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新经济使市场更竞争,也更垄断|盛洪

盛按:在权力不受约束的大背景下,人们往往忽略了商业垄断问题。这个问题现在越来越普遍。尤其是互联网大平台,它们本身就占有很大市场份额,且使人们产生使用依赖性。最近我收到新浪邮箱团队的信息,告诉我如果不交费就要在30天内停用。我回答说,“我的这个邮箱是新浪当初推广时赠送给我的,目的是商业性的。如果你们现在要我交费,就等于你们当初的行为是一种欺骗。先让我使用并产生依赖,然后再跟我要费用。这是不行的。”它显然违反了“赠送”的规则含义,即这是永久转让所有权及使用权。它不仅不作回应,还提前限制了我的发信功能。另外,我最近在骑共享单车时突然发现,哈罗单车骑一次竟收6.3元多,买卡以后,每次骑行还要再收3元,比以前涨了数倍。还有,就是这些大平台(如淘宝,京东,美团,支付宝,携程等)经常无端放出无赖广告,在手机中自动跳出,却不易关闭。现在是我们社会应该正视平台垄断问题的时候了。(2025年4月22日)

盛按:最近看到当局要对阿里巴巴进行反垄断调查,想起在三年前的《新经济沙龙》曾讨论过“新经济下的垄断问题”。我的看法是,“新经济使市场更竞争也更垄断”,但“一个更垄断的组织管制不太垄断的组织,不会有好结果。政府就是最垄断的,而且是强制垄断,你不让它垄断不行。这样的垄断组织是更糟的组织,你用一个更糟的组织管制一个不怎么垄断的组织,这很荒唐。”“我反对政府来管制,但是我赞成社会的管制,或者由消费者进行的管制。我觉得对管制首先还是要持谨慎的态度。因为总体来讲,互联网经济给我们这个社会带来的利益确实是巨大的,现在所呈现出的垄断问题相对来讲小一些,虽然我也受到了一些损害,但是因为互联网给我带来了很大便利,不能不谈好的,或只谈不好的。”现将我当时的发言再次发布。

新经济使市场更竞争,也更垄断

——在《新经济下企业垄断问题辨析》研讨会上的发言

2017年6月18日)
盛 洪

谢谢张林,今天这个题目很好,因为现在很少有人讨论新经济下的垄断问题。这是从实践中提出的问题,当然也涉及到理论。实践总体的判断是这样,互联网时代出现一些交易平台,这些平台总体上带来了巨大的效用,这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大家或多或少也都碰到一些负面问题,这个垄断问题我们一直在思考,但是相对来讲是比较次要的。因为互联网交易平台集聚程度很高,购买效率也很高,但是同时碰到一些问题,如互联网交易平台店大欺客的问题。也碰到过一些不高兴、不称心的事。例如我有一次使用艺龙订饭店,需要晚到一会儿,艺龙就说取消了,还恶语相加。然而我直接与饭店联系,饭店给我保留了房间,但艺龙竟然还记录为是它订的。这个互联网服务平台最后变成了一个对顾客非常不友好的平台。还有在淘宝上经常碰到一些问题,你向淘宝的申诉系统去反映,我申诉过两次,他告诉你三天内会有结果,三天之后也是不了了之,那个钱是很少的钱,你也就不愿意再花太多的时间处理了。还有一些价格问题也是存在的,比如滴滴与快滴合并后,现在这个价格比去年涨了20%以上,它不能利用讨价还价的机制,它的价格是垄断的,其实它在暗地里提升价格,比如提高低速费。按照经验判断的话,价格涨了25%那样的水平。

还有些平台,如阿里这些平台,也在不断地涨价。前些年阿里提高收费跟淘宝卖家是有些冲突的,卖家不满然后到杭州总部围攻大厦,到最后合理解决。这就说明平台定价是一对多的定价,所有大量的网店实际上是被动接受的。还有阿里的1688平台,这是一个批发平台,一开始的价格是1688元,以后就不断涨价,后来是3688元,之后又是6688元,价格不是双方谈判决定的,这是不是包含价格垄断的因素呢?

再比如说利用网络平台的优势打击和消灭竞争对手,这是腾讯曾经做过的事情。腾讯原来看到一个游戏比较好,就花钱去做一个类似的游戏,然后放到腾讯自己的QQ网上,立刻把原来那个游戏消灭掉,原来那个游戏最大的问题是没有它那么大的到达消费者的通道,腾讯最大的优势就是它的通道。其实曾经有过这样的案例,这也是垄断行为和垄断现象,不能说不存在。

现在这样一些垄断问题对于经济学有什么样的启示?是不是能够给我们带来一些思考?是可以的。我初步思考了一下,用传统的垄断概念去理解新经济下的垄断,它其实有很多不同,我觉得最大的不同就是,可以说这么一个结论,互联网带来了更多的竞争因素,但同时带来了更多的垄断因素。因为垄断包括很多方面,所以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首先互联网空间是一个没有特定地理优势的空间,互联网上的某一点和另一点没有不同,但在现实的物理空间中就有不同,比如在上海跟在戈壁沙漠当然不同,跟任何一个其它地方的县城地理位置不同,它的地理位置优于其它地理位置。但是互联网没有这个问题,它没有物理世界的特质使人凭借于此获得他的垄断地位,这也就是说互联网的竞争性。

但是同时互联网又有某种强化垄断的形态。因为互联网极大降低了交易费用,使得集聚程度极大提高。比如说我们说淘宝网有几亿用户,微信有七亿用户。但是现实的物理空间是怎么样的呢?原来我们研究过西单的城市功能定位,我们了解过西单,当时好像是每天三十多万人这样的流量水平,这已经很厉害了,在现实世界中,它是很热闹的商业中心。可以讲王府井也是这样,可以集聚人群达到多少万。而在互联网上,如淘宝网就是一个商业中心,但由于集聚程度大大提高,网络外部性也会带来极大的收益。这比现实物理空间更大的集聚程度,更多的网络外部性带来了更大的好处,也使得它的垄断性更高。它的规模巨大,它有一个巨大规模的交易集中点。这比一个较小规模的交易中心垄断性更强。这也解释了那些商家为什么离不开淘宝又恨淘宝,确实是这么一种情况。

还有一点呢,由于互联网,开一个店铺的启动资金大幅度下降,大家进入到互联网的成本很低。举个例子你想开一个商铺,原来你要在某一个商业街去租门脸房,那要花很多钱;而在网络平台上,成本肯定低得多。即使是交易平台,竞争者进入成本是低的,挑战现有平台的成本是低的。但另外一方面,由于刚才讲的已经形成的巨大的集聚度,非常高的市场网络外部性,极强的马太效应,导致新进入者的挑战难度更大。市场网络外部性所带来的收益,能够对抗新的交易平台的挑战。就是说即使你这个新的平台跟原来的平台的服务质量一样,你绝对打不过它;即使你新的平台服务质量比它还好,你仍在一定的范围内打不过它,因为它有很强的市场网络外部性。现在到淘宝上买东西肯定比到另一个新创的平台更好,因为有更多的商家,有更多的商品选择。

所以也就是说,互联网能带来垄断程度下降,也能带来垄断程度上升,我们必须很细的分析和思考这个问题。

再有一点就是,我们对竞争也有一个新的理解。刚才有个争议,三大巨头是不是要管制或者约束,但是你要想想十年前我们的巨头是谁?那时候不是这三个。那大家想个问题,为什么原来的三大巨头,原来的新浪、搜狐、网易三大巨头没有站稳啊,为什么十年就换掉了?你要想个问题,如果当初有人成立一个公司,还是以门户网站定义的话肯定打不过过去的三大巨头。但是新的一些公司把它们打败了,不是因为成立了服务完全相同的公司把它们打败了,而是另辟蹊径,暗渡陈仓,从另外一个角度出奇兵。

孟昌:就是边缘进入。

盛洪:对,不是原来竞争的含义。腾讯一开始做QQ,积累了那么多注册用户,实际上就掌握了连接互联网人口的通道,然后它在边上做一件事,比如说我是装了QQ(不是说我多敏感,我女儿让我装我就装了),现在我看新闻怎么看呢,我打开电脑,QQ自动登录了,腾讯新闻就跳出来了。这样的话我肯定就不看新浪的新闻了,这很简单。它们之间所有的最重要的竞争就是接入的竞争。不是做门户网站的竞争,不是把新闻做得很好,把新浪、网易、搜狐网站上看新闻的人给吸引过来了,不是那样。我就是因为腾讯的新闻更早接入才看腾讯的新闻,新浪就是这样被击败的。

现在的互联网+可能就会有一些新的竞争形态,我们也在探索,最重要就是接入点竞争,谁要在你前面接入他就赢了,这是个通道问题,不是你提供服务的问题。我们知道在我们的电脑上曾经发生过竞争,360和腾讯,一开机两边就互相掐上了。这是接入竞争。

最后我讲讲管制问题,刚才有一个争论,管制还是不管制。我比较赞成杨培芳老师说的“新管制”,新管制的概念下就可以赋予无限的可能性了,就是不见得政府管。一个更垄断的组织管制不太垄断的组织,不会有好结果。政府就是最垄断的,而且是强制垄断,你不让它垄断不行。这样的垄断组织是更糟的组织,你用一个更糟的组织管制一个不怎么垄断的组织,这很荒唐。政府的效率更低,像美国司法部反托拉斯局搞了多少年结果怎么样,有很多负面的案例。

所以我反对政府来管制,但是我赞成社会的管制,或者由消费者进行的管制。我觉得对管制首先还是要持谨慎的态度。因为总体来讲,互联网经济给我们这个社会带来的利益确实是巨大的,现在所呈现出的垄断问题相对来讲小一些,虽然我也受到了一些损害,但是因为互联网给我带来了很大便利,不能不谈好的,或只谈不好的。我去国外旅行,通过互联网订饭店、买机票都很方便,这是大方向。不能因为一些小的问题就要对互联网进行垄断管制。

第二点,互联网不定会出现什么样的新的竞争因素使得现有的垄断优势被瓦解掉,这跟我们看到的一样,它可能会出现,你不知道从哪儿出来的一个竞争方式就把现有的巨头干掉了,你要稍微有点定力,不要匆匆忙忙去管制。所以你还是要期待这件事,不要简单的去管制。

再有一点,由于在互联网空间中的任何一点并不优于另外一点,就有一个含义,就是说这个垄断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比传统垄断要差。它不像传统的垄断,依赖物理世界资源的特殊性,就能够继续维持它的垄断。我觉得这个词是不是很重要,就是垄断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这个概念,过去不太讲,但是在互联网世界要讲,垄断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可能会差,它不会像传统的垄断那么稳定。这个时候恰恰是说也就存在竞争,我们也要依赖这一点。互联网中如果这种物理世界的垄断因素在减少,互联网中竞争的因素是什么呢,它更为纯粹,就是它的规则,就是它的服务。我觉得你是淘宝,你如果敢对客户有比较大的垄断行为的话,你哪天也会轰然倒塌。而事实上在现在中国,互联网的交易平台也很多,虽然有的很小,但是它们就是潜在的竞争者,它们在旁边看着,看着阿里或京东会不会犯错误。所以为什么说有些大的垄断者不犯错误,就是因为有潜在竞争者的等着看他们犯错误呢,这就形成某种压力,也使他们意识到他们垄断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不是那么强,所以他虽然表现为一个巨大的垄断公司,但是他不敢有那么多太过分的垄断行为,以至于他的行为像一个竞争企业的行为。

最后如果实在出现了那些垄断问题,比如刚才讲,像腾讯依赖于接入通道去打击甚至消灭竞争对手,那么这样的垄断不是不可以诉的,不是依赖于事先的管制,而是依赖于司法程序,司法程序在现在的市场中是存在的,所以这是可以想象和可以借用的手段。

最后是消费者的策略。上次会有个律师杨涛说过一个办法,他说假如有一个互联网公司你觉得不好,你就换它的对手去购买服务,我现在就是这么做的,我现在肯定不用艺龙了,我用途牛试试怎么样;我除了买电子书用当当,买其它书就到亚马逊,这是我的做法。如果大多数人这样做的话肯定产生很好的效果。谢谢大家。

【治国】农村集体土地入市要以村为主体|盛洪

盛按:当我们关注灯塔国发生的扩张权力、挑战宪法的劣行时,不要忘记此岸此类行为百倍于彼。改革规则被权力恶意利用,已经不是逻辑推理,而是在仅有的“试点”中大概率出现的灾难。这就是2017年出现的“驱低”闹剧。我在那年的一次会议中发言说,农村集体土地入市要以村为主体,而不能让乡镇冒充“农村集体”。不想,去年赞成机器通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却“规定”,农村集体可以是乡镇,竟把这种“试点”中的漏洞合法化。现在这一“法”已经接近开始实施,这才是我们要关注甚于灯塔国的事情。(2025年4月21日)

农村集体土地入市要以村为主体

——2017年12月27日在《城镇化沙龙:城镇化中的土地问题》上的发言

我们《市场化与城镇化沙龙》是一个系列性沙龙,已经有很多期了。这次讨论的问题是“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问题”。土地是一个老的问题,也是非常难的问题。从经济学理论来讲,虽然是老的问题,但是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大家认同的基础性的标准答案,它是一个非常尖端的问题。在城镇化沙龙讨论系列当中我们回避不了土地问题,因为这个问题不仅是理论的还是现实的,而且是当下碰到的问题。

城镇化用一句话学术术语来讲就是“人口在空间上的集聚”。这是从人口密度上来讲的。从性质和功能来讲,城镇化是土地用途的变化,从农业用途转变为城市用途,这是非常大的变化。再有就是中国的特点,中国的土地制度下有两种土地:一种国有土地,一种集体土地。宪法第10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同时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所以在城镇化的扩展过程中,肯定是城镇面积越来越大,原来农业用途的土地变为城市用途的土地,原来的所谓集体土地变成城市用途的土地,这里就存在很多的问题。

中国面临很大的问题,就是“城中村”的问题。因为在最初城市建设过程中,规划部门根据当初的两分法肯定划定了一部分的城市建设区域,紧邻着农村。但是之后城市的发展不以政府规划部门的意志为转移,有很多城市在适当的扩展,城中村按照空间经济学的理论,必然是城市的一部分,不是因为规划部门说它是“村子”就是村子,它会按城市功能发展起来。在中国的各大城市都有,城中村的比例非常大,有的百分之三、四十甚至一半构成城市的区域都是城中村。记得深圳有40%的打工仔都住在城中村。城中村对各大城市的发展都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如果没有城中村,这些城市的劳动力成本会高很多。然而,城中村有一个巨大的问题,由于城市的发展,由于人口的集聚,城中村也扮演着承担城市部分功能的角色,它的人口密度非常大。如果由市场评价的话,它的土地市场价值非常高。这时候就有一个问题:怎么来对待城中村土地的问题?

