清楚保持与美国以往的经济关系有利于中国大陆,中共政治局会议提出“绝不脱钩”。对于消除不公平行为,如保护知识产权,打破垄断,取消补贴和开放互联网,虽然缺少实际行动,但有文字上的承诺,这就为认同这些原则提供了基础。对于采取与美国同等的关税水平,目前虽没有明确的态度,但与消除不公平行为相比要容易得多,并不存在很大困难。
二、若如此,中国需回归市场、法治和表达自由,最重要的,就是要保护产权
尽管与美国保持以往经济关系,绝不脱钩,对中国大陆有利,但现在美国要求改变,至少要在战略性高科技方面脱钩,甚至还会扩大到其它方面。美国之所以这样做的原因,是它认为中国大陆在近些年偏离了改革开放路线。因而,中国若要保持与美国以往的经济关系,最重要的不是向美国要求不脱钩,而是消除美国脱钩的基本原因。因而中国大陆若要达成不脱钩的目标,最重要的方法就是回到市场化和法治化道路上去,遵循市场规则,法治和表达自由原则。
这样做,不应是迫于美国压力,而是出于中国大陆本身的需要。改革开放已经证明,市场规则,法治和自由表达原则是中国经济取得瞩目成就的最主要原因。只是在改革过程中,国企垄断集团和行政滥权集团想利用公权力分割更大的财富蛋糕,且暂时没有显现出过大的损害,就将中国奇迹归功于自己,使人们误以为符合特殊利益集团利益的转向会使中国继续崛起,甚至误导了美国人的判断。实际上,近些年在中国大陆出现的对市场,法治和表达自由原则的违背,已经造成了中国经济的衰退和社会环境的恶化。
最集中的体现,是对产权的破坏。这包括对公民住宅的非法强拆,对民营企业产权的任意侵犯。不少地方政府,如北京,山东,河北,海南等地,侵犯宪法保护的住宅权,滥用公权大规模非法强拆公民住宅,破坏了公民对产权受到保护的信心;在全国,有大量企业家被以“黑社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名构陷入狱,财产被没收;河北大午集团因与徐水国营农场的土地纠纷而被警方集体刑拘;也在打击民营企业家对其自身及财产安全的信心。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人或者考虑移民海外,或者干脆关门停产,更遑论继续投资。这都会在中期内导致中国大陆经济的严重下滑。
在另一方面,中国大陆国内违反市场制度、法治和表达自由原则的行为,具有一定程度的暴力性质,而非和平性质,并且可能将这些规则推向境外,直接损害这些国家及其公民的利益,会向外释放敌对性质的信息。这会使其它国家更为明确地认为,中国大陆是敌人,至少是潜在敌人,从而坚定与中国的脱钩。
中国政府反对脱钩的努力,不应只是在口头上表现得很坚决,而是要有实际行动。如果中国大陆遵循市场规则、法治和表达自由原则,就是在向世界发出最强的“非敌意”信号。因为这些规则和原则都是以和平方式公平解决纠纷的规则和原则,因而具有非暴力性质,而无对他国的威胁。这些信号也一定会影响美国国内对中国大陆的性质的判断,将中国视为对手而非敌人。美国当选总统拜登已经表示,中国是“竞争对手”。但这一表态暂时并不能改变美国国会对中国性质的判断。只有中国大陆真正作出实际行动,才会影响美国的政治结构,将中国回归到以往的战略竞争对手的定位上。
三、中国无法在违反市场、法治和表达自由原则的环境下发展战略性高科技
战略性高科技的发展依赖于一整套制度环境,简单地说,就是市场制度,法治和表达自由原则。而且其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能够不断产生创新思想的机制,让创新型科技精英和企业家脱颖而出的环境。尽管中国自改革开放以后逐渐朝着这个方向发展,但还远没有达到美国的水平。这些年中国科技水平的大幅度提高,有赖于在与美国的合作和交易,弥补中国在制度环境上的短板。例如与美国科研机构和大学的合作,中国留学生和访问学者在美国高校学习等等。
而在美国芯片脱钩的情况下,中国至少在中期内,即在5到10年的时间内,不可能弥补这一短板,甚至在长时间内,20~30年也可能不能弥补。这是因为,生产芯片需要一个全方位的制度环境,即中国行业专家所说的“产业生态圈”。这首先需要有在世界上顶尖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其首要原则就是自由表达,且要经历相当长的时间。否则不可能聚集一流的教授,形成宽容开放的学风,也就不可能培养出优秀的高科技人才。中国在20世纪60~70年代发展出“两弹一星”的人才,也主要是在美国或其它西方国家学校毕业归国人员。即使是在现在的芯片产业中,也主要是在美国学习的归国人员。而在美国战略性高科技脱钩包括限制科研合作和高校学习的情况下,中国的人才来源就会中断。
