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心诚意] 经济学精神——《盛洪集》自序)|盛洪


一、

经济学家通常被认为是一种与知识有关的职业,但如果仅仅把经济学看作是一种知识,我恐怕读者误解了经济学。在我看来,经济学的魅力远不是教科书、博士论文、政府政策文件和世界银行的发展报告所能表达的。它影响到了人们的情趣、信仰和道德规范。对经济学的思考和遵循本身就是一种生活方式。在最高境界中,经济学不是一堆结论,不是一组数学公式,也不是一种逻辑,甚至不是一种分析方法,而是一种信仰,一种文化,一种精神。

从事经济学的方式是思考。思考是我的爱好。记得在“文革”期间,我在一家工厂当工人。当时使我最痛苦的事,就是如何“戒”掉干活时走神的毛病。但我从来也没有达到做一个只动手、不动脑(或少动脑)的工人的标准。这种状态经常使我精神恍惚,不知自己生存是为了什么。后来才知道,这种状态叫“异化”。不能不说,恢复高考、上了大学对我是如鱼得水。思考的原动力是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心。它超越了直接的利益动机,但又是最高层次的人的需求。大学生活,听课、讨论和读书,玄妙的逻辑、新颖的理论,不断激发着新的思考、推动着思维方式的跃进。更有一批渴望思考、热爱思考的同学,我们几乎是在辩论中度过大学时期的。那四年,实在难忘!

理论是思考的结果,它告诉人们,人类的智慧将会创造什么样的奇迹。经济学理论,说到底,是人们企图解释经济现象的一种努力。为了便于解释,人们不可能、也不必要对经济现象作完全的描述(其实描述本身就已经在抽象),只能对其特征加以把握,就象人们用几个具有特征的点来描述一幅图画一样。所谓解释,其实就是用较为简洁的语言文字来描述看来较为复杂的现象。现象越复杂,文字越简洁,理论也就越“妙”。这正是近代科学的魅力所在。浩翰宇宙,竟然可以归结为一万有引力概念;天体运行,竟然逃不出开普勒定律。我还记得我第一次读康德的《宇宙发展史概论》时的情景,那是怎样的一种享受!尽管我们只能站在地面,但理论帮助我们仿佛站在太空之上,俯瞰宇宙如何从一片浑沌中形成,观看太阳如何脱颖而出。后来我又一次次地从经济学论著中获得这样的体验,每每感到兴奋不已。从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到李嘉图的比较利益理论,从凯恩斯的反周期的宏观理论到理性预期理论和供给学派学说,从科斯的“企业的性质”到诺斯的“新经济史”,从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到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都是充满理论美感的对现实世界的精彩描述。借助于经济学,我们可以“看”到经济在如何运转。

理论是简单的,正因为自然秩序是简单的,有它的内在逻辑,有它的“意义”。对理论的赞美终究是对自然秩序的赞叹。宇宙之美,不仅可以通过眼睛享受,通过已有的理论去观赏,也可以通过思考去发现。每当发现它时,一切辛劳都可以得到报偿,富贵荣华都会黯然失色。我经常作的一个思想游戏就是,将刚刚发现的理论逻辑用于解释身边的、和历史上的各种现象,直到这种游戏的边际效用递减,理论创新的兴奋消失,成为我的“常识”为止。在这时,我最渴望的,就是新的理论解释,无论是他人的,还是我自己的。


二、


然而,经济学的真正魅力并不在于它是一门科学,而在于它不是科学。所谓科学,是人类对世界的理性把握;所谓科学主义,则是人类夸大自己的理性的作用、面对宇宙的一种自信、乃至自负的态度。它强调宇宙万物,包括人类社会的制度习俗、规章典籍,只有经过理性的检验,其存在才是合理的。而由魁奈和斯密开创的经济学传统,从一开始就注重对自然秩序的尊从和对人类自身理性有限性的承认。斯密的“看不见的手”之说无非是在强调,市场这样一个有效率的经济制度,并不是人为设计出来的,而是在人们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自发形成的。科学产生于对物质世界的观察,经济学则起源于对人类社会的关注。研究对象的区别造成了经济学与科学的本质区别(见“经济学方法论:新古典主义和制度主义”)。如果说,科学告诉人们有关宇宙的知识,经济学则告诉人们这种知识的边界;如果说,科学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经济学则告诉人们不应该做什么。尽管经济学一直力图仿效科学,并且在形式化上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经济学的真正价值不是那些类似于经典科学的知识,而是其创始人开创的经济自由主义传统,这一传统并不是用数学公式表达的精确定理,而是一种原则,一种信仰。本世纪以来计划经济的兴起和衰落,又一次强有力地证明,经济学的这一传统或许胜过了其所有定理的总和。所以经济学对人类的主要功用,恰恰在于纠正由科学所引致的人类对自己理性的过度夸张和狂妄自大,用哈耶克的一本书名来说,这是导致人类灭亡的《致命的自负》。

