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来内蒙古开鲁县阻挠春耕的视频火了。这其实就是一个稍加包装的掠夺。事件表面上是该县双胜村向承包农民收取“增补承包费”,理由是该块土地在多年前签订30年承包合同时,只有小部分耕地,大部分是草地和荒地,后来已变成水浇田,所以要收“增补承包费”(中国三农发布,2024)。这有没有道理呢?
首先,双方在2004年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一方履行了义务,另一方就没有理由剥夺他的权利。承包者称,他们已在2022年就已缴齐承包费,应是已经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他们的权利就应没有任何质疑。而发包方在合同签订20年后又要求交纳“增补承包费”,是一种签约后增加交易条件的行为,没有任何成文法的依据,更不符合习惯法。说到根本,是不符合自然法。因为如果允许签约后再加价,那么任何合同都会变得不可信,因为无法预料以后的加价,从而减少了合约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也会使签约变得困难。制度经济学告诉我们,签约困难相当于增加了交易费用,这不仅是费用的增加,更坏的情况是,因为交易费用过高而使很多交易无法实现。从整个社会看,经济的运转靠无数的交易实现,如果因此交易大幅度减少,就会导致经济的严重衰退。签约后再加价的行为就是一个不能容忍的行为。
在第二层次,任何生产要素的合理收入取决于要素对产出的贡献,一块土地上的产出是要靠几种生产要素——土地,资本和劳动的贡献,并非只是土地一种。产出的增加对应于某一种要素投入的增加。而那块地的面积没有变,却不是凭空由草地、荒地变为水浇田,而是承包者投入了资金和劳力进行了长时间的改造,所谓“新增耕地”是他们增加资本和劳力投入的结果,理当获得相应的土地增益。而发包方没有任何新的贡献,索要土地增值部分不符合任何民事规则或商业规则,即谁投入,谁获益。否则从长期看,就不会有人有动力整地施肥和添置设施。传统中国的永佃制就是佃农在土地上的所有投入的增产结果都归佃农所有,这才有改进地力的动力,也才有田面权的形成和升值。这个案例中的承包期仅30年,承包方经20年的努力才将土地改造成耕地,再过10年他们就要将地归还发包方,而不是永远享用。发包方遵守合同实际上最终对它自己有利,已经是大赚了,却还要提前收回土地或获得土地增值利益,远超永佃制中的田主遵循的习惯法。
第三层次,发包方的双胜村要求承包者交纳“增补承包费”,否则就中止合同,收回土地。当记者问到他们是否有权利中止合同时,该村党委书记回答说,“土地是我们的,想收回就收回。”这种对合同毫无尊重的态度是违法的。不仅《土地承包法》第27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民法典》第465条 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经合同的约定,该块土地使用、耕种和收益的权利,已经在合同期内转移到承包方手里;并且这一合同是发包方自己同意的,因而具有法律效力,国家法律也为这一合同的完整执行提供了保证。合同任何一方不能任意撤回自己投入的要素。如果认为土地是它的就可以任意取消合同,不符合法律,而且也不符合习惯法。在中国传统中,租佃关系中是“许退不许夺”,即只许佃户退佃,不许田主夺佃。这更体现出自然法的规则价值。如果合同一方可以任意撤回他投入到合同执行中的要素,就等于中断这一合同的执行,亦即等于中断合同所欲完成的价值创造。双胜村果真要以收回土地作为要挟,就等于破坏社会的价值创造。
第四层次,以阻挠春耕为手段要挟承包者交纳“增补承包费”或收回土地,是一种更为恶劣的行为。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农时是宝贵的,一旦错过,可能就颗粒无收。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农业国,懂得不误农时的重要性。孟子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这是一条不可违背的自然法,就连秦隋暴政也没听说用政府强力阻止春耕的。如果有一块土地无论因为什么原因,而没有及时耕种,所带来的损失不仅是耕种当事人的,而且是春耕所创造产出的整个价值链上的所有人,也包括政府税收,可以说是整个社会的。用强力阻止春耕不仅威胁到了承包者的利益,而且威胁到了社会的利益。阻挠春耕者为强夺利益所蔑视的不仅是合约对方,而且是整个社会,包括其它层级的政府。他们为了自己“敛钱”谁都可以不顾。这是比违约或侵犯权利更为严重的违反自然法的行为。如果容忍这种行为而让各地群起仿效,将会引致一场大饥荒。