就我理解的一二十年的历史都是这样的。各个地方政府有各种各样的做法,一开始就是一种用政府的强力低价去征收,这种情况会受到集体农民的抵制,因为这些地方的市场价值非常高,上面已经盖起了房子。我们曾经到深圳去看,城中村最高的地方有30多层,不是它叫“村”就非常的土,它可以盖非常高的高楼,设备齐全,非常现代。这是城中村的村民权利、收益,如果用低价去收购肯定是损害他们的利益,这就会有很多的摩擦。最初深圳有一个故事,政府故意把一个棚户区的人调离出去,把棚户区烧掉了,这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从地方政府角度来讲它很聪明,把村子烧掉了就把地占了,但是它遭到了抗议,后来深圳就不敢这么干了。后来到城中村征地的做法就是谈判和补偿,我记得皇岗村是1:1.1补偿。你住的房子是1平米,政府给你1.1平米,这是一种方式。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更为尊重农民的产权,用接近市场的价格去补偿农民,这样才会达成一致,农民和政府之间才不会对抗。我们经常看到很多地方有强拆,就是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出现很多的恶性事件,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关注。但是有大量的是谈妥的,北京周边不少地方就是政府或用地单位和农村集体达成了协议,甚至达不成的话它就不买了。我记得北大的李强说过,北大要扩建征地,跟周边的农民一谈,价格太高,买不起,那就不买了。在北京农村和很多的大城市周边都有这种情况出现。

还有一种解决办法是我们主张的。张曙光老师曾研究过城市化过程中的集体土地产权问题,我牵头搞过一个“中国土地法律制度的原则框架”研究。我们的主张是,既然《宪法》规定土地归农民集体,农民集体有完全的土地产权,可以决定土地的用途,也可以自己处置土地产权。而现在的基本做法是限制和削弱的农民的集体权益。体现在两点:第一点它限制了农民的土地用途,你的地只能种地,如果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先被政府征收了,但是政府征地又不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基本是低价拿走的情况;第二点它不允许农村集体的土地进入到城市建设的土地市场中来,这也是对农民集体土地产权的一种剥夺。我们主张农村集体是有权处置土地的。以此为基础,周边是否有一些限制,也可以有,比如说有城市规划的限制。但是我们认为城市规划限制不应该太强。我们一直主张不需要用途管制,这又涉及到另外一个讨论,是有用途管制好还是没有用途管制好,包括对分区制的讨论。城市经济学的基本结论是,没什么区别。并且分区制的起源非常不光彩,最早是欧洲国家对犹太人的分区隔置,即“隔都”。这不是很好的制度,从它的出身来讲就很成问题。

我们的主张就是要让农村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到市场,这个主张也得到了政府决策层的部分接受。近两年就有所谓的试点,农村集体土地直接入市,这个试点非常的不错。从这些大城市,京沪广深、杭州周边开始做起,这是非常好的趋向。但是还是存在问题,我们知道最近北京发生的一个事件,最严重的地点就是大兴区西红门镇。大兴区西红门镇是北京唯一进行农村土地入市试点的区镇,第一批入市的土地就是西红门镇的。最近的驱赶外来人口的事件与这个试点还是有一些关系。当我们讲“集体”的时候,我们一般讲农民的农户和村,但是这样一个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就出问题了,这些乡镇就自称是“农村集体”,其实乡镇是一级政府不是农村集体。西红门镇为了土地利益而大打出手。

改革政策本来希望城镇化带来一些好处直接让农民受益,却变成让当地政府受益。这是最大的问题。我们看到西红门镇的农民说“镇政府让我们签约,每年给我1000块钱,我就把地交出去了。”1000块钱是什么价格?就是北京附近要种地租地的租金,甚至现在比这个还高。西红门镇的土地就被当成农地被镇政府拿走了。农民还是没有得到集体土地入市带来的好处,一亩地1000块钱拿走了,以后建成出售或出租,其中的收益是政府的不是农民的。还有一些人是不服的,就不交地,自己盖房子。把地交出去一年收入一千,自己盖房子一年收入是一万,十倍之差。这就是说西红门镇是与民争利的,甚至打着“排查火灾隐患”的旗号,干出驱赶人口的恶性事件来。

解决城中村土地问题一定要走市场化的路,这里要谨防一些乡镇政府打着集体的旗号。政府不是集体,要推进集体土地入市,但是一定要坚持集体是以村为单位,或者以农户为单位,如果放在乡镇政府这一级就不对了。最近发生的事件告诉我们一定注意这样的情况,不能让镇政府以它为单位卖地,这是不允许的,如果能改变这一点,以村以农户为单位,这条道路可能走得更好,这样一个改革实验才能继续往下发展。如果我们的改革走得通,大量的城中村就不是问题了。政府可以通过征收房地产增值税获得收入。在没有改变土地的产权性质的情况下,就解决了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问题,中国的城镇化才能更为平稳的向前发展。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天下】为什么“贸易战”可以转化为双赢?|盛洪

盛按:【印第安人的和平之烟】在目前的情境下,这篇文章的题目可改为“为什么‘贸易战’本来可以转化为双赢?”然而除了理性之外,人类行为的主要动机是心理。如何化解僵局?这方面应该向印第安人学习。这就是“印第安人和平之烟”。故事是这样的:“和平之烟”产生在北美的两个印第安部落之间,由于争夺某一河心岛的狩猎权发生了争执。按照以往的惯例,双方诉诸武力似乎是自然的选择。但是,这两个部落的首领都饱经沧桑,且厌恶战争,因而他们不同寻常地决定用和谈方式来解决争端。多年的争斗使他们在会面时局促不安,同 时又略带有点傲慢和挑衅的态度。在当时,甚至在今天,人类都有着这样一种传统,即极可能把和解的愿望误解为懦弱。因此,两位首领在初次见面时都以保持沉默为策略。在这种多少令人有点尴尬的情况下,偶然地,其中一位酋长点起烟斗,另一位随后也点燃了自己的烟斗(或许两位还就抽烟这一话题谈点经验或体会)。结果他们平静下来,逐渐进入了议题,并最终自信地达成了和解。久而久之,抽烟便成了寻求和解的必要仪式或习惯,烟斗也变成了和平的象征。最后,它成为每个印第安人必须遵守的法律——典型的规则:在抽过烟后就禁止相互攻击。由此,便产生了“和平之烟”这一制度。(资料来源:张宇燕,《经济发展与制度选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46-147页。)(2025年4月13日)

盛按:这篇文章是六年前针对当时特朗普“贸易战”而发,现在特朗普再次上台,情况似乎又回到了六年前。经过一轮过招,大陆中国在贸易及经济制度上几乎没有变化,似说明特朗普的用力效果不著。但大陆中国变化的是经济情势,而特朗普的变化是他长了经验。大陆中国面临的经济衰退并不是特朗普贸易战所致,恰是当初没有顺势改革——进一步保护知识产权,打破垄断并对外开放,取消对国企的补贴,以及开通互联网的国际流动的结果。走出经济颓势,正是要在这些领域开始动手改革。特朗普看来是看出了这一点。大陆中国的更为弱势可被用来提高他的谈判地位,其改革必需性(如当局又要“讲好中美友好故事”)正可顺水推舟。无怪乎特朗普似对前景感到乐观,称“中美联手可以解决世界上所有问题”;他为TikTok寻求缓期当是一个巨大的“公平贸易”筹码。(2024年12月30日)

盛按:中美签约,是大好事。对中国更是。希望开始第二阶段谈判。中国真正进行结构性改革,美国取消所有惩罚关税。更希望,中美共同将关税降至零,对违反公平市场规则的企业进行个案惩罚。再发2018年4月写的文章。(2020年1月16日)

标准经济学告诉我们,贸易战只能是两败俱伤,怎么会双赢呢?这显然是一个教科书式的问题。现实世界比教科书复杂多了。比如特朗普的贸易战就不是典型的贸易战。自由是美国人珍视的价值,美国政府不会公然地违反自由贸易原则。特朗普说要减少1000亿美元与中国的贸易逆差,那是说给美国选民听的,因为这是他“当选的主要原因”;若说因为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太大了,所以要提高对中国产品的关税率,显然是政治不正确的。这是说不出口的,也不会为世界其它国家所赞同。他的理由是,中国对美国的贸易“不公平”。显然,自由贸易是公平的自由贸易。如果不公平,就不在“捍卫”之列。

那么,哪点儿不公平了?一曰中国公司偷窃美国公司专利技术,或利用市场进入利益强迫美国公司转让专利技术;二曰中国政府对中国企业进行了大量补贴,致使产能过剩,向国外倾销,导致世界市场价格过低;三曰中国政府阻止或限制互联网数据的自由流动,致使美国公司不能在中国境内正常开展业务,导致约4000亿美元的损失;四曰中国限制美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如在通讯,信用卡和电影等领域受到阻碍。

从纯理论角度看,这些对“不公平”的指责都是有道理的。教科书假定的自由贸易是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下的自由贸易。一个公平和有效的市场,是要保护知识产权,不能区别对待不同企业,不能限制市场的自由进入,不能通过限制数据流动而限制对市场的自由进入。对这些原则,近年来高举自由贸易大旗的中国政府也不会有异议。问题只是在于,这些指责是否属实;或者确有其事,但被夸张了,作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借口。后一种情形更有可能。

经过四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基本上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但还不完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说明中国政府还是要继续进行市场化改革,革除掉那些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陋规和行为,其中就包括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区别对待不同企业,限制市场的自由进入,和限制数据的自由流动。如此看来,美国对中国的“不公平”贸易的指责,恰恰是中国改革的对象,并没有冲突。假如美国真的不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那么中国纠正这些错误,不仅消除了美国的“不公平”的指责,而且对中国自身也是有好处的。因为一个更完善的市场经济对中国是有好处的。

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国已经走在了世界的前列。虽然申请专利的质量尚需改进,但数量已然是世界第一。中国的主要产业已经发展到了在规模和技术水平方面都居世界主导地位的程度,大多依赖于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我们不能排除有个别中国企业“偷窃”别国企业的技术,或与外国企业合资中有技术转让的要求,但这不能构成战略性技术领先。因而,不可能成为中国的国家战略。从中国国家利益来看,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而不削弱它,是有利于中国企业和中国经济发展的。如果不仅要在国内、而且在世界范围保护中国的知识产权,就要保护所有企业的知识产权,就要维护保护知识产权的世界体系,中国的知识产权也才能在境外获得尊重。所以,制止偷窃技术,不要求外国企业以技术换市场,不仅对中国无害,反而有利。

关于中国政府对企业的补贴,主要是指对国有企业的补贴。在美国针对的中国钢铁业和制铝业,存在着两种企业,国企和民企。它们之间是竞争的。民企不可能获得政府补贴。国企之所以获得政府补贴,是因为国企效率低下,不补贴就无法生存;同时又有政府资源。例如在制铝业,中国铝业公司是一家被称为“亏损王”的国有企业,连续八年亏损达450亿元以上;仅2014年就亏损162亿元,获得政府补贴8.23亿元。其实国企获得的全部补贴不只是账面那一点儿。几乎全部国企都享有免费使用国有土地的补贴,和低息获得贷款的补贴。据天则所的研究估计,2001~2013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账面净资产收益率为9.08%,但扣除应缴未交地租、优惠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差额、应付未付的自然资源租金以及政府补贴,实际净资产收益率为-3.67%,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这些补贴,它们是亏损的。

这就成为了我国钢铁业和制铝业产能过剩的主要原因。在这两个产业中,民企不可能产能过剩,一旦持续过剩,它们就会亏损并倒闭。但国有企业即使亏损,却可以因免费土地、低息贷款以及政府补贴维持过剩的产能。因此,钢铁业和制铝业产能过剩不仅是国际贸易问题,首先是中国的国内市场问题。因而,2016年开始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去产能”,其中也包含着减少国企产能的含义。然而,由于国企有着更深厚的政府资源,由政府主导的去产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一些国企产能,但在不少地方,政府把去产能的指标分派给缺少政治背景的民营企业,使得去产能走向了反面,压缩了效率高的民企产能。

这样看来,根本解决过剩产能问题,就要进行国企改革,最终目标就是国企退出所有营利性领域。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去除国企的垄断特权和政府补贴。如果把免费使用国有土地和低息获得贷款等看作是买方的低价垄断,这正是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要“打破”的“行政性垄断”。如此一来,来自美国的要求,正与中国经济的内在需要和中国政府想要进行的改革相一致。中国钢铁业和制铝业的产能过剩问题,只有在公平的没有政府补贴的竞争环境下,让那些效率低下的亏损企业退出市场,才能最后解决。如果全面打破行政性垄断和取消政府补贴,就不仅是解决钢铁业和制铝业的产能过剩问题,而且会带来宏观层次的显著的经济加速。我曾估计过,如果国有企业的实际亏损降为零,按2013年国有企业(金融类和非金融类)净资产52万亿元估计,也会增加3.3个百分点的GDP增长速度。

同样,保证数据的自由流动,对中国也是有好处的。中国政府关注网络安全,强调国家的网络主权无疑是对的。然而,由于《网络安全法》缺少对网络管理部门的有效约束,它们扩张自己的权力,实际上削弱和侵犯了《宪法》第三十五条,并大大压缩了正常生活和工作中的数据空间。如在与政治完全无关的学术、商业和生活领域,如果不用VPN,学者不能接通境外的学术网站,如谷歌学术;旅游者不能正常使用谷歌地图,不能正常使用境外的商业网站,如amazon, airbnb;甚至不能登录外国驻中国使馆的网站。更不用说,不受约束的网络管制,实际上压制了对政府部门的批评和对腐败的揭露,显然也对中国社会造成深刻的伤害。这也会影响到在中国境内的外国居民或企业,使他们不能正常地生活和开展工作。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依宪治国”,包含着保证公民的宪法权利。这首先要保证宪法第三十五条的权利。中国的《网络安全法》也规定,“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实际上,近来中国政府也在这一方面做了调整。据我的经验,不少过去不太好使用的境外网站变得好用了。包括谷歌地图,谷歌翻译,amazon, airbnb,一些学术网站,CNN等西方国家的电视网站,等等。这表明中国政府越来越清楚,用防火墙限制数据的流动除了给中国带来巨大损害外,在信息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也不能达到他们预想的目的。中国的宪法和法律,以及中国政府近来的调整,与美国要求的数据自由流动没有太大差距。总体而言,数据的自由流动甚至比贸易自由还要重要,观念不受阻碍的交换会使中国更充分地激发技术和制度的创新。

关于市场自由进入的问题,情况稍微复杂一些。电信和银行本来就是行政性垄断的产业,所以首先的任务是打破行政性垄断,向民营企业开放市场。这也是中国政府近年来的改革目标。中共十九大除了提出要“打破行政性垄断”以外,还提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2018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已全面实施。在负面清单中,没有对商业银行和电信基础业务的进入限制,因而是所有市场主体,包括中国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都可以进入的。刘鹤先生也在达沃斯论坛强调,中国政府今年会很快落实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但负面清单中确实有对电影业进入的限制,这主要是从意识形态方面的考虑。正是这种考虑,妨碍了中国电影作为一种艺术门类的发展,缺乏国际竞争力。如果放开管制,中国电影业显然会在中国市场中占有优势,也不会害怕来自好莱坞的竞争。

近来对所谓“中美贸易战”的评论,多关注“战”的方面。回顾一下中国加入WTO之前,以及WTO谈判,更好的作法是“化战为谈”。国家间贸易利益的冲突通过谈判,其实会导致一个更好的制度均衡,达到双赢结果。WTO规则要求中国降低关税、开放国内市场,当初中国人普遍以为狼来了,中国企业竞争不过外国企业。结果却是,由于中国借助于加入WTO推进了国内的市场化改革,中国人的企业家精神被焕发出来,中国企业在国内市场大获全胜,又在国际贸易中持续高额顺差。外国企业也因中国巨大市场的扩展而获益。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了持续四十年的中国奇迹,也使中国更为自信。面对美国的压力,中国政府作出的对称回应是谨慎的。借此机会进一步推动国内的市场化改革,放开国内市场,则更为重要,也同时消除了美国发起贸易战的“借口”。而这一举措,显然比当初加入WTO的风险小得多。

如果中国革除掉那些违反市场经济原则的陋规和作法,如取消补贴和打破垄断,结果将会怎样呢?中国经济将有一个更快的发展,并且更具有国际竞争力。那么,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会减少吗?不会,只会增加。这是因为,国有企业虽然获得了政府补贴和低价资源,但它们的效率更低,平均成本仍然高于没有政府补贴的民营企业。例如2016年在中国铝业公司亏损的情况下,同为制铝企业的中国宏桥集团股东净利润约为51亿元。在钢铁业,2016年前三季度,民营企业销售利润率为3%,明显高于1.73%的行业平均水平。而若打破行政性垄断,如打破银行垄断,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差还会放窄0.5~1%个百分点;打破石油垄断,税前汽油零售价格会降低21%(据2015年数据);这都会降低整个经济的资源成本。因而,如果中国政府继续推进市场化改革,国有企业从此逐渐从产业中退出,取而代之的是更有效率的中国民营企业,加之享有更低的资源成本,它们会在国际贸易中更有竞争优势,从而有可能扩大对美国的贸易顺差。

这样一来,不就与特朗普减少1000亿美元贸易逆差的目标相悖了吗?其实,我们要牢记,特朗普就是一个商人,叫高价是他的习惯策略。前面也说过,他是说给选民听的,他并不真的要达到这个目标。而且,实际上,保持一定水平的贸易逆差对美国是有好处的。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更广义地看,如果把美元也看作是一种商品的话,美国没有逆差。实际上,美元还是一种利润率最高的商品。据说印制一张一百元的美元钞票的成本是4美分,剩下的就是所谓“铸币税”。更何况,在更多的情况下,大量贸易不需要现金,只是表现在账户上的数字,其铸币税的比率更高。虽然为了保证整个货币体系的运转,美国还需要其它配套设施,如安全和信用的保障,成本最高也不过20%吧。没有一种商品能够赚到80%的利润率的。这难道不是一笔划得来的生意吗?

当然,这种收入只是美国政府的收入,并不是民间企业的收入。不过,要想把这笔铸币税收入向民间转移并不难,只要降低税率即可。其效果,可不只是减少了企业的税负所对应的美元数量,而会带来刺激民间投资、甚至国外企业投资的宏观结果。特朗普政府前些日子的减税改革获得显然效果,就已经说明问题。不少美国企业,如苹果,以及外国企业,如丰田,已经表示要在美国进行大的投资。有投资,就有就业,这不就是“将工作带回美国”的更好方法吗?