由经济自由主义传统和经济学的尊从自然秩序的态度,很自然会联想起“无为而不为”的老庄哲学。读了多年的经济学(它被认为是西学的一种),没想到在这一层面上与中国文化贯通了。这一发现对我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使我重新审视被断定为陈旧教条的中国古典哲学。使我惊讶的是,用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去评判,中国古典文化的基本精神是“有效率的”(见“中国先秦哲学和现代制度主义”)。这反映在它对产权的肯定,对秩序的珍视,对均衡状态(道、仁、义、和)的追求,以及,更为重要的,对自然秩序的赞颂和崇敬。当然这恰恰证明,文化传统是它诞生其中的人群之间互动的结果,它包含了这一人群及其环境的独特禀赋的全部信息,因而是有效率的,无论是否得到了人类理性的检验。更不用说中国古典文化这样一个使中华民族保持数千年世界领先地位的文化传统。只不过这一结论和现在仍流行的“中华文化阻碍中国的现代化”的说法很不相同。后来,在我读到魁奈的《中国的专制制度》、马弗里克的《中国:欧洲的楷模》以及谈敏教授的《法国重农学派学说的中国渊源》以后,又发现,正是中华文化在十七、八世纪欧洲的崇尚中国运动中,对现代经济学的先驱魁奈和斯密产生了影响,对其形成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经济学的核心就是一种文化,或者说经济学就是一种文化。只不过,这是一种东西文化融合的产物。如果说,中国古典文化是对人类理性有限性的认识和对自然秩序保持敬意的直觉表达,现代经济学则是这一表达的理性解说。

三、


不能不承认,制度经济学把我带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因为它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交易费用则是一个衡量这种关系的经济学的概念。通过人与人的互动形成的规范被称为制度。制度(即人与人的关系)不仅对那些构成GNP的物质产品(人与自然的关系)有着决定性作用,而且它本身就是一种可以享受的效用。因为人类福利不仅仅和物质享受有关,它也许更多地取决于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如果没有有效的制度安排来解决人们之间的冲突,物质技术只能加剧、而不能减轻这一冲突及其灾难性后果。如果是这样,还有什么经济可言!由于任何损害他人的行为都会带来相应的成本(他人的报复、掩饰的成本或躲避报复的成本),所以一个人真正的利益最大化是在不损害他人的情况下的福利改善;由于任何人都会抵制别人有损于自己的行为,在长期的互动过程中,就只能形成对所有的人都有利的行为规范或制度。因而制度就是集体的最佳对策。那些自然形成的习俗和道德尤其是如此。经济学可以证明,那些历史地形成的道德规范是有效率的。一个人最有效率的行为或对策,就是尊从道德的行为或对策。由于存在着人与人之间的互动,采取合作态度、替他人着想以及自律精神不仅是有道德的,而且是有效率的。大仁大义是大智慧,而那些以损害他人来换取自己利益的所谓机智不过是雕虫小技。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发现了经济学理想和道德理想的一致性。这一发现不能不令人激动不已,因为这不仅在向我们揭示真善美本是一回事,而且为我们提供了追求经济学理想时的道德力量。

中国古人常常强调道德与文章的一致性,如果我们真的相信我们从经济学中推导出来的结论,就应该身体力行。但是谈何容易。道德既然是一种制度安排,就必然反映着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一个人尊从道德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与之打交道的另一个(些)人也要尊从道德。如果不是这样,一个人尊从道德(如守信用),而与之打交道的人不尊从道德(如不守信用),前者的境地就极为脆弱,不仅不能获得尊从道德所带来的利益,还会遭受更大的损失。这种境地,用博奕论的语言来说,就是囚徒困境。囚徒困境所带来的道德难题是,一个人明明知道,如果他同样采取不道德的对策(如不守信用)会减少在对方不守道德情况下的损失,但他第一不愿意接受不道德的对策,因为这意味着他在文化上向对方投降,第二他清清楚楚地知道更好的对策及结果,即双方都尊从道德,他更希望获得这样的结果,而对方却浑然不知。这一难题,博奕论中有一经典的解决方法,即一报还一报。如果在某一回合中,对方采取了不合作策略,我也要采取不合作策略。直到对方也采取合作策略,即尊从道德。但这种作法可能会导致双方永远不合作,并且在报复时还要放弃尊从道德的策略。我记得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特利萨嬷嬷曾说过“Love until hurt”,意思是说,爱别人直到即使伤害了自己;我想套用这句话,也许可以用来解决上述道德难题,即尊从道德直到即使伤害了自己。但这样做并非易事,需要胆略和勇气。回顾一下历史,世界诸文明的形成不仅有赖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博奕过程,而且靠的是上述精神。在中国,有“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古代圣贤;在西方,有舍身殉道的基督圣徒。他们都对中国和西方的文明作出了了决定性的贡献。