美国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另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是进行基础理论研究。基础理论的创新是与传统理论有很大差异的理论的诞生,这会导致颠覆性的技术方法突破,从而是战略性高科技的主要因素。而基础理论的突破是没有方向的,是依赖于教授或研究人员的个人兴趣,在没有直接功利目标环境下的随机探寻。而只有在大量的随机探寻情况下,才有最大的概率出现理论创新。在这时,非营利的性质又要求大学和科研机构能够获得市场之外的资源,如社会捐款和政府资助。而在美国有着全世界最发达的民间基金会体系,政府的科学基金的90%用于对基础研究的资助。而在中国的大学和科研机构中,还是由行政部门支配,学术研讨受到限制,他们的研究课题的选择空间较小。更因为民间基金会有严格的审批制度而极不发展,政府的科研基金的90%用于应用研究,且申请评审机制也不公正透明,因而鲜有在基础理论上的创新。
将理论转变为产品的是应用研究。支持和推动应用研究的不仅是资金,更重要的是研发团队的组织和规则。只有在竞争市场中拼搏出来的研发团队,才具有高效的研发能力。而在中国,越是核心技术,越是担心被“卡脖子”,政府就越要介入。如在芯片供应受到美国限制的威胁下,中国政府以“举国体制”,对中国科学院下军令状,要求攻克芯片光刻机等难题。然而这种政府主导的研发本身就有很多弊端,用政府的方法分配科研资金,在政治还不清明的情况下,就更要靠权力和关系,以及舞弊。政府资金不会有效地分配到有创新能力的人手里。使用了政府资金,研发团队就不会实行市场规则或企业规则,而是行政规则,就不可能真正做到奖功罚罪,团队就会缺乏创新能力。
到了生产阶段,如果采取反市场和法治的作法,就很少可能取得成功。一些人会强调中国过去曾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封锁下发展出“两弹一星”,来证明也能发展芯片产业。然而两弹一星与芯片的重要区别是,两弹一星没有大规模需求,而芯片生产的成功恰是需要市场上的大规模需求。两弹一星可以不计成本地生产出来,但芯片必须获得市场认可,形成大规模需求,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才能降低单位生产成本,也才有本钱与其它企业竞争。这已为几十年来中国芯片产业的发展史所证明。由政府出资主导的“908工程”失败了,“909工程”虽然以市场为主导有所改进,但也只取得了有限成绩,用其100亿元资金建成的华宏公司也只占有世界市场的1.4%(陈芳,董瑞丰,2018,第217~225页)。
更为重要的是,芯片产业也是一个分工体系,需要有核心知识产权,设计自动化工具,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制造外包和测试,设备和材料等。中国目前具有实力的芯片产业只有华为海思和中芯国际,但分别只是芯片设计和外包代工,且占世界市场份额的很小一部分,更要受到芯片产业链中主导的美国的牵制。如华为海思因芯片设计软件受美国和英国的公司控制,其业务量已减少了一半(银发老郭,2021)。如果中国要建立起芯片产业的全产业体系,仅凭巨额投资,在中期内完全没有可能。如2014年中国政府牵头设立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已高达1250亿元(陈芳,董瑞丰,2018,第226页)。近年来在政府的推动下,又有大量资金涌入芯片产业,约上马了1032个项目,共投资1218亿元,但其中不少项目,如武汉弘芯和贵州华芯等都失败了,出现了“烂尾潮”(银发老郭,2021)。
因而,中国的最佳策略只有回归到市场、法治和表达自由原则上来。一来可以表明,中国遵循以往的世界经济和政治规则,从而不会成为美国及其盟国的敌人,促使美国放弃脱钩;一来可以充分利用市场规则获得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好处,充分尊重法治以保证国内技术精英和企业家的安全和产权,并保证资源能够流向最具创新能力的技术人员和企业家,充分保证表达自由的宪法权利,从而为有学术传统积累和有创新能力的大学铺平道路。
四、积极的对等原则
同对美国一样,对等原则也是中国要遵循的最优原则。应该强调的是,中国政府应该重视积极的对等原则。积极的对等原则不仅是指对对方的不公平行为加以对等惩罚,目的是迫使对方回归到公平规则上来;而且是指,对方对己方的不公平作法进行惩罚,应反省对方此举是否有理,是否遵循市场规则,法治和自由表达原则,如果是,则不应采取报复行为,而应调整己方的行为。