表面上看,这是一起承包者与发包方的纠纷,只是双胜村的干部及村民却不太像我们印象中的纯朴的北方农民,倒有几分像地痞流氓。他们挡在农业机械前边不让机器开动。当承包者抗议时,那个村委副主任威胁说,“你信不信我明天能叫200个人来”,这种蛮横态度让人怀疑背后有什么人撑腰。当被质疑有什么法律依据时,他说“你打110也没用,上边让我敛钱我就敛钱。”这就明显暴露了他们如此蛮横的原因,原来他们不是自己要违约强行讨要“增补承包费”,而这是“上边”让他们干的。后来的报道称,该村党委书记杨华说,“其实这收钱的事儿也不是村里自己想的,是上面的政策让收点钱。但具体收多少,上面也没说,最后就给了一个200块钱要求。”他们只不过是“上边”的卒子,是抢夺的招牌而已。掠夺者在“上面”。这也暴露了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村委会不是像文字上说的“自治组织”,而是镇政府的“下级”,它成为了镇政府动用公共暴力的延伸和扩张。
到后来,权力机器终于跳到了前台,那个代表权力机器的人露面了。这就是那个自称是建华镇“党委副书记”的纪云浩,他上来厉声喝令承包者停止耕种,诬蔑他们是“强占、哄抢集体土地”,并命令警察强制传唤承包者,查扣农业机械。而同时在镇政府办公室中,镇长却称镇里没有派人去介入这一事件,他说谎时是那样随意和从容,大概他一贯如此。其实这个党委副书记的行为已经是确凿证据,镇政府不仅介入了这一事件,而且就是幕后主使,否则不可能副书记亲自出马,还擅用了警察等权力机器资源(中国三农发布,2024)。当然,单是一个镇政府也未必有如此大胆。而该县的信息说,这种作法是“县作为上级确定的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单位”而展开的。该县的“上级”至少是通辽市。这说明这是范围大得多的系统性的“运动”,所谓“高效利用”是一个好听的名词,意思并不是改进技术或制度以提高效率,而是向创造价值者勒索更多的钱,具体就是向改善地力的承包者勒索更多的承包费。
从开鲁县那个阻挠春耕视频我们还发现一个问题,这就是承包者的素质远比村镇干部为高。承包者态度比较冷静,提出如果对承包合同有分歧,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千万不能以阻止春耕的方式单方面强加自己的意志。如果法院判自己输也就认了。我想他的意思也包括即使他们耕种的收获判归发包方也遵从判决,而绝不能耽误春耕。这是遵循法治的理性态度,兼顾了纠纷双方的和社会的利益。反观村镇干部,他们却不仅语言粗鲁,行为举止像无赖泼皮。更重要的是,他们根本不讲理。如面对承包者的诉诸法律的说法,几个村镇干部异口同声地以“不懂法”搪塞(中国三农发布,2024),却没有一点羞愧之意,好像将“法”随便丢弃是一种大方之举,值得骄傲。而当讲到他们之所以这样作时,又把“上级”抬出,好像这是一把尚方宝剑,随时击碎一切法律障碍。在这些语言的背后,有一个“上级”比“法”大的固执和虚妄的错误意识。
先不说这些村镇干部是怎样被挑上的,即使入职时水平不行,也还有以后的学习。我的印象中,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的学习时间很多,甚至经常占用工作时间,他们到底学了什么?是交流“一百种方法刑事你”的经验,还是讨论老百姓的“软肋”在什么地方?是研究怎样攻破社区围墙强拆居民房屋,还是在侵犯公民权利后怎样让他们闭嘴?是还有哪些企业或公民的财产可以侵夺,还是如何动用权力机器以侵夺的“技巧创新”?从开鲁县的这些干部的言谈举止来看,他们大概就是这么训练出来的。视频虽然只记录了短短几分钟的时间,我猜想他们的丑态绝不是偶然不慎暴露出来的。他们之所以这样,是他们习惯了这样,他们一贯如此才会如此在镜头前放得开,而且显然每次没有受到批评和惩罚。他们有恃无恐,所“恃”的是他们滥用民众暂时委托他们的权力而不受惩罚。而我相信这种情况不是个案,而是全国普遍的情况。从强拆我们社区的怀柔区村镇干部,到“农管”遍地的浙江;从罚款巴黎贝甜几十万的上海工商局,到劫夺外包程序员上百万收入的承德当局;还不够普遍吗?