只是将大量铸币税的收益直接向民间转让,会与特朗普的另一个目标有些冲突,这就是加强美国的军备。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美国的国防开支主要依赖于铸币税收入。2016年,美国的人均国防开支1892美元,远远高于其它国家的平均水平151美元。美国军费开支超过世界其它国家人均水平的部分,约5623亿美元,我称之为“帝国成本”。根据多年的数据,这部分基本上是由美国通过贸易逆差“出售”美元的铸币税。然而出售的美元就是外国人对美国的债权,虽然他们可以用于与非美国人的交易,但还是有一定限度,所以正常的循环是外国人再用贸易赚取的美元购买美国的资产。因而我们看到,美国的贸易逆差与资本顺差几乎就是以X轴为中心线的对称图形。见下图。也就是说,通过资本流入,美国又把通过贸易逆差流出的美元收回来,以保持美元在世界分布的均衡。

图1  美国的经常项目差额和资本项目差额  单位:百万美元

数据来源:Bureau of Economic Analysis网站。

自从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以后,美国金融资产的信誉大降,资本流入明显减少,贸易逆差也同趋势地减少。贸易逆差与资本顺差的对称原因,也许需要一篇博士论文来解释,这里按下不表。贸易逆差减少,美国铸币税收入也相应减少,就不能充分满足军费预算之所需。如下图。在2008年以前,资本项目顺差多于美国的军费预算,而在这之后,则低于军费预算。这就给美国的财政带来压力。这就是奥巴马总统时期,美国在全球战略收缩的财政原因。

图2  美国军费预算和资本项目差额

数据来源:Bureau of Economic Analysis网站;Wikipedia,“Military budget of the United States”;www.thebalance.com,U.S. Military Budget: Components, Challenges, Growth。

简单地说,既然美国的国家收入很大一部分来自铸币税,而贸易逆差就是在出售美元,则贸易逆差较大时,美国的财政情况就较好;贸易逆差较小时,财政情况就较差。见下图。美国的财政赤字几乎与贸易逆差对称地反向而动。在下图中,2006年贸易逆差最大时,财政盈余也是最大的;2009年贸易逆差最小时,财政赤字也是最大。因而从美国财政角度看,一定规模的贸易逆差是件好事。

图3  美国贸易差额与财政收支差额

数据来源:Bureau of Economic Analysis网站;www.thoughtco.com ,History of the US Federal Budget Deficit;www.thebalance.com ,Current U.S. Federal Budget Deficit。

而在美国的财政支出中,最大的一部分就是军费开支。在美国的税收和铸币税受到经济环境和国际贸易约束而减少的情况下,受影响最大的就是军费预算。因而,特朗普的压缩贸易逆差的目标与扩张美国军备的目标是矛盾的。保持适当大的贸易逆差有助于保留美国的强大军备,但如果将贸易逆差带来的铸币税收入通过减税转移到民间,也会限制美国军备的扩充。不过要注意的是,扩充军备或军备竞赛并不见得有利于美国。而如果把贸易逆差带来的铸币税收入用于减税,也许是一件真正有利于美国的事情。这是因为,国防预算有一个恰当的规模,其目的应该是保卫本国的领土和利益。如果过多,就会扭曲该国的行为。

如果军队过于强大,就会轻易诉诸战争解决问题。美国政治制度的缺陷,就是不能约束对外的国家行为,大多数情况下,往往只以当下成本收益为标准,更经常出现误判。所以二战以后,美国在国际问题上,尤其是在战争问题上屡犯错误。据说在出兵越南时,全美国只有三个人懂得越南。伊拉克战争,则以数十万伊拉克人的生命和4500美国军人的生命代价,却没有发现借口出师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美国的中东战略就是一个不断地解决它所创造的问题的战略,几十年来中东不得安宁,并且还扰动了欧洲。为了对抗伊朗,美国扶持了萨达姆;为了对抗苏联,美国扶持了本·拉登;为了对抗阿萨德,美国又扶持了伊斯兰国。所有这些美国扶持的力量,后来又都成了美国的敌人。也许正是因为有过多的军费,才使错误得以实施。因而,美国的国际安全问题不是军费太少了,而是军费太多了。

军费太多,是军工利益集团在美国政治结构中的作用所致;而这个集团,也是依赖于过多军费才生存和发展。正是五角大楼-军工集团-军工地区铁三角的存在,才使美国政治结构偏向于制造紧张局势和运用武力的国际决策。本来冷战结束后美国军费开支在逐渐减少,但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的爆发和持续,又在常规军费之上增加了每年数百亿多则1800亿美元的“海外应急军事行动”费用。因而削减军费,就是在削弱一个以美国整体利益为代价的坐收战争之利的利益集团,也就是在削减进一步的军费需求。美国真正的利益,是回归到平衡的国际战略上来,减少在国际战略上的错误;同时与世界各大国联手进行裁军,创建一个世界永久和平的前景。将减少的军费用于减税,提高美国企业的竞争力,则符合美国的长远利益。

因此,如果中国继续进行市场化改革,与美国进行更为公平的贸易,中国的贸易顺差将会更大;如果美国能在与中国的公平贸易中保持相当规模的贸易逆差,并将铸币税收入用于减税,而不是军费,美国的投资将会增长,就业将会增加;如果中国的资本受到低税率的吸引投资于美国,如果美国的资本进入更为开放的中国市场,中美之间的经济关系将会更为紧密,她们之间就更不会成为军事对手。从长远看,美国的产业将会受益于低税率而保持更强的竞争力,从而使国际贸易的逆差减少,而那时,中国的国内市场将成为明显大于美国的市场,成为美国企业的主要海外市场。而中国,金融、电信等服务业在经历竞争的磨练后将更为成熟,人民币将更有信用,也会使中国逐渐平稳地向低贸易顺差以致贸易平衡的经济模式转变。将这就是一个双赢的前景。

这有政治可行性吗?有那么一点儿。应该明白,特朗普威胁要进一步对1000亿美元的中国产品提高关税,以及中国对等的回应,都是叫价。叫高价只是实现心中底价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特朗普的目的是要中国开放更大的市场。而如前所述,中国政府早已确定了保护知识产权、打破行政性垄断、维护公平竞争和继续对外开放的战略方针,并就公平市场准入出台了具体的规则和政策。中国政府只需加快这一步伐、或抓紧落实若干具体案例,就能让特朗普脸上有光,而又可表明这些举措并非迫于美国压力,而是早有考虑和动作。如果这一判断为真,则特朗普在发起贸易战之初就胜券在握,一个更大的中国市场将会展现在美国企业面前。特朗普也知道,军费预算与减税与间的替代关系,但他明确地推动了减税,而想方设法地减少军费,如要求日本承担更多驻日美军的军费,要求很快从阿富汗撤军,说明他认为减税优于强军。如果双方都清楚这些经济和政治利益,谈判就不太难了。

2018年4月7日于五木书斋

2018年4月9日《FT中文网》和《中评网》同步首发

【治国】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问题|盛洪

盛按:近来有不少人呼吁提高农民的养老金,我完全赞成。大概没有人否认当初的工农业剪刀差为工业化提供了原始积累,这就是农民交纳的隐蔽的税。代价是贫困,这是名义货币都无法衡量的。然而这还是显见的事情。人们较为忽略的是制度上的歧视。例如“禁止城里人到农村买房”好象是限制了城里人的权利,实际上是限制了农村人的权利,使他们的资产被人为地严重低估,相当于系统性地侵损了他们的利益。本文所批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就更是一个具有综合性、整体性和长久性的制度性侵夺,它将农民自改革开放以来享有的土地权利置于一个非常严重的制度危险之下。提高养老金,反对的理由是财政压力;而还农民应有的权利,却是不需付一分钱,且不仅对农民有利,也对财政有利。这是应该更为人们关注的事情。(2025年3月31日)

盛按:最近当局宣布了要将两亿农民变成市民的“合村并镇”计划,更突显了本文的担忧。我在另一处说过,这一作法企图用政府替代市场决定农民住在哪里,将会大规模破坏农村居住的合理布局,无端造成农村社会的动荡,破坏改革开放以来逐渐形成的社会格局,并导致农村经济的严重损坏。不仅如此,这是对农民土地产权的大规模侵夺。当局的一个功利目的是获取农村的建设用地指标。在城市密集地方这可以增加城市建设,在偏远地区,可以出售这一指标获利。而即使这一指标可以出售,真正的获益者应是农村集体。因为这是他们的土地。而各地方当局企图通过这一举措,“合法”地将属于别人的土地及其收益归于自己。而这个“法”恰恰为一作法作好了铺垫,两者配合得很好。既然土地属于“乡镇”,那么它们拿走自己的土地及其收益又有什么不可以呢?实际上,农村的宅基地一直到高级社时期仍属于农民私有,只是到了1962年,一纸党政文件将其划归“集体”,1982年这一“划归”又被写入《宪法》,后来又被写入《土地管理法》。它是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产物,并且所有这些过程都违背了正当立法程序——被涉及的利害相关人或他们的代表应该按比例参与讨论和表决,所以是严重偏离正当权利分配的。现在绕了两道弯,“集体”又变成了乡镇,亦即私有变成了国有。亿万农民产权的根——他们住宅土地产权被彻底挖走了。(2025年1月7日)

2024年6月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存在着问题,其严重性会导致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被否定,由此形成的社会结构遭到破坏。

首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义就存在严重问题。该法第二条说, “本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根据定义,这种“集体”是以土地所有权为核心的,当初成立是个人土地所有者自愿结合的结果,其前提是其土地联结在一起,成员互相认识,有着共同的利益和目标,生活、生产于相近的地点。在这里,“组级”是以自然村为单位的,现被称为“村民小组”,改革开放前称为“生产队”,是符合这个定义的。而“村级”是指行政村,是由若干自然村组成的,成员之间就较少熟识,更少条件“自愿结合”,因而作为“集体”就不太恰当。而乡镇就差之更远。一个乡少则数千、多则数万人,一个镇被定义为至少两万人以上、面积在300平方公里以上,在这个范围人们“自愿结合”成集体更无可能。所以,尤其是“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严重偏离“集体”定义的,不能作为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

众所周知,“乡镇”实际上是一级政府。而政府的性质,第一不是经济组织,而是公共治理组织,它不应有经济组织那样的经济动机;第二具有强制性手段,它在与其它社会主体的关系中拥有权力优势,它可以与其它主体谈判,但难免会挟其强制性的威势,当谈判不成,没有力量可以阻止它动用它暂时被授权的公共暴力,而会导致权利分配的不平衡;因而与“集体经济组织”更是相差万里。如果拥有公共权力的乡镇政府兼有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权利,就是一个极端自相矛盾的存在。试想一个经济体同时拥有使用暴力的“合法性”,它会做什么?在它内部,所有“集体成员”的权利都被它是“合法所有者”而实际上被剥夺;这些成员企图通过集体内部决策机制维护自己权利的努力,会因乡镇政府的强大和拥有强制力而会显得微不足道并归于失败;它会不顾大多数成员的意志而擅自决定集体财产尤其是土地的处置;从而成为一个不受约束的权力使“集体”不成为集体,而只是一个方便其执行自己意志的合法外壳。

该法还规定,“需由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当先经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或者村党组织研究讨论。”“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或者村党组织可以提名推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候选人,党组织负责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这实际上意味着,即使是组级或村级集体组织,它们的重要决策也要受到乡镇党政的干预,甚至只能屈从乡镇党政的意志(我们知道,在这里“讨论”是什么意思);它们的重要领导人,也要由乡镇党政指派(我们知道,在这里“推荐”是什么意思)。如此,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失去了一个市场主体应该有的自主性,成为了权力机构的分支机构。从宏观角度,如果该法全面实施,成千上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不是市场中正常的市场主体,它们内部无法形成代表大多数成员利益的决议,它们之间无法进行正常有效的竞争,而会使整个市场失去活力和有效性。

一旦乡镇政府获得了“集体”的权利,它将会做什么呢?根据该法罗列,仅在土地权利方面,它就有“发包权”,“办理农村宅基地申请”的权利,“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或者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个人使用”;以及“分配、使用集体土地被征收征用的土地补偿费等”;等等。它可以利用这些“土地所有者权利”,按照它自己的意愿,决定农民成员是否继续承包田地,掌控农民宅基地的分配,决定以什么价格或租金将集体土地出售或出租给何人,并决定对农民的补偿和收益的分配。这就相当于农民成员基本失去了对土地的权利,而这些权利恰是大陆中国农村的真正制度变革——农民家庭拥有了土地权利,即土地承包权,这是一种相对独立的产权,有此产权,他们有种植什么,何时种的决策权,有转租承包权的权利,有在一定条件下转让承包权的权利。村集体可以决定利用部分土地(如河滩地)改作建设用途,创建非农企业。这有效地促使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的改善,导致农业效率提高和农民收入增加,实现了农村的经济奇迹。

有人会说,这是假设乡镇政府是恶的,而该法假设它们是善的,是一心为农民着想的。到底哪个假设是对的,我们可以看事实。实际上,改革开放以后很长时间,乡镇政府基本上不干预乡村或家庭的土地配置和生产决策,在这时农民家庭有着充分的自主权,他们的承包权是可以行使的产权,农村社会结构也趋向于自治状态。然而近些年来,乡镇政府又逐渐增加了对乡村经济社会的干预,并且愈演愈烈。例如一些乡镇政府在上级政府的不当指示下,为了取得农村中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强制性地合村并镇。在山东一些地区就出现先强拆农民住宅,然后再盖房的作法,致使许多农民无房可住的恶劣现象;即使住进被分配的新房,也无法延续他们熟习的生产方式和文化传统,显著增加了生产和生活成本(黄雨馨,2020);更有一些乡镇政府充当非法强拆城郊房屋的打手,如在北京、山东、河北、海南出现的大规模非法强拆事件(盛洪,2020)。这一方面严重侵犯了业主的住宅权和财产权,另一方面破坏了农村集体的非农产业发展、减少其收益。

一个醒目的事实是,乡镇政府作为一级政府有着区别于农民的自己的利益——乡镇财政和政绩工程,同时拥有着实施强制性的公共暴力资源,在城郊土地资源较大升值的诱惑下,它们可以不惜滥用公共权力从农民手中抢夺土地。例如2017年冬在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村出现的“驱低”恶性事件,就是因为西红门镇被列入“农村集体土地入市试点”(王二宝,2023),而利欲熏心,将自己等同于“集体土地所有者”,用低价强迫集体成员退出土地,雇佣黑社会打手驱赶在该地的租住者,演出了一场天人共愤的闹剧。这正是乡镇政府既有强制性权力,又冒充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的直接后果。退一万步说,即使乡镇政府真有善意,它们也不该越俎代庖,替代农民或农村集体决策;因为它们对成本收益的判断远不如市场第一线的人真切。

或又有人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只是说“乡镇确有需要的,可以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只是在特殊情况下的少数例外。其实在现在大陆中国的法条中,“可以”就是“不禁止”。一种“可以”的行为,在成本大于收益时不会有人去做;而在收益大于成本时,就会有人去做;在有着巨额收益时,就会有人争先恐后地去做。在当下权力独大不受约束的情境下,对于相对于农民或乡村拥有权力优势的一方来说,一旦有明显利益,它们就会将“可以”变成“必然”。在市场评价出土地价值的情况下,尤其是接近城镇的农村地区,一旦该法在全国实施,乡镇政府就会争相变身为“集体经济组织”,在这之后它们会做什么,已有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作出了“榜样”,恶性事件摆在那里,我们已无需想象。

因而,一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在大陆中国全国实施,将会带来农村产权制度的系统性地倒退,在中国农村奇迹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家庭土地承包制将会被实际上否定,土地的有效配置将会被扭曲,农村经济的效率将会大大降低,又有可能重现人民公社的“一平二调”,产权制度遭到严重破坏导致的农业严重歉收以及大饥荒。而由乡镇政府拥有土地所有权并支配土地的使用和配置,会支配农村的主要经济命脉,进而支配农村的政治和社会,改开几十年的农村稳定与和谐的局面将被破坏。据一些农民反映,该法刚一通过,有些乡镇或行政村就迫不及待地要求农民签署“小田并大田”承诺书,它们对该法带来“利益”的敏感是超速度的。一旦该法在2025年5月1日后全面实施,即使上级政府发现乡镇政府的恶劣作法想去阻止,也无法可援,谁能阻止“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所有者处置“自己的”财产呢?