一个人如此,一个国家也是如此。中国近代以来所面临的处境,恰似囚徒困境。在中西文化冲突的背后,是这种极为复杂的道德难题。尽管西方人强调自由、平等和自愿的市场经济和自由贸易原则,但他们对其它文明的胜利没有一样是靠这一原则获得的。对印地安人和黑人,他们靠的是暴力和屠杀;对中国人,他们靠的是鸦片和“坚船利炮”。但是这是一种不合作的策略,如果在这个世界上,武器先进者获益,各国都会竞相发展战争武器,这只能导致全世界的灭亡。两次世界大战和核时代的到来,就已经说明了这一问题。在这一背景下,中国人又想救国自强,又想避免世界灾难,就面临极为艰难的选择。我想,无论中国选择哪条路,最终挽救世界的,大概还会是这种“遵循规则直到哪怕伤害自己”的文化。

四、

发现市场制度的重要缺陷,其实并不是很早的事情。直到今天,在正统经济学的教科书中,主要的篇幅还是有关市场制度、或以市场制度为前提的。这不仅因为市场制度确实是人类经济制度中范围最广、影响最大的,而且因为亚当.斯密等经济学先驱对市场的神奇功效的发现太令人陶醉了。“每个人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会导致社会的繁荣”这一论断不仅有理论价值,而且符合人们的审美需要。经济学的完美性就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外部性问题打破了这个完美性。所谓外部性问题,主要是指一个人可以不通过谈判(从而不需要他人的同意),而将自己的行为所引起的后果直接加于他人。这使得人们可能承受他们不该承受的成本,或丧失他们本该获得的收益。更为重要的是,这一问题将导致人们采取互不合作态度,使得本来可以达成的合作不能达成(见“外部性问题与制度创新”)。在这一情境中,市场制度不能导致资源的最佳配置。解决问题的制度安排就是政府。

政府是以强制性为后盾来解决资源配置问题的,因此它的形象远没有市场美妙。在政府这里,既没有完全竞争,也没有均衡价格,更不通行平等、自愿和自由这类人们为之向往的品格。这带来了研究时的复杂性,但同时又是它的魅力所在。它吸引了布坎南、阿罗和奥尔森这样大师级的经济学家。然而正是这些人,又打破了我们对政府的幻想。他们的研究告诉我们,即使最完善的政府制度也有弊端。例如通过平等人的投票进行的公共选择过程仍有可能作出错误的决策,因而人们有可能通过投票而选择一个对自己并不利的制度安排(见“人们为什么会选择对自己不利的制度安排”)。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呢?

当我对制度的思考走到这一步时,我获得了一个到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作访问学者的机会。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完全新奇的经历。尽管名义上我是参加该院的“法和经济学”的研究项目,但我更多的是感受到法学院作为美国法律体系的一种制度安排的作用。在这里,人们更多谈论的不是民主的投票,而是法官的裁决。一个经常被使用的词是司法复审权(Judicial Review)。其含义是,司法部门可以以“违宪”为由,推翻由国会投票通过的法案。这给了我某些启示。原来民主制度的弊端是可以用法官的裁决(或“法治”)加以补救(见“法官裁决和公共选择”)。这一发现同时更加强了我的下述看法,即任何制度安排都不会是万能的,它会在一定的范围中起作用,超出这一范围,就要由其它制度安排来替代。只有知道一种制度安排的局限性,才会真正恰当地运用它。制度对社会经济所产生的影响,最主要地取决于不同制度安排之间形成的结构。所以当我发现美国的法院制度存在着更为严重的弊端时,一点也不惊讶。在美国《读者文摘》的一篇文章中,律师被称为美国“最强大的院外活动集团”,他们的主要目标“制造”更多的法律(即美国人说的Make Law)。因为法律越多,律师和法官的业务越多,收入也越多。这样作会使政府不断扩张,导致对其它制度领域(如市场、家庭和宗教等)的侵袭。由于法律制度显得更有效率,越来越多的美国人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本来用其它制度安排来解决的问题。他们用法律来解决家庭纠纷,用法律来管制市场谈判。本世纪六、七十年代兴起的诉颂高潮就证明了这一点。结果是,随着家庭功能的被替代,家庭也在瓦解。当九十年代初出现的街头暴力升级的情况时,人们才又认识到,在管教青少年的问题上,法律和学校不可能完全替代家庭。