中国政府应该意识到,到现在为止,中国在多个方面与美国处于不对等的状态下。这包括:国内市场开放不对等,关税不对等,法治不对等,表达自由不对等,产权保护不对等,外交使团待遇不对等,记者不对等,等等。这主要是因为中国政府不遵循宪治原则所致。
因而在中国,应该强调的是,对等原则不是指对方对己方施加一个制裁,己方要“对等”施以报复。如果对方的制裁是对已经存在的“不对等”加以惩戒,己方的“对等”报复就仍然维护着不对等。如对方因某一中国企业侵犯美方知识产权而制裁它,如果中方意识到这是保护知道产权的公平之举,就不应对美国的某一企业制裁以施加报复。而应采取敦促该中国企业改进知识产权的保护,以换取美国取消制裁。
中国强调积极的对等原则,要以更优原则为标准,即市场规则,法治和表达自由原则,而不能是垄断,侵犯产权,违反法律正当程序,压制表达自由的原则。这会与美国强调的规则相趋近,与其对等原则相呼应。更容易与美国及其盟国达成协议和合作。这将是一个合作均衡。这种作法鼓励美国采取结构性或个案的对等原则,用以替代总体性的关税对抗,大大减少了对中国经济的冲击。并且这些积极的对等原则,既应对了美国的结构性的或个案的对等原则,又使中国朝着市场规则、法治和表达自由原则的方向改进,更有利于中国国内的经济与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第一财经》,“美芯片行业协会抵制政府收紧技术出口 涉及每年200亿美元市场”,2020年4月7日。
《东北证券》,“中美贸易战对电子行业影响分析”,2019年5月19日。
《纽约时报中文网》,“美国联邦法官暂时叫停特朗普微信禁令”,2020年9月21日。
Congress.Gov, H.R.8197 – Transparency in Chinese Government Investment Act of 2020, 2020.
Congress.Gov, S.945 – 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 2020.
David Shepardson, “Two lawmakers urge U.S. to further tighten restrictions on China’s SMIC”, Reuters, Dec. 23, 2020.
Patricia Zengerle, “House seen backing bill that could block Chinese firms from U.S. securities markets”, Reuters, December 2, 2020.
Yamin时尚工匠,“中国每年要从美国购买多少芯片?如不再购美国芯,美或损失万亿!”,《看点快报》,2020年5月20日。
陈芳,董瑞丰,《“芯”想事成——中国芯片产业的博弈与突围》,人民邮电出版社,2018。
国家统计局,“机械设备制造业投入产出直接消耗系数”,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s://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2017。
贾净雪 ,湛谌,“中国参与全球价值链的分工结构研究”,《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20 年第 6 期。
林 珊,林发彬,“中国制造业分行业单位劳动力成本的国际比较”,《东南学术》 2018 年第 6 期。
盛洪,“为什么中美‘贸易战’可能转化为双羸?”,《FT中文网》,2018年4月9日。
天则经济研究所(2015b),《中国行政性垄断的原因,行为与破除》(第二版),2015。
天则经济研究所,《国有企业的性质、表现和改革》(第二版),2015。
吴思,“吴思对话傅高义:怎么看中美关系?”(录音),2018。
银发老郭,“半导体芯片的投资‘狂潮’出现让人吃惊的‘烂尾潮’‘倒闭潮’——2021年1月8日。
张文宗,“美国涉华经济利益集团与中美贸易摩擦”,《美国研究》2019年第6期。
张亚萍,“中国制造业劳动力成本的国际比较”(硕士论文),2006。
郑峻,“美国上诉法院再次阻止政府封杀微信:双方决战最高法院”,《新浪科技》,2020年10月27日。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2020年5月11日),新华社,2020年5月18日。
200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