那么为什么人大常委会会通过这样一部“法律”?我看了一下该法的立法过程,没看到它征求法学家的意见,只发现它曾经两次向社会征求意见,但我一次也不知道。这大概是因为它只是想走个过场,并不想让多少人知道。因而要不是有的朋友提醒,我甚至也不知道这一“法律”获得了通过。另外,这个涉及数亿农民重大利益的“法律”只是由人大常委会通过,也是缺少代表性的。我敢说在人大常委中没有一个真正的农民,离农民最近的恐怕也只是农业部门的负责人或农业地区的政府官员。他们甚至是农民的对立面,不可能代表农民说话。这个法律至少应该经全国人大讨论并表决。在人大代表也缺少代表性的今天,该法案至少要经多次征求农民的意见。因而这项“立法”的合宪性值得严重怀疑。

《宪法》第六条宣示,集体所有制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而不是“政治权力集体所有制”。显然“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是“劳动群众集体”。我提议对这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行合宪性审查。

参考文献

黄雨馨,“‘合村并居’谁做主”,《财新周刊》2020年第29期。

盛洪,“为什么说运动式非法强拆是在‘破坏抗疫复工’和‘颠覆改革开放’?”《盛洪教授》,2020年4月15日。

王二宝,“北京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启示”,《 河南日报》,2023年5月17日。

                                                    2024年12月24日于五木书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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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议】警惕AI 计划经济|盛洪

DeepSeek 的异军突起,不仅带来对AI界的极大冲击,而且在整个社会掀起了新一轮对AI 的崇拜狂潮。虽然它达到的高度至多是OpenAI的程度,且敏感词管制和“情商”让DeepSeek的回答多有回避和谄媚,还是有不少人即使不是把它视为真理,也是将其作为标准答案或权威意见,把它的答案晒在网上,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忽然看见一篇DeepSeek 批判张维迎的文章,攻击市场原则的普适性,否定市场经济在改革开放奇迹中的核心作用(DeepSeek,2025),觉得很恐怖。那些知识分子尚且仰视DeepSeek ,普通民众岂不更坚信它说的就是正确的。

回顾历史,每当人类在理性上有所突破以后,就会产生狂妄的想法。他们在简单系统的科学上取得成就,就幻想“理性地”构建一个作为复杂系统的经济体系。人们用“优越的科学理论”否定人类社会几千年依赖和适用的基本规则(如市场和产权),结果却适得其反,招致巨大灾难。我们经历过“科学理论”全面压倒习俗、习惯和传统的时代,不敢怀疑“正确理论”指导下的计划会不如市场,结果导致生产效率急剧下降,数亿人陷入贫困。极端情况下出现了历史罕见的大饥荒,即使计划者向产权和市场做些许让步,全体国民仍生活的饥饱边缘。改革开放并不神秘,只是摒弃掉那个对“科学”顶礼膜拜的唯理主义构造论,回归习俗、传统和常识,让产权作保障,请市场起作用。

前些年移动互联网发展取得瞩目成果后,又有人声称用这种技术可以帮助实现计划经济。这是对此前理性狂妄的一次回声。在市场化改革取得无可质疑的巨大成就的背景下,这种主张虽然没有掀起多少波澜,仍为更多的政府干预营造了舆论。近年来,随着产权安全水平的下降和市场受到干预的增加,大陆中国的经济正走在长期衰退的道路上。

这次唯理主义的回声不同以往。AI声称要超过人类智慧,这就不仅比人类理性高明,而且比人类传统高明。如果它以“权威”或“真理”的面目出现,人们即使有不同看法,也会屈从于“更聪明”的意见,人类以数千年成败得失得出的基本规则或会一朝倾覆。并且,“掌握真理”或“更聪明”是获得权威、进而获得政治权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当人们将AI视为“更聪明”的权威,他们就会更加倾向于相信AI说得是对的,而否定人类智慧和传统。如此,AI或在其后面的人,就可能借助于AI的权威获得观念上的优势 ,进而获得政治权威。一旦利用这一点获得政治权力,AI可能将自己的看法神不知鬼不觉地加于人类社会,而其实它不过是汲取了人类社会的文字二手信息,并没有掌握多少人类默认的常识和多维度感受,它的降维决策就会偏离人类应该珍视的传统规则,导致严重失误。

最近在美国发生的事情似乎就极具象征性。马斯克没经任何法律正当程序,只是声称得到了总统特朗普的口头支持,强行关闭了美国国际开发署(USAID),国际开发署的官员企图抵抗马上就被解职。他声称该机构是个犯罪组织,完全否定经国会批准的每年400亿美元的对外援助。他将六个技术工程师安插进该机构,他们分别是金融、财务和人工智能专家,推行“‘人工智能主导政府决策’计划,目标是在未来数月内让AI系统自动处理联邦预算、 政策分析和行政审批。”(有槽,2025)这意味着,特朗普及马斯克认为,人工智能比宪法规定的决策程序更优越,并因此采取违宪行动就有合理性。而政府机构以及国会似乎一时目瞪口呆,只是隔了一天以后,一些国会议员们才刚缓过神来,发出抗议的声音。

在华盛顿发生的这件事,更突出了问题的性质。这就是第一,人工智能具备了处理政府事务的能力了吗;第二,人工智能是否可以绕过宪法程序决定政府事务?马斯克之所以敢无视美国宪法规定的法律正当程序,径直接管政府机构,侵入政府信息保密系统获取公民的私人信息(SM团队,2025),是其恃人工智能近年来的进展,并在舆论上被看作有超越人类智慧之势。这一势头可以生成在人类心理中的观念优势,让人们觉得人工智能确有可能比人做得更好。马斯克因而借助于人工智能的势能获取某种政治权威,进而夸大其政治权力,使得他不仅自己很有底气,而且也对其他人产生心理震慑作用。

在中美分别发生的事情却有着相似的性质。这就是美国的宪政结构是在美国行之有效200多年的制度传统,就如同产权和市场制度是数千年行之有效的制度传统一样,是经过世世代代的人长期互动磨合形成的,按照哈耶克的说法,它们为什么如此这般是人类“理性不及”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人类制度演化的最佳路径是遵循以往传统基础的渐进过程,就如同工业革命的领先者英国所走的道路;而那些企图“迎头赶上”的唯理主义革命都遭到了失败。而到目前为止,人工智能还远没有超越人类智慧,就是最激进的AI专家也不敢宣称通用人工智能已经实现。它们既然没有达到人类智慧的水平,遑论“理性不及”的制度传统,也就无法替代众多人累世代的非目的互动形成的市场制度和宪政制度。因而马斯克的工程师们的作法就如同用计划当局替代市场一样。

更进一步,人工智能可以处理复杂系统的问题也是大可怀疑的。到目前为止,人工智能获得的声誉都是在简单系统方面的。围棋是其中较复杂的一种,但也是边界清楚,规则简单,胜负评判明确。对围棋最佳着法的探寻,就是将双方所有可能的着法都试走一遍,最后选择那个结局最好的着法。这样做的可能选择也数量巨大,共约6.223E+239或更多种选择。目前世界上最快的计算机也才每秒2E+16 次。阿尔法围棋采用了蒙特卡洛随机方法才极大减少了每轮试错的数量,并用巨量迭代训练发现接近最佳的着法,并赋予其最高权重(米歇尔,2021,第233~234页)。而围棋等博弈只是模仿人类事务的极简情形,除规则和边界简单明确外,它也只有两方和两种状态。

现实世界的人类事务则要复杂得多。不仅因素、状态、维度和参与者更多,而且边界不是非常清楚,输赢规则也较模糊,比博弈的复杂度不知高出多少数量级。而在复杂度方面,哪怕维度或规模增加一点,也会带来复杂度指数级的增长。例如一维两态三元胞模型有256种可能规则,将元胞数增加到4,则可能规则增至65536;将状态数增加到3则有7625597484987种可能规则(Wolfram,2002, p.60);4态则增加到3.40282E+38种。随着维度和规模的稍许增加,可能选择数量和复杂度急剧增加。人类社会就像是有机体,比那些无机物要复杂得多,比博弈也要复杂得多,这种复杂度的增加是与更快速度的可能组合数量增加相应的。因而,现在人们津津乐道摩尔定律,黄氏定律,其速度只是简单算术翻倍,远比不上问题复杂度的指数增长。

我在“为什么通用人工智能不能实现”(盛洪,2024)一文中指出,人工智能受制于计算速度,计算速度以光速为上限,即使大量处理器并行计算也是有限的,而对计算的需求是没有上限的,因而通用人工智能不可能实现。更细致地说,人工智能可以在简单系统中大显身手,但注定无法在像社会这样的复杂系统中扮演重要角色。这就类似于数学家所说的P≠NP,即包含大量可能组合的多项式系统在可接受的时间内难以找到解。这一结论不是计算能力多少的问题,而是一个哲学结论,即不管技术达到什么水平,永远不可能。也就是说,人工智能永远不可能在社会系统中全面替代人类智慧以至制度传统。

现代社会最惨痛的教训,就是挟持科学在简单系统领域的某些成功,将其方法移植到作为复杂系统的社会领域,企图理性设计一个完美社会,其结果由于理性不及,只能降维模拟,设计出来的计划经济极大地降低了社会效率,导致经济灾难。正如哈耶克所说,“20世纪肯定是一个十足的迷信时代,其原因就在于人们高估了科学业已取得的成就;所谓人们高估了科学业已取得的成就,并不是说人们高估了科学在相对简单现象的领域中所取得的成就(因为在这个领域中,科学当然取得了巨 大的成功),而是意指人们高估了科学在复杂现象的领域中所取得的成就,因为事实业已表明,把那些在相对简单现象的领域中被证明为大有助益的技术也同样适用于复杂现象领域的做法,是极具误导性的。”(哈耶克,2000,第530页)

这种错误大概源自人类自身的弱点,他们较难区分简单系统和复杂系统,因而认为在简单系统上行得通的方法,在复杂系统上也一定行得通。既然能够“科学地”设计飞机和火箭,也一定能够“科学地”设计经济体系。虽然这种错误导致的计划经济受到了哈耶克等人的批判,指出由于人类的理性有限,他们不可能参透经济体系及社会这种复杂系统;并且实际上归于失败,大多数人也认识到这种错误,而回归到作为自发秩序的市场传统。然而一旦情形发生变化,如人类的科技方面有了某些突破,这种计划经济思维又会死灰复燃。无怪乎前些年那些在互联网平台上取得巨大成功的人声称计划经济可行。如今人们又在人工智能方面取得了突破,他们觉得人类理性或其创造物可以超越了原来的“理性不及”,那种让人敬畏自发秩序的限制已不存在。

例如,在围棋中,人类棋手经千百年实战经验积累而成的定式,就类似于我们所说的自发秩序。然而阿尔法围棋可以完全无视这些人类经验,从零开始进行预训练,经过巨量迭代得到更佳的价值函数,战胜人类棋手。难道人们不可以用人工智能预训练出处理经济事务和政府事务的模型,替代人类千百年来遵循自发秩序形成的制度传统吗?答案是不行。这之间的区别就是简单系统和复杂系统的区别。用计算机语言或人工智能语言描述,就是求解相对较少可能选择的问题和求解天文数字以致接近无限可能选择的问题的区别。前述围棋人工智能的解法就是在巨量的可能着法中找到最佳(或更佳)着法。这里的“巨量”,是指6.223E+239种以致更多种选择,以现在计算机的速度,它无法在瞬间完成,却可以分多次(如数百万次)训练逐渐接近。而经济事务或社会事务有复杂度要远高于围棋的复杂度,要在远大于围棋着法的范围寻找最佳(或更佳)选择,这不仅是现在计算机无法实现的,也是计算机永远无法实现的(盛洪,2024)。

在数学中,可以大致认为,这两种系统对应于P=NP或P≠NP的问题。翻译成通俗语言,就是在一个有多种可能组合的系统中,可否快捷地找到最优组合。所谓 “快捷”,就是在可接受的时间内。根据经验,在大多数情况下,可解难解与系统复杂度有关;可以找到最优组合的就是简单系统,难以找到的就是复杂系统。这一结论不是当下的技术性结论,而是永远有效的哲学结论。随着技术的改进,唯一可以稍许改变的是简单系统和复杂系统之间的边界,但这边界不会消失。适用于人工智能的结论就是,它可以在简单系统方面发挥作用,却不能替代人类到目前为止的解决复杂系统问题的传统作法——遵从自发秩序并用理性在边界上调适。即使人工智能超越了人类智慧,也仍然是“理性有限”的,也不能断言它可以超越自发秩序以及制度传统。

因而,特朗普及马斯克用人工智能来处理政府事务的企图是错误的。这是因为人工智能只善于处理简单系统的事务,而政府事务属于复杂系统。特朗普和马斯克的共同之处,就是他们在介入政治之前都是商人,并且尤其是马斯克是极其成功的商人。然而他越成功,他越会在政府事务中失败。这是因为一个在市场成功的企业只是解决简单系统问题的机构,它在市场规则之下,只有经对方同意才能进行交易,也只需解决若干个产品的问题;而政府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机构,社会则是一个复杂系统,除了相关方同意外,政府还可以使用暴力。正是因为马斯克在企业中的成功,他就更坚信他的经验的正确性,就会急于将之移用于政府事务,而忽略了政府与企业的巨大区别。并且,企业的成败全由自己承担;而政府的成败则由全社会承担,即有所谓“外部性”;由于缺少这种承担决策失误的约束,马斯克更有可能犯错误。而由于不知道两者之区别,还会被“企业更有效率”的光环所误导,使人们更难怀疑其中存在的致命的错误。

现在的人工智能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它的使用的广泛性,在短时间内扩展之迅速。例如OpenAI的用户到2024年底已达3亿,而DeepSeek在7天内用户迅速激增1亿(观点网,2025)。它们不仅是普遍使用的工具,而且是观念和意识形态传播的最有效手段,还是一个覆盖面和影响力巨大的广告,它推销的就是它自己。它们所内含的左右舆论的力量远超所有传统传媒,并且因表现得不像广告而具有隐蔽性。人们在搜索信息的获取知识的同时就不假思索地接受了它所传播的主张,例如前述那篇批判张维迎的文章。而人们最容易接受的最一般的主张就是,“人工智能是正确的”。这又普遍建立了“人工智能”是优越的观念,它不仅吻合AI界的商业目的,而且使普通民众在智力上感到自卑又会带来巨大的政治后果,这就是借助于人工智能获得政治权威,以加强使用该人工智能之人行为的合理性及至合法性。这就是为什么马斯克的“革命”行为一时间让美国的分权制衡机制目瞪口呆、无还手之力的原因之一。

科技界的大佬们很早就担心人工智能会对人类社会带来某些危害,他们曾签署一封联名信,要求暂缓AI开发;美国国会也曾举行听证会,议员们担心虚假信息,透明度,艺术家权利和失业等问题;美国会两党也就人工智能管制达成“立法框架”,其中重点在于许可证制度,问责制,国家安全和国际竞争和保护消费者等方面。然而讽刺的是,人工智能对社会的危害,却是从后方抄了美国国会和政治结构的老巢。马斯宣称用“人工智能主导政府决策”,就是对美国宪法的颠覆。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国会有权“制定为执行以上各项权力和依据本宪法授予合众国政府或政府中任何机关或官员的其他一切权力所必要的和恰当的法律。”美国联邦政府机构是由国会立法授权的,其关闭也应经由国会收回权力。因而特朗普及马斯克无权关闭政府机构,也不能用“人工智能”僭越政府决策的宪法正当程序。如果此种行为不被阻止,岂不是任由总统或其下属任意践踏宪法吗?

或许有人会说,马斯克的行动的结果是好的,因此他这种违宪及绕过国会的行为是可以接受的。这是没有分清行为规则的层次。这是说,为了达到一个好的行政目标可以违反正当行为规则。这是错的。正当行为规则,在这里体现为宪法规定的立法机关的权力及其立法程序,是一个社会总体的和综合的规则,它并不针对任何特定目的,也不特别适用于或不适用于某些人,它可能不会在所有时候对所有人都带来好处,但一定会在总体上对整个社会有长远好处。而为了某个特定目的而违反正当行为规则,尽管或许会在这一特定方面带来好处,却因为破坏了正当行为规则,在而总体上损害社会。况且,一个政府机构不会完美,问题会经常出现的,并不能因此而全盘否定,而可以通过正当程序加以解决。况且马斯克所为未必是好的,如有人质疑他有“利益冲突”(第一财经,2025),他谎称美国国际开发署向某传媒提供了子虚乌有的资金(一半杯,2025),他对他的党争动机不加掩饰,不经民主的或普通法的程序而宣称“民主党是犯罪政党”。

历史上的独裁者大都借助于两件事情,一是“打倒坏人”,一是自己“特别聪明”。“打倒坏人”就是将民众的损失或苦难归咎于坏人作祟,以此可以煽动民粹主义情绪;“特别聪明”就是宣称自己在智力上特别优越,或掌握了“真理”。希特勒宣称德国人的苦难是犹太人造成的,而他的种族特别优越适宜统治世界。斯大林说俄国人的苦难是地主富农造成的,而他掌握了“先进理论”。这一次,特朗普及马斯克也凑齐了这两件事,他们说美国人的苦难都是民主党造成的,而他们掌握了“人工智能”。结论就是要打倒“罪恶的”民主党,这样共和党就可以一党独大了。这正是国父们创建美国时所竭力避免的。美国人民会允许这种情况出现吗?他们不至于那么愚蠢吧。

参考文献

DeepSeek,“张维迎经济学:脱离中国土壤的异域之花”, 2025年1月31日。

第一财经,“马斯克面临利益冲突质疑,什么是‘特别政府雇员’”,《第一财经》,2025年2月6日。

观点网,“DeepSeek上线20天日活突破2000万 7天增1亿用户”,《观点网》,2025年2月8日。

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二、三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

米歇尔,梅拉妮,《AI 3.0》,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2021。

盛洪,“为什么通用人工智能不能实现”,《盛洪教授》,2024年10月29日。

SM团队,“美国财政部因向伊隆马斯克的 DOGE 提供敏感信息而被起诉”,《七元Web3》,2025年2月6日。

Wolfram, Stephen, A New Kind of Science, Wolfram Media Inc., 2002.