这个事件不是一个个案,而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在经济普遍不景气、地方政府收入锐减的情况下,它们都在想方设法获得更多的收入,一个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利用它们手里被赋予的公权力掠夺民众。这些土地承包者只是它们下手的最方便的对象。他们是外地人,又很能干,通过努力创造出了新的价值——一个可供剥夺的增量。问题是,如果这个“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运动是“上级”搞出来的,问题就更严重了。那就说明它利用了现有的权力机器。而根据宪法精神,这本是民众集资设立的制度体系用来保护他们的产权,契约执行和人身安全的,而这时却调转枪口来威胁产权,契约执行和人身安全了。而针对这一事件,开鲁县作出了对那个“党委副书记”纪云浩撤职的处分,说他“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言语粗鲁、工作方式严重不当”。这显然是对这一事件的轻描淡写,是对滥用权力机器侵犯公民合法权利性质的无视,是对政府合法性质的颠覆。而且纪云浩也只不过执行这一庞大掠夺计划的马前卒而已,应该对该“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运动进行认真调查,并严惩其制定者。
这一事件已经不是第一起滥用公权侵夺公民权利和利益的事件了。近些年这类事件发生了很多起。只是如果只把它们当作互不相关的个案,这类事件还会层出不穷。近来另一个引人注目的事件是在重庆、南京和苏州等城市的燃气费爆增事件。许多市民反映,在用量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他们的燃气费突然倍增。他们怀疑燃气公司作了手脚。有的市民将自己的费用增加情况放在网上,竟引来警察上门,并在获得该市民的私人信息以后,竟找到她的老公的公司,威胁要删掉该贴(育人树才,2024)。不管燃气费爆增是什么原因,警察介入却给了一个明显的信号,这就是这些国有垄断企业动用暴力来掩盖它们调高价格或调快燃气表的非法伎俩。反过来说,正是因为这些权力机构或国有垄断企业自恃暂时掌握了公共暴力资源,才会那样有恃无恐、明目张胆地侵夺民众利益,一旦事情败露,还可滥用警察力量威胁揭露者。这个事件虽然在表面上看与上一个事件不同,它们却都有一个共同的原因,在经济衰退、国民收入大饼变小时,它们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去改变分配格局,使自己的收入成为刚性。原因都是一个,就是权力不受约束。
这些还不是最恐怖的事情。最近流传着一个词叫“远洋捕捞”,意思是公安机关不在家门口维护公共安全,而是到外省异地去“办案”。有时是各地的公安机关互换地盘,到对方的地盘去“办案”;有时则是在对方默契下直接跨省抓人(律侠客,2024)。虽然“远洋捕捞”这个词有点“另辟经营领域”的含义,远没有描绘出这一行为的邪恶性质,却也点出这一行为的某些特点。一般来讲,“远洋”的鱼没有产权归属,这倒很像这些公安机关对外省企业的看法,他们只要以莫须有的罪名抓了人,该公司的钱就会像无主财产一样归于自己;而“远洋捕捞”需要船只设备,这些公安机关的“船只设备”就是它们暂时掌控的权力机器,它本是属于人民的,是为保护民众权利而设置和维持的公共物品,在这些滥用权力的人眼中,就仿佛是自己的 “船只设备”,使用起来没有一点歉疚,反而有着某种权力优越感。而我们说这种行为比上述两个事件更为邪恶的地方在于,它直接把用来服务人民的暴力机器用来直接侵夺民众为自己牟利,其形式就和强盗绑票无异,唯一的区别就是强盗用的是自己的武器和名义,而这些公安机关用的是民众的武器和名义,显然就比强盗更为无耻和邪恶。