对现有不同的制度安排进行逐个分析,我们会明白,没有包医百病的制度安排。我们一向认为很“现代”的市场制度、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仍然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制度结构;而被认为很“传统”的家庭制度、宗教制度和伦理道德规范恰是上述“现代”制度的必不可少的补充。市场、民主和法治的一个主要特点,是依靠人与人之间的利益抗衡、即“他律”来实现对人的行为的规范的;而家庭、宗教和道德主要是依靠“自律”来实现其功能的。没有“自律”的制度安排,“他律”的制度安排也不可能有效运转。不能不承认,现代市场经济在西方的兴起,与基督教的作用是分不开的。因为从民主制度的特性推断,它并不必然导致市场经济。这样,对各种不同制度安排进行思考以后,我们最终又会走到对道德的关注上来。

经济学的方法,简而言之,就是成本-收益分析。经济学家之所以有不同,是因为他们对什么是成本、什么是收益的看法不同。将成本和收益的概念推而广之,几乎可以无所不包。因此经济学的方法可以应用到社会科学的其它领域,由于经济学的这种“侵略”性质,后者则称经济学为经济学帝国主义。我一度就是一个经济学帝国主义者。我曾相信,经济学的逻辑可以解释人类社会的一切问题。

当我有了芝加哥法学院的一段经历以后,我的看法发生了变化。我发现,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比经济学更成功。法学院不仅是一个积累和传授法学知识的地方,也是一种获利颇丰的职业的培训的场所。这就是律师和法官构成法律服务业---一个仍在扩展的产业。而自称“发现了财富增长奥秘”的经济学家们却远没有这样成功。他们至今仍在靠各种政府的和非政府的基金维持研究。经济学家自己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随着思考的深入,那些被视为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的东西,也变得不那么颠扑不破了。例如,我曾坚信,经济学的哲学前提是人本主义(见“宏观经济研究中的价值观与方法论”)。人本主义强调人的权利,转换成经济学的语言,就是人的需求是天经地义的。经济学所追求的最佳境界,就是对人的需求的满足。但是我们知道,不同个人的需求之间是会有冲突的,我们又知道,依靠“他律”的制度安排不能解决所有的冲突。因而,无条件满足人的需求的努力就值得怀疑,进而人自身的完美性(或人对自己的过度称赞)就要打些折扣。当科斯教授对我说“没有完美的人”时,我感到了一个经济学家(或者他已超越了这个职业)的透彻(见“我与科斯”)。又如,主体性是布坎南强调的一个重要概念。它的含义是,一个人对成本或收益的价值判断,是任何人都无法从外部观测到的,只能由他自己表达:同意或不同意。因此一致同意原则被布坎南等人看作是衡量效率的唯一指标,应该通行于整个经济学领域。但这一原则并不能贯彻始终,如法官裁决就不遵循一致同意原则(见“法官裁决与公共选择”)。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或制度安排)之所以如此普遍和持久,本身就说明它是有效率的。因此主体性概念和一致同意原则虽好,却并不能统一经济学王国。就连“效率”这个词,都没有绝对的含义。谁能想象出,在帕累托最佳境界中,还会有令人意外的喜剧吗?不能不说,经济学在其基础上就是不完美的。想到这些,我常常感到,我似乎在不断挖掘经济学大厦的根基---这是我多少年来一直觉得是不可动摇的。

其实,经济学的这种状况并不奇怪。记得有一种理论被称为“哥德尔定理”,其大意是,无逻辑矛盾的理论必是不完备的,完备的理论必有逻辑矛盾。经济学作为一种理论,一种人类对宇宙的解释,不可能既相容又完备。因为理论究竟不是宇宙本身。我们对理论着迷,我们为理论的解释力激动,不应该使我们认为,经济学理论可以解释一切。恰恰相反,只有我们认识到了经济学的局限性,我们才能真正理解这一理论,才能进行恰当的运用。所以,如果我们有对宇宙更多的好奇心,想解释它的更大的抱负,我们迟早要走出经济学。

但我们知道,我们注定不能解释一切。人类目前所知道的,远远比不上他们所不知道的。正因如此,我们才感到未知世界充满魅力。对于一个探索未知世界的人来说,也许生物学家阿尔弗里德.库安的话更反映我的心境:“那是人生最大的快乐,想到自己已经对能探究的加以探究了,然后平静地崇敬不可探究的部分。”

写于1995年1月

原为《盛洪集》序,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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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lourish378

经济学家,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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