一半杯,“事实核查|特朗普、 马斯克及白宫声称USAID向Politico支付超800万美元不实,实际仅支付4.4万美元订阅费”,《一半杯》,2025年2月9日 。

有槽,“六小将铁腕夺权,马斯克改写华盛顿权力游戏”,《村总》,2025年2月7 日。

                                                       2025年2月11日于五木书斋

2025年2月12日首发于《FT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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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为什么“贸易战”可以转化为双赢?|盛洪

盛按:这篇文章是六年前针对当时特朗普“贸易战”而发,现在特朗普再次上台,情况似乎又回到了六年前。经过一轮过招,大陆中国在贸易及经济制度上几乎没有变化,似说明特朗普的用力效果不著。但大陆中国变化的是经济情势,而特朗普的变化是他长了经验。大陆中国面临的经济衰退并不是特朗普贸易战所致,恰是当初没有顺势改革——进一步保护知识产权,打破垄断并对外开放,取消对国企的补贴,以及开通互联网的国际流动的结果。走出经济颓势,正是要在这些领域开始动手改革。特朗普看来是看出了这一点。大陆中国的更为弱势可被用来提高他的谈判地位,其改革必需性(如当局又要“讲好中美友好故事”)正可顺水推舟。无怪乎特朗普似对前景感到乐观,称“中美联手可以解决世界上所有问题”;他为TikTok寻求缓期当是一个巨大的“公平贸易”筹码。(2024年12月30日)

盛按:中美签约,是大好事。对中国更是。希望开始第二阶段谈判。中国真正进行结构性改革,美国取消所有惩罚关税。更希望,中美共同将关税降至零,对违反公平市场规则的企业进行个案惩罚。再发2018年4月写的文章。(2020年1月16日)

标准经济学告诉我们,贸易战只能是两败俱伤,怎么会双赢呢?这显然是一个教科书式的问题。现实世界比教科书复杂多了。比如特朗普的贸易战就不是典型的贸易战。自由是美国人珍视的价值,美国政府不会公然地违反自由贸易原则。特朗普说要减少1000亿美元与中国的贸易逆差,那是说给美国选民听的,因为这是他“当选的主要原因”;若说因为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太大了,所以要提高对中国产品的关税率,显然是政治不正确的。这是说不出口的,也不会为世界其它国家所赞同。他的理由是,中国对美国的贸易“不公平”。显然,自由贸易是公平的自由贸易。如果不公平,就不在“捍卫”之列。

那么,哪点儿不公平了?一曰中国公司偷窃美国公司专利技术,或利用市场进入利益强迫美国公司转让专利技术;二曰中国政府对中国企业进行了大量补贴,致使产能过剩,向国外倾销,导致世界市场价格过低;三曰中国政府阻止或限制互联网数据的自由流动,致使美国公司不能在中国境内正常开展业务,导致约4000亿美元的损失;四曰中国限制美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如在通讯,信用卡和电影等领域受到阻碍。

从纯理论角度看,这些对“不公平”的指责都是有道理的。教科书假定的自由贸易是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下的自由贸易。一个公平和有效的市场,是要保护知识产权,不能区别对待不同企业,不能限制市场的自由进入,不能通过限制数据流动而限制对市场的自由进入。对这些原则,近年来高举自由贸易大旗的中国政府也不会有异议。问题只是在于,这些指责是否属实;或者确有其事,但被夸张了,作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借口。后一种情形更有可能。

经过四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基本上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但还不完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说明中国政府还是要继续进行市场化改革,革除掉那些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陋规和行为,其中就包括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区别对待不同企业,限制市场的自由进入,和限制数据的自由流动。如此看来,美国对中国的“不公平”贸易的指责,恰恰是中国改革的对象,并没有冲突。假如美国真的不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那么中国纠正这些错误,不仅消除了美国的“不公平”的指责,而且对中国自身也是有好处的。因为一个更完善的市场经济对中国是有好处的。

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国已经走在了世界的前列。虽然申请专利的质量尚需改进,但数量已然是世界第一。中国的主要产业已经发展到了在规模和技术水平方面都居世界主导地位的程度,大多依赖于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我们不能排除有个别中国企业“偷窃”别国企业的技术,或与外国企业合资中有技术转让的要求,但这不能构成战略性技术领先。因而,不可能成为中国的国家战略。从中国国家利益来看,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而不削弱它,是有利于中国企业和中国经济发展的。如果不仅要在国内、而且在世界范围保护中国的知识产权,就要保护所有企业的知识产权,就要维护保护知识产权的世界体系,中国的知识产权也才能在境外获得尊重。所以,制止偷窃技术,不要求外国企业以技术换市场,不仅对中国无害,反而有利。

关于中国政府对企业的补贴,主要是指对国有企业的补贴。在美国针对的中国钢铁业和制铝业,存在着两种企业,国企和民企。它们之间是竞争的。民企不可能获得政府补贴。国企之所以获得政府补贴,是因为国企效率低下,不补贴就无法生存;同时又有政府资源。例如在制铝业,中国铝业公司是一家被称为“亏损王”的国有企业,连续八年亏损达450亿元以上;仅2014年就亏损162亿元,获得政府补贴8.23亿元。其实国企获得的全部补贴不只是账面那一点儿。几乎全部国企都享有免费使用国有土地的补贴,和低息获得贷款的补贴。据天则所的研究估计,2001~2013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账面净资产收益率为9.08%,但扣除应缴未交地租、优惠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差额、应付未付的自然资源租金以及政府补贴,实际净资产收益率为-3.67%,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这些补贴,它们是亏损的。

这就成为了我国钢铁业和制铝业产能过剩的主要原因。在这两个产业中,民企不可能产能过剩,一旦持续过剩,它们就会亏损并倒闭。但国有企业即使亏损,却可以因免费土地、低息贷款以及政府补贴维持过剩的产能。因此,钢铁业和制铝业产能过剩不仅是国际贸易问题,首先是中国的国内市场问题。因而,2016年开始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去产能”,其中也包含着减少国企产能的含义。然而,由于国企有着更深厚的政府资源,由政府主导的去产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一些国企产能,但在不少地方,政府把去产能的指标分派给缺少政治背景的民营企业,使得去产能走向了反面,压缩了效率高的民企产能。

这样看来,根本解决过剩产能问题,就要进行国企改革,最终目标就是国企退出所有营利性领域。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去除国企的垄断特权和政府补贴。如果把免费使用国有土地和低息获得贷款等看作是买方的低价垄断,这正是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要“打破”的“行政性垄断”。如此一来,来自美国的要求,正与中国经济的内在需要和中国政府想要进行的改革相一致。中国钢铁业和制铝业的产能过剩问题,只有在公平的没有政府补贴的竞争环境下,让那些效率低下的亏损企业退出市场,才能最后解决。如果全面打破行政性垄断和取消政府补贴,就不仅是解决钢铁业和制铝业的产能过剩问题,而且会带来宏观层次的显著的经济加速。我曾估计过,如果国有企业的实际亏损降为零,按2013年国有企业(金融类和非金融类)净资产52万亿元估计,也会增加3.3个百分点的GDP增长速度。

同样,保证数据的自由流动,对中国也是有好处的。中国政府关注网络安全,强调国家的网络主权无疑是对的。然而,由于《网络安全法》缺少对网络管理部门的有效约束,它们扩张自己的权力,实际上削弱和侵犯了《宪法》第三十五条,并大大压缩了正常生活和工作中的数据空间。如在与政治完全无关的学术、商业和生活领域,如果不用VPN,学者不能接通境外的学术网站,如谷歌学术;旅游者不能正常使用谷歌地图,不能正常使用境外的商业网站,如amazon, airbnb;甚至不能登录外国驻中国使馆的网站。更不用说,不受约束的网络管制,实际上压制了对政府部门的批评和对腐败的揭露,显然也对中国社会造成深刻的伤害。这也会影响到在中国境内的外国居民或企业,使他们不能正常地生活和开展工作。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依宪治国”,包含着保证公民的宪法权利。这首先要保证宪法第三十五条的权利。中国的《网络安全法》也规定,“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实际上,近来中国政府也在这一方面做了调整。据我的经验,不少过去不太好使用的境外网站变得好用了。包括谷歌地图,谷歌翻译,amazon, airbnb,一些学术网站,CNN等西方国家的电视网站,等等。这表明中国政府越来越清楚,用防火墙限制数据的流动除了给中国带来巨大损害外,在信息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也不能达到他们预想的目的。中国的宪法和法律,以及中国政府近来的调整,与美国要求的数据自由流动没有太大差距。总体而言,数据的自由流动甚至比贸易自由还要重要,观念不受阻碍的交换会使中国更充分地激发技术和制度的创新。

关于市场自由进入的问题,情况稍微复杂一些。电信和银行本来就是行政性垄断的产业,所以首先的任务是打破行政性垄断,向民营企业开放市场。这也是中国政府近年来的改革目标。中共十九大除了提出要“打破行政性垄断”以外,还提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2018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已全面实施。在负面清单中,没有对商业银行和电信基础业务的进入限制,因而是所有市场主体,包括中国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都可以进入的。刘鹤先生也在达沃斯论坛强调,中国政府今年会很快落实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但负面清单中确实有对电影业进入的限制,这主要是从意识形态方面的考虑。正是这种考虑,妨碍了中国电影作为一种艺术门类的发展,缺乏国际竞争力。如果放开管制,中国电影业显然会在中国市场中占有优势,也不会害怕来自好莱坞的竞争。

近来对所谓“中美贸易战”的评论,多关注“战”的方面。回顾一下中国加入WTO之前,以及WTO谈判,更好的作法是“化战为谈”。国家间贸易利益的冲突通过谈判,其实会导致一个更好的制度均衡,达到双赢结果。WTO规则要求中国降低关税、开放国内市场,当初中国人普遍以为狼来了,中国企业竞争不过外国企业。结果却是,由于中国借助于加入WTO推进了国内的市场化改革,中国人的企业家精神被焕发出来,中国企业在国内市场大获全胜,又在国际贸易中持续高额顺差。外国企业也因中国巨大市场的扩展而获益。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了持续四十年的中国奇迹,也使中国更为自信。面对美国的压力,中国政府作出的对称回应是谨慎的。借此机会进一步推动国内的市场化改革,放开国内市场,则更为重要,也同时消除了美国发起贸易战的“借口”。而这一举措,显然比当初加入WTO的风险小得多。

如果中国革除掉那些违反市场经济原则的陋规和作法,如取消补贴和打破垄断,结果将会怎样呢?中国经济将有一个更快的发展,并且更具有国际竞争力。那么,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会减少吗?不会,只会增加。这是因为,国有企业虽然获得了政府补贴和低价资源,但它们的效率更低,平均成本仍然高于没有政府补贴的民营企业。例如2016年在中国铝业公司亏损的情况下,同为制铝企业的中国宏桥集团股东净利润约为51亿元。在钢铁业,2016年前三季度,民营企业销售利润率为3%,明显高于1.73%的行业平均水平。而若打破行政性垄断,如打破银行垄断,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差还会放窄0.5~1%个百分点;打破石油垄断,税前汽油零售价格会降低21%(据2015年数据);这都会降低整个经济的资源成本。因而,如果中国政府继续推进市场化改革,国有企业从此逐渐从产业中退出,取而代之的是更有效率的中国民营企业,加之享有更低的资源成本,它们会在国际贸易中更有竞争优势,从而有可能扩大对美国的贸易顺差。

这样一来,不就与特朗普减少1000亿美元贸易逆差的目标相悖了吗?其实,我们要牢记,特朗普就是一个商人,叫高价是他的习惯策略。前面也说过,他是说给选民听的,他并不真的要达到这个目标。而且,实际上,保持一定水平的贸易逆差对美国是有好处的。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更广义地看,如果把美元也看作是一种商品的话,美国没有逆差。实际上,美元还是一种利润率最高的商品。据说印制一张一百元的美元钞票的成本是4美分,剩下的就是所谓“铸币税”。更何况,在更多的情况下,大量贸易不需要现金,只是表现在账户上的数字,其铸币税的比率更高。虽然为了保证整个货币体系的运转,美国还需要其它配套设施,如安全和信用的保障,成本最高也不过20%吧。没有一种商品能够赚到80%的利润率的。这难道不是一笔划得来的生意吗?

当然,这种收入只是美国政府的收入,并不是民间企业的收入。不过,要想把这笔铸币税收入向民间转移并不难,只要降低税率即可。其效果,可不只是减少了企业的税负所对应的美元数量,而会带来刺激民间投资、甚至国外企业投资的宏观结果。特朗普政府前些日子的减税改革获得显然效果,就已经说明问题。不少美国企业,如苹果,以及外国企业,如丰田,已经表示要在美国进行大的投资。有投资,就有就业,这不就是“将工作带回美国”的更好方法吗?

只是将大量铸币税的收益直接向民间转让,会与特朗普的另一个目标有些冲突,这就是加强美国的军备。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美国的国防开支主要依赖于铸币税收入。2016年,美国的人均国防开支1892美元,远远高于其它国家的平均水平151美元。美国军费开支超过世界其它国家人均水平的部分,约5623亿美元,我称之为“帝国成本”。根据多年的数据,这部分基本上是由美国通过贸易逆差“出售”美元的铸币税。然而出售的美元就是外国人对美国的债权,虽然他们可以用于与非美国人的交易,但还是有一定限度,所以正常的循环是外国人再用贸易赚取的美元购买美国的资产。因而我们看到,美国的贸易逆差与资本顺差几乎就是以X轴为中心线的对称图形。见下图。也就是说,通过资本流入,美国又把通过贸易逆差流出的美元收回来,以保持美元在世界分布的均衡。

图1  美国的经常项目差额和资本项目差额  单位:百万美元

数据来源:Bureau of Economic Analysis网站。

自从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以后,美国金融资产的信誉大降,资本流入明显减少,贸易逆差也同趋势地减少。贸易逆差与资本顺差的对称原因,也许需要一篇博士论文来解释,这里按下不表。贸易逆差减少,美国铸币税收入也相应减少,就不能充分满足军费预算之所需。如下图。在2008年以前,资本项目顺差多于美国的军费预算,而在这之后,则低于军费预算。这就给美国的财政带来压力。这就是奥巴马总统时期,美国在全球战略收缩的财政原因。

图2  美国军费预算和资本项目差额

数据来源:Bureau of Economic Analysis网站;Wikipedia,“Military budget of the United States”;www.thebalance.com,U.S. Military Budget: Components, Challenges, Growth。

简单地说,既然美国的国家收入很大一部分来自铸币税,而贸易逆差就是在出售美元,则贸易逆差较大时,美国的财政情况就较好;贸易逆差较小时,财政情况就较差。见下图。美国的财政赤字几乎与贸易逆差对称地反向而动。在下图中,2006年贸易逆差最大时,财政盈余也是最大的;2009年贸易逆差最小时,财政赤字也是最大。因而从美国财政角度看,一定规模的贸易逆差是件好事。

图3  美国贸易差额与财政收支差额

数据来源:Bureau of Economic Analysis网站;www.thoughtco.com ,History of the US Federal Budget Deficit;www.thebalance.com ,Current U.S. Federal Budget Deficit。

而在美国的财政支出中,最大的一部分就是军费开支。在美国的税收和铸币税受到经济环境和国际贸易约束而减少的情况下,受影响最大的就是军费预算。因而,特朗普的压缩贸易逆差的目标与扩张美国军备的目标是矛盾的。保持适当大的贸易逆差有助于保留美国的强大军备,但如果将贸易逆差带来的铸币税收入通过减税转移到民间,也会限制美国军备的扩充。不过要注意的是,扩充军备或军备竞赛并不见得有利于美国。而如果把贸易逆差带来的铸币税收入用于减税,也许是一件真正有利于美国的事情。这是因为,国防预算有一个恰当的规模,其目的应该是保卫本国的领土和利益。如果过多,就会扭曲该国的行为。

如果军队过于强大,就会轻易诉诸战争解决问题。美国政治制度的缺陷,就是不能约束对外的国家行为,大多数情况下,往往只以当下成本收益为标准,更经常出现误判。所以二战以后,美国在国际问题上,尤其是在战争问题上屡犯错误。据说在出兵越南时,全美国只有三个人懂得越南。伊拉克战争,则以数十万伊拉克人的生命和4500美国军人的生命代价,却没有发现借口出师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美国的中东战略就是一个不断地解决它所创造的问题的战略,几十年来中东不得安宁,并且还扰动了欧洲。为了对抗伊朗,美国扶持了萨达姆;为了对抗苏联,美国扶持了本·拉登;为了对抗阿萨德,美国又扶持了伊斯兰国。所有这些美国扶持的力量,后来又都成了美国的敌人。也许正是因为有过多的军费,才使错误得以实施。因而,美国的国际安全问题不是军费太少了,而是军费太多了。

军费太多,是军工利益集团在美国政治结构中的作用所致;而这个集团,也是依赖于过多军费才生存和发展。正是五角大楼-军工集团-军工地区铁三角的存在,才使美国政治结构偏向于制造紧张局势和运用武力的国际决策。本来冷战结束后美国军费开支在逐渐减少,但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的爆发和持续,又在常规军费之上增加了每年数百亿多则1800亿美元的“海外应急军事行动”费用。因而削减军费,就是在削弱一个以美国整体利益为代价的坐收战争之利的利益集团,也就是在削减进一步的军费需求。美国真正的利益,是回归到平衡的国际战略上来,减少在国际战略上的错误;同时与世界各大国联手进行裁军,创建一个世界永久和平的前景。将减少的军费用于减税,提高美国企业的竞争力,则符合美国的长远利益。