我们现在面临的,是权力在当下就系统性地不受约束。其中有两个要点。一是权力直接控制司法,使得法院并不能按照宪法宣示的那样“独立审判”。前述开鲁县的承包者要诉诸法律,即使暂时因舆论压力而使权力罢手,但如果真正到了法院,他们也难有获胜的希望。因为法院还是要听开鲁县政法委的。它与权力是一回事。我们看到开鲁县对该事件的处理就能明白,它只是承认工作方法错了,并没有承认它搞的“增补承包费”是错的。掠夺的根没有拔掉。其它很多骇人听闻的披露,如天价罚款,“远洋捕捞”,垄断国企增费,和“以刑化债”,我们几乎没有听到积极的纠正和对滥权者的惩罚。受害民众没有手段让权力停止侵权脚步。另一个要点是侵犯和压制民众自由表达的宪法权利。苏州那位揭露燃气费暴涨的女士竟向燃气公司“道歉”和“求饶”(兵叔聊事,2024),受害者向加害者道歉,说明这个社会有多颠倒。一旦民众受到权力侵害而又被加害者挟权力封住嘴巴,权力就会更为肆无忌惮。当务之急的解决之道就是法治和表达自由。
除了要对违反宪法和法律,颠覆政府基本性质的行为予以严惩,还要对各级公务员进行法治教育。我建议要重点学习《宪法》和《立法法》。学习《宪法》,重点是要弄清政府的性质是什么,权力是从哪里来的,权利(rights)权力(power)哪个大?政府及其官员的职责是保护宪法宣示的公民权利,否则就不该称“政府”,官员就没资格在里面工作。学习《立法法》的重点是,弄清各种法律的效力层级,知道“上级”政府“决议”或“政策”比最低层级的法规(部门规章)还要低,遑论口头指示。而所有法律,如果与宪法权利相冲突,都无法与之抗衡,应退避三舍。总之,要有两个“契约”概念。一个是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之间的“契约”,它们有着自然法的效力,只要不涉及第三者,任何人为制定法都不能加以干涉。一个是人民与国家之间的“契约”,它表现为宪法。国家以遵循宪法、为民众的权利提供保护交换它自己的公权力。而政府只是国家暂时雇佣以行使国家职责的雇员,如果他们不遵守“契约”,就以违约论处。
现在最值得担心的是,在法治不彰和自由表达受到压制的情况下,滥用权力侵夺民众财产利益的事件不会受到抑制,而是会迅速扩张漫延。关于此类事情我们见得越来越多,已经有点麻木了。而这正是社会走向崩溃的前奏。我在2018年发表的“罚款均衡和中国改革”一文中曾说,在权力不受约束的情况下,暂时掌握权力的一方会滥用权力改变国民收入分配比例,其手段有增加征税,垄断国企涨价,直接侵夺企业和公民的财产。在去年发表的“比经济衰退更危险的”一文中,我警告说,由于经济衰退,国民收入减少,权力必定会被滥用强行在国民收入蛋糕中分得更大的一份,对公民和企业财产侵夺的事情就会更频繁的发生,这样就会进一步打击公民和企业的生产和投资,致使经济进一步下滑,最终会导致经济的崩溃。这是一个无法抑制的正反馈过程。虽然我们已经看到很多侵夺公民和企业财产的花样,但只要是权力不从根本上加以限制,花样还会继续不断翻新。而限制权力意味着,在让受害者自由表达,要对滥用权力者予以严惩,要让司法摆脱权力的控制,让它独立地公正地保护公民和企业的权利。
参考文献
兵叔聊事,“苏州女子曝光华润燃气费用翻倍遭打击被逼道歉:我错了,求放过!”《天涯笔客》,2024年4月23日。
律侠客,“远洋捕捞去搞点大钱如何?这年头都穷疯了”,《律侠客》,2024年4月22日。
水利天下,“活久见,干部阻拦不让种?农民种地先交钱?官方再发通报!免职”《央广网》《水利天下》,2024年4月23 日。
育人树才,“苏州一女子吐槽天然气费突增,老公竟被公司约谈,网友争议不断”,《育人树才》,2024年4月24日。
真探大视野,“嚣张至极!干部拦春耕后续:开鲁融媒评论区沦陷,处罚结果已出”,《真探大视野》,2024年4月24日。
中国三农发布,“离谱!农民种地要先交钱”,《中国三农发布》视频号,2024年4月23日。
2024年4月26日于五木书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