因此,如果中国继续进行市场化改革,与美国进行更为公平的贸易,中国的贸易顺差将会更大;如果美国能在与中国的公平贸易中保持相当规模的贸易逆差,并将铸币税收入用于减税,而不是军费,美国的投资将会增长,就业将会增加;如果中国的资本受到低税率的吸引投资于美国,如果美国的资本进入更为开放的中国市场,中美之间的经济关系将会更为紧密,她们之间就更不会成为军事对手。从长远看,美国的产业将会受益于低税率而保持更强的竞争力,从而使国际贸易的逆差减少,而那时,中国的国内市场将成为明显大于美国的市场,成为美国企业的主要海外市场。而中国,金融、电信等服务业在经历竞争的磨练后将更为成熟,人民币将更有信用,也会使中国逐渐平稳地向低贸易顺差以致贸易平衡的经济模式转变。将这就是一个双赢的前景。

这有政治可行性吗?有那么一点儿。应该明白,特朗普威胁要进一步对1000亿美元的中国产品提高关税,以及中国对等的回应,都是叫价。叫高价只是实现心中底价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特朗普的目的是要中国开放更大的市场。而如前所述,中国政府早已确定了保护知识产权、打破行政性垄断、维护公平竞争和继续对外开放的战略方针,并就公平市场准入出台了具体的规则和政策。中国政府只需加快这一步伐、或抓紧落实若干具体案例,就能让特朗普脸上有光,而又可表明这些举措并非迫于美国压力,而是早有考虑和动作。如果这一判断为真,则特朗普在发起贸易战之初就胜券在握,一个更大的中国市场将会展现在美国企业面前。特朗普也知道,军费预算与减税与间的替代关系,但他明确地推动了减税,而想方设法地减少军费,如要求日本承担更多驻日美军的军费,要求很快从阿富汗撤军,说明他认为减税优于强军。如果双方都清楚这些经济和政治利益,谈判就不太难了。

2018年4月7日于五木书斋

2018年4月9日《FT中文网》和《中评网》同步首发

[横议] 为权利意识叫好|盛洪

盛按:在摆脱过度防疫两周年之际,再发此文。(2024年11月27日)

盛按:最近电影《第二十条》大火。但其中“不专业的”情节受到了专业人士的批评。不过这不重要。张艺谋的功绩不在于给出正确答案,而在于提出问题。正是其不合法理之处更使人意识到这条宣示正当防卫权利的法条,在司法实践中经常没有被捍卫,遂被称为“僵尸条款”。长久以往,就严重泯灭了中华民众对侵害的反抗意志,削弱了反抗能力。正是对权利保护的严重缺乏,才使人们对权利本身格外敏感。这也许是这一电影激起如此多关注和讨论的原因。更一般地谈到权利,其实有更多比“第二十条”还惨的法律条款。一个信手拈来的例子就是“宪法第三十五条”,其中宣示的权利不仅没有被保护,反而经常被以司法的名义侵夺。例如朱玉珍女士因行使表达自由的权利而被判刑。因而《第二十条》的意义,不仅是激起对一种权利的关注,而且是对所有权利的关注。(2024年2月16日)

盛按:再发此文,以纪念摆脱过度防疫一周年。(2023年11月27日)

这些天不断有视频传来,北京有不少小区的居民质疑居委会封小区的合法性,要求拆除封锁小区的铁门或铁皮围档。有的小区居委会竟叫警察前来弹压,结果警察明智地要求居委会给出封锁小区文件,在没有文件的情况下他们拒绝听命于居委会。这些居民的行动不仅导致本小区的解封,而且产生了更大范围的效果。与其它小区居民的其它抗争形式,如打12345电话,向上至国务院下致区政府投诉一起,这导致了北京多个已经封控的小区提前解封。北京当局更及时提出“严禁采取硬质隔离硬质围挡措施,临时管控原则上不超24小时”的要求。这是一个好的征兆。说明北京的公民普遍意识到了自己的权利正在受到以“防疫”为名义的滥权的侵犯,并且身体力行捍卫自己的权利;他们的依法维权行为也迫使当局纠正自己的越权行为。

本来,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权利意识已经非常普及。只是自“疫情”以来,当局以“防疫”为名,逐渐侵削公民权利,并且利用模糊地带,混淆视听,实际上大大挤压了公民权利空间,直到极端的地步——半夜入户绑架高龄老人,撬门入户消杀,大规模长时间封控等,既非防疫所必需,又严重侵害公民权利。一个侵犯公民权利的诡计是,以“居委会”的名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封锁小区。大多数居民当然知道,居委会只是一个居民自治组织,但是他们习惯性地假定居委会是听从政府的指令的,实际上居委会也是根据区、街道(乡镇)政府的指示行事,只不过以它自己的名义。于是居民们就默认这是一个政府要求。

而对于政府,中国有相信政府的传统,自唐宋以后一直到民国,正常情况下政府会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有一些官府侵犯民众权利,但不会出现政府系统性剥夺权利的情况,由此形成了民众相信政府的习惯。而在1949年以后,曾经有过一段时间政府出尔反尔严重侵犯公民权利,造成公众对政府的严重不信任。然而自1978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一改原来的“无法无天”,通过修改《宪法》,建立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体系,约束政府部门官员的行为,在几十年时间里重新树立了政府信用,致使大多数公民习惯于相信政府,相信它不会作出损害公民权利的事情,因而放松了对居委会侵权的警惕。然而上海封城的惨痛教训使人们觉醒了。在制造了饥饿、恐慌和数百上海居民非正常死亡的情况下,上海当局竟以封小区的决定是以居委会的名义作出的,说长达两个多月的封城封市封小区是居民们“自愿的”。这是对自己罪责的无耻推卸,是对经历了封城痛苦和灾难的上海人的极大污辱,也提醒了人们,要警惕这种以“居委会”名义的侵权行为。

上海的封城灾难不仅不被当局认为是教训,反而成了经验。它这种卑鄙伎俩又为其它地方当局所仿效。它们是以中国民众不知法为何物,甚至不知道上海教训是什么为假设的。它们继续玩弄这种“居委会”骗局,以实行那个越来越实行不了的过度防疫措施,然后又不负法律责任。这是这些年在行政部门内部兴起的“无痕化”行政的一部分。所谓“无痕化”,就是既做了违反法律和宪法的事,又不留下痕迹,以逃脱追责。这样做很显然是事先知道它们做的事情是违法的,是没有法律根据的,但是为了完成上级命令,又必需得作。因而在这次“防疫”中,他们普遍的作法是掩去他们的姓名、身份、单位和指示来源,只要把上级口头的命令执行好了就行。

因而,我们经常看到警察或“志愿者”上门去绑架公民去方舱,戴着口罩或身着防护服遮着脸,让人无法看清,又不报自己的姓名身份,不出示执行任务的文件,单凭威胁一般就可以使居民就范,如遇个别敢于质疑或拒绝的,就利用“现场暴力优势”强制将人绑架走。一些“志愿者”在设立关卡限制居民出入,一些工人在小区和楼宇外面加装硬隔离,当受到居民质疑时,他们推说是上级或居委会让干的,再问他们具体是哪个人,他们又吱吱唔唔。总之他们的各种表现就是让居民在受到侵权时,又无法知道究竟是谁让干的,没法追究责任。这些“策略”一时得逞。有些居民不明不白地被强制带到方舱,无端失去自由和舒适的生活,却最终发现自己从来就是核酸阴性。更为灾难地,是一些贵阳居民被半夜转运外地,却在异地遭遇车祸;乌鲁木齐一小区居民被无端封在家里100多天,终有意外死于火灾。

然而这些伎俩不会长期有效。人们都是有正常智力的,政府行政部门假设人们都是傻子,是极端狂妄的想法。惨痛教训使人们修正一下自己盲目相信政府的习惯,对所有打着政府“防疫”旗号的来者都要质疑一下,也不能假设“居委会”决定是政府授意,即使是政府授意也要质疑是否符合法律和宪法,至少要符合国务院防控办的“20条”和“九不准”。在网上流传着一些普法的文章,如“你有权拒绝去方舱集中隔离的合法理由”,“居委会无权管控小区限制通行”,“居委会无权封小区!违反‘20条’精神,属于违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警察可否随意检察乘客、路人的手机内容”,等等,给公众提供了针对过度防疫侵权的有效法律建议,以应对非法侵权。

最近我们看到了一些这样的视频或文字,例如,一个居民面对打上门来的几个身穿防护服的“警察”要求他们报出自己的姓名单位,出示他们执行任务的文件。这些人拒不出示,还反问“凭什么告诉你”,但他们由此就不敢动强,悻悻而去。据郭于华教授,她的小区被封以后,她发现居委会依据封小区 的文件只是一个区疾控中心的“建议”,遂向政府机构投诉,第二天该小区就解封了(郭于华,2022)。另一个视频显示,在一个社区,居民告诉被居委会叫来的警察,居委会只是一个民事法人,而不是行政法人,没有权力限制居民人身自由,对小区进行封控,警察恭敬地听着这些意见。还有一个视频显示,警察被居委会叫来去压制想出小区的居民,但警察问居委会要封小区的文件,当他听说没有文件时,就说,“我不能执行你没有文件的要求,限制居民的出行。”我们还看到了多个视频,居民自行拆掉封门的铁丝,走出小区;或在小区大门多次进出,挑战门卫对进门的限制。等等。

不仅在北京,在全国这种对非法封控提出质疑,并要求解封的声音越来越多。在一个音频中,一个成都居民给某街道办打电话,质疑本小区没有一例阳性,却遭封控的合法性,说这是违反国务院“九不准”的第一条,不应封锁低风险社区。尽管街道办的人员耍赖说出各种“理由”,如“这是经上级专家研判,有可能出现疫情”等,但该居民紧紧抓住这“违反‘九不准’”不放。然而这种理性的表达几乎不会有积极回应,甚至都不“考虑一下”,人们只能用别的方式表达他们的意见。如在广州,就发生了较大规模的警民对抗。在“讲理”没用时,这也是一种争取权利的方式。在这之后,广州市政府突然宣布多项“优化”防控措施,全市约一半的区立即解除所有临时封控区。政府还宣布停止大规模的全员核酸检测(东方ONLINE,2022)。我们通过视频看到,一些广州市民放起了鞭炮。

权利意识的更进一步体现在对别人权利受到侵犯,并造成伤害的感同身受。越来越多的人明白一个道理,对别人权利的侵犯,就是对共同享有的权利的挑战,如果不对别人保卫权利的行为表示同情和声援,如果不对别人权利受到侵犯导致伤害表示哀伤和愤怒,就是在纵容滥用权力的侵权者,而如果这一侵权不受惩罚,或至少不受舆论谴责,难免会被当局视为正常,在别的地方重复这样的侵权行为,最终难免会侵犯到自己。因而,人们认识到,侵犯别人的权利就是侵犯自己的权利。当初武汉封城时,尽管有些恶性事件披露出来,但对封城的负面效果的关注和谴责还不太多。在上海封城以后,大量恶性事件被曝光,非正常死亡频现,引起大量关注,但谴责之声不够强烈。但此之后,人们都担心上海封城的灾难会降到自己的头上。这加剧了对别人被侵权的关注。

这次乌鲁木齐火灾事件激起了广泛的关注和愤怒,这不仅是对死难者的哀悼,而且是对同样的过度防疫会加于自己的恐惧。在多个城市出现了对死难者的悼念活动。如在乌鲁木齐,上海,北京,南京等多地,在不少大学,人们为死难者举行悼念活动;人们不仅哀悼死难者,而且将矛头指向持续三年、且越来越严苛的极端防疫政策,要求停止核酸,全面解封。当然这种权利意识和维权行动还是初步的,还要有进一步的理解和发展。大多数居民反对的“防疫”手段还只是特别过分的,如用硬围档将小区封锁起来,而这只是第一步,在此之后,还有对进入小区要刷健康码的限制,每天核酸的要求,公共场所或机构需48小时核酸证明的变相强制要求,核酸阳性被强制集中隔离,等等,这些也是明显对人的权利的削弱。

再则,人们依据的还只是国务院防控机制的“20条”或“九不准”。然而,仅以这两个国务院文件作依据是不够的,甚至是部分承认行政滥权。本来,依据《宪法》,《传染病防治法》,或行政诸法,行政部门没有因有一核酸阳性者、甚或没有一例核酸阳性者就封控的权力。更何况居委会这样一个居民自治组织,它们的权力来源只能是居民。它们所作出的决定要经居民同意。所以它们封控小区的行为自动就是违法的,应被强制性地制止,相关人员还要承担罪责。而现在这种情形,要由国务院发布文件来纠正和禁止,本身就不是一个法治社会的正常现象。在法治社会,一旦出现行政部门限制公民权利的事情,公民可以立刻向法院起诉,法院裁决制止。当然如果行政部门预见到它本身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可能就不会采取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这就起到了事先阻止侵权的作用。至于居委会侵犯公民权利的情况,相当于一个公民侵犯另一个公民,被侵犯者可以直接拒绝或对抗,如果对抗不了,可以报警,请国家帮助制止。

然而,在现在的大陆中国,行政滥权如此猖獗,以致可以侵犯到公民家中,公民却没有手段制止或对抗,显然是不正常的。当行政侵权极端时,国务院作为最高行政机构发布文件,对这些过头行为加以纠正减缓了侵权行为,但它蕴含的意思是这些下层行政机构或居委会的作法只是工作上做得过了头,还是在它们的权限范围之内。它们只有在国务院的命令下才能收敛,而公民却没有手段可以对抗或抵制。这首先是一种事后行为,即各级行政部门可以以“防疫”为名任意侵犯公民权利,而不需要任何法律授权或许可,只有当侵权后造成严重恶果,才会引起上级政府的重视,“20条”和“九不准”才得以出台。但这时侵害和灾难已经造成了。如上海封城造成的非正常死亡,贵阳半夜转运的大巴事故,乌鲁木齐的火灾死难。

其次,这种作法是以行政权威替代立法权威,更强化了人们对宪法和法律的无视。而殊不知,疫情以来,那些过度防疫的措施也是由行政部门僭越立法权而强加于社会的。如将作为乙类传染病的新冠肺炎按“甲类管理”,就是对法律的公然违背;又如对核酸阳性者要集中隔离的要求,是于法无据的,即使按《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对甲类确诊病例也只是要求进行“单独隔离”;那些全面封锁城市、社区、市场、阻断交通物流的决定都是由各级行政机构违法做出的。如果人们视行政权威为高于立法权威的权威,行政机构不受宪法和法律的约束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人们只是在偶然的情况下得到对侵权稍许抑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却对行政滥权无任何还手之力。因而,大陆中国民众苏醒的权利意识还要超越行政权威,而求诸于宪法和法律。

实际上,如果宪法和法律得到尊重和实施,人们无需什么国务院“20条”或“九不准”。那些过度防疫的极端措施没有一项通得过《宪法》、《传染病防治法》和行政诸法的检验。只是现在大陆中国的现状是,对于行政违法公民还没有有效的手段加以抵制,没有违宪诉讼,宪法审查机制也没有成为大众认为可以使用的手段,行政诉讼经常不被受理或被枉法裁判,所以才更依赖较明智的行政决定。我们也承认,在现阶段,“20条”和“九不准”都有它们的积极意义。我只是强调,我们的民众如果能够认识到它们只是阶段性手段,只是通向法治的一个阶梯,最终我们还要通过对宪法和法律的强调,使行政机构敬畏宪法、遵循法律,我们才有可能更好地保卫我们的权利。一方面,我们可以第一时间就援引宪法和法律对抗侵权的行政滥权;一方面,我们依赖更坚实更权威的法的基础。

那么宪法和法律会不会是制定得倾向于当局,而不利于公民权利?这是行政部门经常以“执法”名义实则滥权给公民造成的错误印象。尽管有不少问题,1982年版宪法还是吸取了在之前的文革教训,设立了对权力的一定约束,并明确承诺保护公民权利,如农村土地权利(第10条),个人经济权利(第11条),私有财产权(第13条),法律面前平等(第33条),表达自由(第35条),信仰自由(第36页),人格尊严(第38条),住宅权(第39条),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第40条),批评政府与官员的权利(第41条),妇女权利(第48条)等等。这些权利基本上构成了公民的权力结构。以八二宪法为基础,大陆中国在三十多年中进行了一系列的立法活动,各种法律都基本上是保护公民权利的,而行政诸法也是依据宪法精神规定行政部门执法的正当程序,意在约束行政部门不要越位侵犯公民权利。因而大陆中国的公民大致可以信任宪法和法律。

要实行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权利,就要对侵权的滥权者施以惩罚。不仅行政部门要撤回违宪违法的过度防疫措施,还要问责于违法的行政机构或“居委会”。当我看到上海当局说上海封城都是居民“自愿的”时候,我曾建议上海市民起诉那些封锁小区的“居委会”。因为如果它们不是执行政府的命令,而是自己做主封的小区,它们也违反了正当的法律程序,即在做出影响本小区居民权利的决定时,要经过居民的同意。这意味着要召开居民大会或至少是代表会议,才能做出决定。我猜测几乎全部的小区“居委会”在封锁小区时都没有通过这一程序。因而“居委会”擅自封锁小区就构成了犯罪。如果在封锁小区期间还发生了对居民的进一步损害,它们更应承担责任。如果“居委会”封小区确实得到了“上级”的指示,它们也可以在辩护中拿出证据,以将罪责直接指向真正的责任人。只有对已经的违法进行惩罚,才能建立起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才能避免以后的违法。

当然,在理论上,公民可以就各级行政部门以“防疫”为名侵犯权利的行为,如各地政府对市场的关闭,对物流的阻断,对通行的禁止所造成的侵权和损害,提起诉讼。上海其住宅受到非法侵入消杀、导致住宅权被侵犯、财产损失的居民可以以此诉当地防疫当局;贵阳因转运大巴失事死者的亲属可以诉贵阳防疫当局;乌鲁木齐火灾死难者亲属也可诉该地防疫当局;……一来要惩罚导致侵害的责任人,二来要求赔偿。当然这种诉讼现在看来比较困难。依我的经验,很有可能会被当地当局恐吓而不敢诉讼,或者即使提交了诉状也不受理,或者即使受理了也很难胜诉。然而,人们不应因这种种困难而退缩。即使没有打赢的希望,诉讼起码意味着,公民行使了自己的权利,问心无愧,至少为历史留下了一份记录。而广义地,这也为走向宪治法治做了一份小小的努力。

最后,我想纠正一个错误说法,这就是“中国传统上没有权利意识”。这是因为“权利”这个词是rights 一词翻译过来的,人们没有在传统中国找到这个词。其实传统中国有着不叫“权利”的权利。这就是习惯法中的规定。严格地说,权利就是行为规则,即“人们可以如此做”。当柏克说到英国人的权利时,说英国不是“天赋人权”,而是“人赋人权”。他说,“作为英国人的权利”就“是得自他们先人的祖产”(1999,第42页),即英国人此前一直享有的东西。中国人的传统权利也蕴藏在中国的习惯法中。各种权利虽没有统一的名称,中国习惯法却有一个统一的古称――礼,形容礼是公正恰当的词是“义”,义者,宜也,这与rights 一词的原义相近。所以我们可以借用柏克的说法,权利就是“以前从来就这么做”,如果不允许这么做,就是对权利的侵犯。例如传统中国的人从来就可以自由迁徙,从来就可以自由买卖土地,当禁止他们这么做的时候,就是对他们“从来就享有的”权利的侵犯。

当然权利有时也会隐而不彰,这是在缺少对权利需求的时候。多年前我在芝加哥大学与科斯教授讨论问题时,他说“英国在工业化开始时并没有经过投票,也没有规定什么权利。在工业化结束时的人权状况与工业化开始时大不一样。”(盛洪,1996)意思大概是说,工业革命带来了更为频繁的社会交往,因交往而需要明确权利,所以权利意识就突显了。这加强了我的“交易先于产权”的想法。更为一般化,人们只有当交易、合作、争端或冲突时,才有弄清权利内容和边界的需求,权利意识也就彰显了。但在此之前,并不是没有权利。就如英国在中世纪一样,它藏身于习惯法之中。而在中国,有些权利,如土地产权,因可以自由交易而较彰显,明代政府还做过土地确权,编过《鱼鳞册》,一个农民熟知他能用土地做什么。中国的谏议制度是表达自由最敏感部分的传统,也是从来就有的。然而其它权利,如人身自由则没有受到过明显挑战,它仍藏身于习惯法中。

权利(rights)意识有时也可能受到权力(power)的压制。1949年以后,长达三十年的公有化、集体化,以及计划经济对传统的权利体系进行了彻底地摧毁,经历这一时期的人们的权利意识几致泯灭。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恢复产权制度的环境又使权利意识复活了。例如我在农村听到农民称他们各自的承包田为“我家的地”,直接看作拥有土地产权。亿万网民认为他们的发声是天经地义的,而删贴封号则是倒行逆施。这是他们“从来就有的”权利观念。在疫情以后,他们在疫情前“从来就有的”权利,如自由进出小区,自由出入公共场所,自由出入省市,自由出入国境,住宅权,财产权,隐私权,…… 受到了侵犯,而“防疫”借口都远不能与这些权利对抗。当权利没有受到权力的挑战时,还处于“潜龙”状态;过度防疫超越宪法和法律约束侵犯或限制这些“从来就有的”权利时,它们就会在人们意识中觉醒,就如“飞龙在天”。

如果说,权利意识在中国也是古已有之,它就不仅属于广大公众,也属于政府官员。在个人层面,他们的权利也如其他公民一样需要保护;作为官员,他们知道“俸禄民膏”,只有保护权利,权力才有资格存在。如果认为权力可以侵夺和压制权利,他们迟早要丢掉权力。他们中有些人也懂得,遵守宪法和法律,是他们行使权力的前提条件和最好方式。如果是这样,权利就可能获得更好的保护,权力也更有基础。如果滥权侵犯权利,就是在挖权力的根;如果当公民伸张自己的权利时,政府官员意识到自己滥权的不当,及时纠正错误,也就能避免权力的败坏。在这一波公民维权过程中,一些警察就显现出他们与公民在权利意识上的共识;在本文快写完时,又听说北京、天津、广州、江苏和四川等多地又部分取消了48小时核酸查验,尽管还不到位,也毕竟是个突破,这是对在此前20多个城市反过度防疫抗议的积极回应(弗林,2022),说明权利意识是枪炮也无法阻挡的利器,只要表达出来,就能攻入权力的堡垒,在那里回荡。

参考文献

柏克,《法国革命论》,商务印书馆,1999 。

东方ONLINE,“广州爆发激烈警民冲突后 当局突宣布一半市区解封”,《东方ONLINE》,2022年12月1日。

郭于华,Diary of Lockdown(11.24-11.28),《云行云止》:“于华看社会”,2022年11月28日。

弗林,“中国多地放宽防控措施美国务卿:民众抗议产生效应”,rfi,2022年12月3日。

盛洪,“我与科斯”,《读书》,1996年第四、五期。

2022年12月5日于五木书斋,收录于《防疫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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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议] “李克强经济学”与中国经济结构平衡|盛洪

盛按:今天是李克强先生的周年忌日。他虽然没有坚守住改革开放的外在规则,却坚守了市场与法治的内在规则。凭这一点,我们纪念他。(2024年10月27日)

盛按:记得2013年11月1日,我与若干经济学家和企业家参加了《金融时报》的高峰论坛,讨论了有关“李克强经济学”等问题。当时他刚任总理,后来的情境还未展现。只是对他所说的作些评论,且指出关键不在于“经济学”,而在于“政治经济学”。现在斯人已去,这种评论还算公允?(2023年11月7日)

李克强经济学姑且可以承认其存在,既然从传媒方面有这么大的影响,而且还有很多先例,作为一个传媒的词汇我们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我觉得李克强经济学没有什么特殊之处,他基本强调小政府,强调从供给角度去推动经济,这是现代经济学最基本的主张,李克强最开始学的法律后来学的经济学,他是北大经济系合格的学生,厉以宁先生的好学生。其实在上一届政府温家宝总理也谈了很多类似的话,我也很奇怪没有“温家宝经济学”这个说法,温家宝执政后期存在很多跟李克强不太一样的地方,这不是温家宝主张的,到了后期36条一个都没有实现,垄断越来越强。这说明一个问题,即我们现在看重的不是李克强经济学,我们强调的应该是李克强的政治经济学,这样一个经济学的主张基本上是正确的,也是我们希望达到追求的,但是为什么不能达到?实际上甚至是倒退,我想背后应该做一下政治结构分析。

中国最近这些年有两个方面非常重要又非常糟糕,因为有一个利益集团在里面。国企垄断主要是两个文件。一个是国企可以不交利润,而且还可以自主决定发国家工资和奖金,现在构成了利益集团的强大动力,它追求垄断,不愿意去放弃获得的垄断权。而这些人是什么人?是国企高层和我们的行政部门的官员,他们是一个群体。像我们讲的“石油帮”,那些老总从位置离开以后都到了政府的行政部门当了高官,我们追踪一下的话就会发现,我们的“石油帮”获得的垄断特权,都是这些高官到了政府高层之后制定的。这是一个最严重的问题。如果我们不做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是不行的,这些人说的比较难听一点是,我们所期待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的大部分成员。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悲观还是乐观是一个问题,怎么样让这些人去革自己的命,是一个问题。刚才刘总讲到李克强总理壮士断臂,温家宝和李克强有区别的地方是他们第一有没有勇气跟垄断集团对抗,这只是一个方面,另外一方面是有没有智慧。一个很好的改革方案,包括国有企业的改革方案对所有人都有好处,包括垄断集团自己。最近我们知道“石油帮”的人纷纷落马,他们如果进了监狱一定会后悔中石油中石化有那么多的垄断权,又没有很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就营造了一个让他们去贪污腐败的环境,如果没有垄断权又有一个严格的监督约束环境,那么他们可能就不会进监狱,打破垄断还要用智慧,勇气加上智慧,有可能成就李克强的政治经济学。

我觉得应该有这种改革的推动,在本次全会里有不同利益集团的互相博弈,而且利益集团的代表是比较多的,我们很难预测到底会怎么样。应该说总体来讲它会有一个全会公报,我们都看了很多次,现在没有太多的预期。再有一点是确实应该降低对三中全会的预期,因为我们看一下历史就非常清楚,全会做出的决议很少有约束力,而且没有具体实施的手段。举个例子,十七届三中全会,他提到了土地制度改革,提的非常全面,比我们这次提的土地制度改革等等要全面得多。但严格来讲没有具体的影响。我们后来看到的是国土部要搞一个修订法案,结果是相反的。最主要的是整个行政部门怎么实施。我们的经验是很多的所谓的中央全会的决定,最后被行政部门在事实中不断的瓦解掉,他们可以在行政部门的文件中去说一两句空洞的口号,这在于中国的政治结构没有对这些部门有一个很有效的约束。中国某种程度上来讲是被这个行政制度劫持的,包括党代会和人大的规定都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我再说一些乐观的地方,我最近注意人大常委会完全否定了土地问题,这是一个改变,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中国正在经历一个城市化过程,这个过程要完成还要二十多年,整体价格还是往上涨的,但是这些年过度上涨主要是因为房地产不是一个统一时间,我们的小产权房是被限制的,其实要把这些供给放开的话,所谓的小产权和大产权形成一个统一的价格,其实会比较显著抑制房价上涨,从长远看,房价还是看涨的,但是短期有偏高的倾向。我听说最近改革其实也包括这个方面,如果一下子冲进来会产生一个冲击力,如果比较平缓的放开可以起到一个比较显著的抑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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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天下】尊崇宪治,天下无敌|盛洪

盛按:最近重读《孟子》,发现其“不嗜杀人者能一之”有着坚实的经验和理性基础。所谓“不嗜杀人”是指行仁政,用和平的方法解决纠纷。在国内就是尊重民众意愿,保护人权与产权,“省刑罚,薄赋敛”,经济就会繁荣,民众四方来附,军队就会强大,战士就会奋勇,因而“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而“嗜杀人者”则是行暴政,侵犯产权和人权,则经济凋敝,“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如有不嗜杀人者,则天下之民皆引领而望之矣。”“谁能御之”? 这就是说,行暴政之国,无需去攻打消灭它,它行暴政就会自己垮掉。记得王阳明曾说,若周文王行事,就无需伐纣,“文王只善处纣,使不得纵恶而已”,它会自己烂掉。如此看来,冷战并不是美国打羸的,而是苏联自己垮的。因为它用计划替代市场,用强制压制自愿,只会自废武功,自找众叛亲离。(2024年10月7日)

盛按:最好的战略是没战略,就是宪治。战略是将资源不成比例地投入到特定目标,宪治是资源均衡地投入到各个方面,以达成社会利益和力量的最大化,从而在战略上从长远看,也是在社会间竞争中获得基础性优势。孙子曰,上兵伐謀。上谋为道。尊宪治就是行天道。遵行宪治会给社会带来效率,公正,繁荣和强盛,会获得高度合法性认同和凝聚人心,也因奉行和平规则而少有敌人,无论和平竞争还是军事竞争都会立于不败之地,因而天下无敌。比“不战而屈敌之兵”更高明的,是“不需要战”和“没有敌人”。(2024年5月27日)

盛按:最近又看到中美和解的迹象。不过且慢高兴。和解不应是权宜之计,不是口头上“友好”就行了,和解就是要作真朋友。朋友就要“三观”大致一致。这就是遵循适用天下的宪治规则——市场、法治和表达自由。这样的规则首先要在国内实行,向外推也不会与其他国家相冲突,也不会违反国际规则。如果相反,就必然是冲突的,即使口头上说得好听,也注定是作不成朋友的。(2023年11月15日)

盛按:孟子曰,“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而这“道”天下只有一个。所谓东海圣人,西海圣人,“此心同也,此理同也。”如果一个人的朋友越来越少,应该反省的应该是他自己,而不应该抱怨别人。一个国家也是如此。天下的道就是大多数国家接受的宪治原则,市场,法治,和自由表达。这组原则不仅使她自己繁荣强大,还使她广受欢迎,朋友遍于天下。(2023年9月12日)

盛按:最近看到美国全面收紧对华芯片等产品和技术出口。如果还有人认为这是世界老大不容老二,那就是故意不看问题的性质。限制芯片,就是限制“敌国”获得先进技术。这直接影响假若发生战争的武器优势。这种“敌国”的待遇可不是压制竞争者所能解释的。为什么是“敌国”?当局不是要“搞好”中美关系吗?本文已经指出,即使没有出现直接的敌对状态,如果不遵循市场、法治和表达自由原则,反而推行倚重暴力的计划、滥权和压制表达自由的规则,暴力规则内在地就含有敌对性质。而计划、滥权和压制表达自由的规则又恰是摧毁创新和生产的有效机制的主要因素。所以阻碍大陆中国芯片等高科技发展的,恰是计划、滥权和压制表达自由的规则。(2022年10月17日)

盛按:最近中美之间新一轮紧张说明,真正的力量不是来源于动用暴力的恫吓,而是社会和内心所秉持的文明规则-市场、法治和表达自由,遵循这些规则,社会才有创新活力和政治向心力,才会有内生的力量,才能维持领先地位,也才能得道多助。(2022年8月9日)

盛按:外交当局似以市井吵架为本事,逞口舌之快,并依当下目标变动而在极端间摆动。一会儿说“中米关系不能再恶化下去”;一会儿又说对方的批评“全是谎言”。为什么要与满嘴谎言的人“好起来”呢?看来,没有道德价值基础,不遵循普遍认同的宪治原则,就不可能在国际事务上逻辑一致,以不变应万变。宪治原则在国内国际是一样的。在国内动不动就废弃市场、违反法治、压制自由表达,就不可能在国际上向别人宣示“非敌意”,也很难扭转“恶化下去”的趋势。只要能在别人的批评下反省自己,纠正违反宪治的行为,尊崇市场、法治和表达自由,在国际上自然会赢得朋友和尊重。(2022年6月1日)

盛按:如同制度经济学所强调的,最重要的冲突是制度的冲突。如果违反普遍珍视和遵循的基本制度规则,市场、法治和表达自由,就是与遵循者为敌。因为这组规则内含着和平的非敌对性质。如果将他们对违反基本制度规则的批评视为敌意,进而拒绝甚至企图阻止他们发声,就是继续违反这一基本制度规则,也就进一步释放敌意。我在这篇文章中说,所谓“天下无敌”不是指要打败所有国家,而是指在世界上没有敌人。要想没有敌人,就要遵循非敌意的基本制度规则,即市场、法治和表达自由,这集中表现在保护产权和公正司法,这首先会收到减少在国内制造敌人的功效。这方面的一个具体行动,就可以最有效地向世界宣示“非敌意”,进而有可能走向“没有敌人”的境界。(2021年12月14日)

盛按:中美关系的恶化,被认为是缘于美方错误地把中共当作“假想敌”。这表达了不愿与美国为敌的愿望,是清醒和明智的。然而如果只把责任归咎于美方,恐怕于事无补。“敌人”是假想的还是真实的,不是只看当下是否有直接的武装冲突;还要看所遵循的规则是否包含着根本的冲突,例如,反市场的垄断和管制,行政权力不受制约地侵犯公民权利,限制表达自由的管制条例和实际封锁,都必然动用暴力才能实施。如果持续地扩展这些含有暴力的规则,必然有一天会与他国遵循的市场、法治和自由表达的规则冲突,并可能使用暴力手段。因而,违反市场、法治和自由表达的规则,就是敌意的宣示。反过来,回到邓小平的改革开放路线,坚持宪治的规则,则是最醒目的非敌意宣言。(2021年9月22日)

盛按:最近中美又开始谈判。听说剑拔弩张。我觉得不该有这么大分歧。如果把观点主张分成”对的”和”错的”,而不是”我的”和”你的”,双方会达成一致。因为”对的”和”错的”对双方都是一样的。坚持”错的”最终会伤害自己。最不应该发生的事情是,因为是”我的”而坚持”错的”。根据本文,尊崇宪治才是”对的”。再发。(2021年3月20日)

最近看到几篇讨论中美关系的文章,发现作者们是在不同意义上使用“中国”一词。“中国”或是指一个由世代中国人组成的历史性的有机整体,或者指当下的中国,或者指中国政府,甚至被代指中国的某些特殊利益集团。“中国文化”一词是与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性的有机整体”有关,却经常被用来指现在中国的文化特性,甚至是政治化的特性。当谈到中美之间的博弈时,一些人往往分不清什么是输赢。实际上,博弈有两个层次,一个是在规则内的博弈,一个是在规则间的博弈。人们往往看不到,一个规则内博弈的胜利,在规则间博弈上可能是失败的。从时间角度看,也可分成一次博弈和长期多次博弈。一次博弈的胜利也可能会导致多次博弈的失败。这几种混淆重叠,就会有人将一个利益集团违反正当行为规则而获得的当下好处看作中国文化的胜利。在本文中,我们把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性的有机整体来讨论,以中国文化传统的基本价值作为中国的文化特性,从规则间博弈和多次博弈的角度看待输赢。

孟子说,仁者无敌。“仁”就是仁慈,其底线就是人与人之间权利上的均衡,也是解决冲突的和平方式。“仁者”则是指施仁政的人。而仁政,就是仁的规则或善的制度,在本文中也可简称为“宪治”。仿效“法治”(rule of law)一词,“宪治”(rule of constitution)是法治中更基础的部分。而无敌之“敌”有两个含义。一个是“敌手”,这是在竞技中的对手,无敌即“打遍天下无敌手”;一个是“敌人”,即朋友的反义词,就是不共戴天之人。敌手是竞争者,双方在竞争中可能都有增进;敌人之间则是此消彼长,敌人的发展就是我方的威胁。用中共的语言说,“敌手”就是“人民内部矛盾”;“敌人”就是“敌我矛盾”。孟子讲的“无敌”包含这两个意思,更重要的是“没有敌人”。但有时,“没有敌人”与“没有敌手”是互为补充和互相依赖的。仁者无敌,就是行仁政之人没有敌人;因为仁的规则只是和平地解决冲突,而不制造敌人。和平解决方式也会将强制力降至最低,从而因高度自由而使社会繁荣和充满创造力,又可能没有敌手。

一个国家发展的最高境界,不是称霸世界,而是既无敌手,也无敌人。这也并不是靠对利益冲突方处处让步获得的,而是遵循宪治,简单可概括为市场制度,法治和表达自由。市场制度可以凝练表现为有产权的竞争。在产权受到保护的前提下,竞争的结果才可能是创造新增财富;产权安全才能进行长远投资,也才能专注创新。在这一产权规则下,资源能够有效配置,生产热情得以激励,创新力受到充分激发。个人收入增长,财富大量涌流,国家走向繁荣。而要保证这一市场规则实施的是法治。法治的要义,就是制约掌握公权力的机构或个人对权力的滥用,否则它们就会侵夺产权,垄断市场,有产权的竞争规则就会被破坏。在法治要保护的各种宪法权利中,最重要的是表达自由,因为舍此其它宪法权利也无法保护和实施。如果不能自由表达,宪法权利即使被侵犯了,也不为社会所知,就无从保护了。因而表达自由是有无宪治的简单判别方法。

上述道理已为中国大陆七十年来的事实所证明。据世界银行,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大陆的人均GDP掉到了世界倒数第二,1978年为307美元(2010年不变价);而在改革开放以后的三十多年里,则在经济总量上迅速恢复到了世界第二,2016年为9.52万亿美元(2010年不变价)。改革开放的制度含义,就是市场化和法治化。两者交互作用的集中体现就是产权。产权是市场竞争的基础,又要受到法律的保护。经过改革开放,一个有产权的竞争市场已经初步形成;宪法和法律文本得到改进以保护公民宪法权利;表达自由有了越来越大的空间。如此才造就了中国奇迹。中国作为一个巨型国家,以巨大经济总量为基础,将一定比例的国民财富用于国防,才逐渐接近“没有敌手”的境界。

除了效率和公正以外,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其强制性程度。计划必然会偏离由市场决定的资源配置,因而只能强迫人们服从。而市场经济让人们自由决定生产和消费行为。自由意味着权利平等,也意味着和平解决分歧;而强制则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实际上是用暴力解决争端。中国大陆以往的计划经济是建立在以“投机倒把”罪名严酷打击市场行为的基础之上。据记载,1964年时任陕西省委书记的胡耀邦曾对9500多名“投机倒把分子”进行复查(严如平,2003),整体数字可想而知;甚至到了1982年,还有3万多人因“投机倒把”获罪(韩永,2009);直到2009年这一罪名才最后取消。所以,在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是在竞争;而在计划经济中,人与人之间实际上是敌对的。将这一计划经济逻辑推向国外,就是向外输出强制性和敌意。例如为了维护石油利益集团的垄断,必须用政府力量控制石油产品的进出口。这背后就是强制力。这也相当于在国际上把要求打破垄断的人视为敌人。

法治除了提供公正裁决,促使人们遵从正当行为规则外,还能消除敌对状态。在法治建立之前,人们之间的冲突更多采用私人暴力,并有可能怨怨相报。而在改革开放前,法律被认为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在文革极端时期,表面上的司法程序都不被遵守,成千上万的人不经法律正当程序就被判罪甚至枪毙。据中共中央统计,文革期间非正常死亡人数约172.8万,其中13.5万人被处死刑(转引自杨继绳,2013)。而法治不仅强调法律原则对天道和自然法的仿效,而且强调要遵循法律正当程序,不是用于威胁、报复或情绪化发泄,这会让人们承认司法是在解决冲突时的公正机制,从而冲突各方虽然有可能对裁决有异议,但不会继续互为敌人。虽然司法裁决有时可能要用强制力实施,但这是不得以采取的暴力手段。一个法院裁决越是接近公正,越能得到当事双方的认可,其实施中所要使用的强制力就越少。法治终止了怨怨相报,也就使所有社会中人都不再互为敌人。所以,遵循法治也就是遵从“非敌对”的规则,否则就适用“敌对”规则。

表达自由就是要用非暴力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或观点,而不能用暴力或其它强制性手段表达,或压制别人表达。而政府就是一个被授权使用公共暴力的机构,政府通过立法、制定政策或直接采取行动压制表达自由,就是在动用暴力压制表达自由。因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法律“……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就是对政府这种倾向的限制。因而,表达自由原则就是一个和平的非敌对的规则。如果违反这一规则,就等于放纵政府利用公共暴力压制不同意见的表达,就是非和平的规则。在极端时期,这意味着血雨腥风和人头落地。如文革时期有无数人因言获罪,张志新竟因言论被处死。将不同意见的人置于死地,这难道不是敌对行为吗?将侵犯表达自由的作法推向国外,不能容忍别人的不同意见、以至对压制自由表达的批评,威胁要用限制批评者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加以“制裁”,就相当于用公共暴力压制表达自由。因为对市场进入的限制要依赖于政府部门的强制力。

尊崇宪治,即遵循市场规则,法治和表达自由原则,就是遵循敌手之间的游戏规则;否则就是不遵循敌手之间的游戏规则,也就等于适用敌人之间的规则。适用敌人之间的规则,就是在国内进行阶级斗争,用公共暴力侵犯产权和人权,维护垄断和政府对国家资源的直接控制;在国际上输出暴力革命,用政府力量限制自由贸易,侵犯他国产权,甚至动用政府资源干涉他国的表达自由。中国大陆在1978年以后之所以能够在改革过程中成功地实现开放,实际上有赖于国内改革结束了计划经济,不再把法律作为阶级斗争的工具,逐步建立起法治体系,并有一定程度上的表达自由。而既然市场经济奠基于人与人之间的自愿交易,法治终结私力报复、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自由表达是用舌头替代拳头,也就没有了敌人。只要将国内坚持的宪治适用于国际,我们就会发现,国际上也就没有敌人了。市场规则、法治与表达自由原则就可以与其它国家的同类规则相对接,适用竞争者之间的规则,而不是敌人之间的规则。

反过来,没有敌人,宪治才能通行无阻。因为有产权的竞争规则本来就是和平的规则,也是将强制性降至最低、从而也就是自由的规则。法治是有产权的竞争的有效保证,它唯一要动用的强制性就是对违反规则行为的惩罚。表达自由则是维护法治的主要原则。如果各国都遵循有产权的竞争规则,法治和表达自由原则,就会因和平与兼容的性质共同构成一个世界范围的商品市场和思想市场,从而增进各国利益。中国也才能享有广阔的国际贸易平台,获得巨额贸易红利。既然如此,为什么要作敌人呢?例如在中美之间,美国的要求——开放市场,取消国有企业补贴,保护专利,以及开放互联网,都与中国国内的宪治,即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化和法治化的方向相一致。中国实行有产权的竞争规则,就会使中国受益,成长为一个强大且和平的国家,因而至少是一个“天下少敌手”的国家;同时这一规则也与美国等其它国家的规则不相冲突。中美怎么会是敌人呢?

既无敌手,又无敌人,这就是中国作为一个整体的未来发展之道。这难道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吗?为什么还会出现破坏宪治的情况呢?这是因为,从“历史性有机整体”的长远利益来看,这是好事;但是从一个时段或局部看,未必是好事。从特殊利益集团,如国企垄断集团或行政滥权集团角度看,就不是好事。如果在财富不断涌流的巨大市场中享有垄断权,显然有利于垄断利益集团;如果能够用行政强制手段增加税率、侵夺公民或企业的产权,也会对行政滥权集团有好处。因而我们看到,随着中国大陆改革开放进入尾声,对石油,电力,电信,铁路等产业的垄断权不但没有破除,反而愈加巩固;宏观税率在从1997年到2017年20年的时间里增加了12.9个百分点;行政部门通过没收、强拆等手段侵犯产权的恶性案件越来越多。在产权受到威胁,竞争无法公平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就不愿意增加投资甚至不愿意继续生产,经济发展就会遭到严重挫折。

而政府侵犯产权,是一个重要标志,既说明市场制度遭到颠覆,又说明法治没有到位,甚至是倒退了。尽管宪法和法律在文本上是保护公民宪法权利的,但最重要的问题是这些文本不能得到有效实施。首先是在事先不能制止行政部门的非法行为。例如在最近几个月中,北京、山东和河北等地有上万座公民的家园被非法摧毁,山西平遥政府非法没收200多座公民的祖宅(刘经宇,2020),汕头市潮阳自然资源分局非法没收投资10亿元的“英之园”(小晖,2020)。比这些恶劣后果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些地方政府违反法律正当程序如履平地。 北京市昌平区、怀柔区等地的非法强拆直接违反20项以上的法律规定(盛洪,2020),山西平遥政府没收行为依据的是1958年发布的早已无效的省委文件,汕头市潮阳自然资源分局的没收手续就是用一张A4纸,既无公章也没注明《土地管理法》的具体条款(见下图)。更令人发指的是,湖南省慈利县公安局公然敲诈武汉远成公司,在被拒绝以后,抓捕该公司人员,并交由慈利检察院起诉(林枫,2020年10月3日);公然将执法和司法机构变成掠夺财产的工具。

资料来源:小晖,2020。

更为恶劣的是,在政府行政部门违反法律正当程序,侵犯公民权利以后,又进一步违反法律,阻止公民使用司法服务维护权利。如当受害当事人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要求赔偿的司法行动时,却在大多数情况下遭遇“不受理”,拖延不回应,甚至将复议申请原封退回的情况(盛洪,2020);在很多时候,当事人的律师还会受到行政部门的威胁退出代理。行政部门还无视《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在司法程序没有完成之前就采取非法行动,没收或强拆公民房屋。而一些公民受到指控,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时,执法机关不能遵守法律正当程序,及时告知家属,允许律师及时到场,以及让当事人获得取保候审,经常超期长期羁押,并且不能避免刑讯逼供和审前折磨。如浙江大学副校长褚健在被关押的前9个月,没获取保候审,没有看到家属或任何律师(夸克显示,2016)。又如谭秦东医生网上批评鸿茅药酒后,被该公司当地警方跨省抓捕,在看守所的三个月中被折磨得面目全非(石爱华,2018)。

违反法治原则,滥用公权力的最严重的行为,就是违反《宪法》第35条——表达自由的条款。这又为行政部门侵犯产权和人权创造了条件。例如行政部门对互联网的信息流动严加限制,打击恐吓网民,以达到掩盖腐败和滥权,压制批评的目的。这样一来,大量滥权事件得不到披露,无法引起社会与公众的关注,也就得到了纵容。这种控制舆论行为上行下效、由官而民,甚至一个人在网上抱怨县医院食堂的饭菜不好,也遭到行政拘留;狗不理包子王府井总店,因顾客在网上的差评竟报警。这种压制表达自由的作法助长了对公民住宅权和财产权的大规模侵犯。如在6月28日北京昌平的瓦窑别墅区被非法攻陷以后,有数十名居民被非法拘禁,至今未放,有人放风说,罪名之一是接受了媒体采访。瓦窑居民的即使怀念家园的文字也在网上被迅速删除。由于这种对表达自由的严厉压制,居民们噤若寒蝉,行政当局则更肆无忌惮,瓦窑别墅区约1800座家园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被摧毁殆尽。又如近年来有不少民营企业的产权受到侵犯,企业家遭受不白之冤,但据我所知有关民营企业的研讨会却多次被干预叫停。

背离宪治,实际上已经削弱了中国大陆的经济实力。例如2018、2019年的实际经济增长率均在零以下(盛洪,2019a,2019b);据大成企业研究院数据,中国大陆的民间投资,2019年比上年下降了19%;而2020年8月又比去年同期下降了9.9%,全国投资总量净减1137亿元(2020)。这使未来经济增长失去动力。同时,将保护垄断和侵犯产权的规则用于国际,就增加了敌对性质。例如,国企垄断利益集团不仅不向国内其它企业开放市场,也不向外国企业开放市场。而“不开放市场”是要控制海关和互联网,这要用政府强制力来实现,违背了有产权的竞争规则。将这一作法延伸到国外,国与国的关系就不能维持在和平的竞争关系上。再例如当涉及与外国人的纠纷时,不遵循法律正当程序,就无法保证对他们的公正裁决,而突显威胁和报复动机,也在增加敌对性质。再比如,当与他国有不同意见并言语冲突时,用限制贸易的方式施以压力,实际上就是运用政府手段解决观念问题。背离宪治,就会又“有敌手”,又“有敌人”。

如果说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对外关系是建立在有产权的竞争规则之上,特殊利益集团在国内破坏这些规则,并以同样的态度对待国外的同类事务,也就破坏了国际上的有产权的竞争规则。如此一来,也就破坏了中国的国际关系的规则基础。既然不遵循公平的竞争规则,中国与其它国家,中国企业与其它国家的企业就不是竞争者,而是敌对关系了。作为相对国家,也就不能对中国国家和企业适用有产权的竞争规则了。因为敌对关系就涉及强制性,在国际间就可能采取军事手段解决纠纷。在这时有关军事的技术就不能成为市场中的商品与敌对者共享;一些战略性资源,如芯片或石油等,也就不能成为一般商品进行买卖。更进一步,就要中止有着潜在军事用途的科研合作与交流。而实际上,任何一项基础理论,虽然看似与实际应用相距甚远,但随时有可能变成实用军事技术,就如同量子理论在二战中很快被用来制造原子弹一样。因而在科研上的脱钩是敌对国家之间的必然逻辑。

近三十多年来中国在技术方面的迅速赶上,实在有赖于对国际科技平台的共享和在世界市场上的分工。只是多年来,这种国际制度环境是一种非强制的市场或学术环境,“太上不知有知”。不少特殊利益集团中人认为他们可以无条件地享有这样的环境,而无需遵循它的规则。而这并不是出于中国的整体利益,而是从这个集团的利益出发。它们要把在国内形成的不公正规则带到国际上。由于特殊利益集团一方面掌握公权力,另一方面又拒不退出市场,从而它既能享有市场制度带来的效率和财富涌流,另一方面又可以利用公权力直接分割更大的市场蛋糕,甚至直接切割私人企业的财产。政府是靠对市场征税维持的,用政府强制性手段设立垄断和侵犯产权,就是用来自市场的资源侵害市场。而在世界范围内,如果有人又想获得市场交易和学术交流的好处,又不遵循它的规则,并且最后把获得的好处用于破坏规则,这就不能被容忍。因此,美国对涉及军事敏感技术方面的留学生和访问学者的限制,就是可以预见的了。

一旦中国对国际学术交流平台的分享和有关战略物资的交易受到限制,中国在军事科技的短板立刻突显出来。这是因为,虽然中国大陆的专利制度已经有了很大发展,但现有的科研制度主要是国家基金加专利制度。专利制度主要是民营企业所依赖的技术创新制度,很自然主要是应用技术,尤其是非核心技术的专利。而国家基金主要分配给国有科研机构和国有企业。但其中90%以上用于应用技术研究,只有10%左右用于基础理论研究。这与美国正好相反。并且国有机构在分配资金时既不公正,也没效率,很难将资金分配给真正有创新力的人。有数据表明,2016年国有机构投入于研发的人力资源和经费分别只占全部的7.4%和2.6%;其获得的有效专利只占全部的3%(盛洪,2019c)。因而国家科研资金不能有效推动中国大陆的科研。而官方经常宣称要“弯道超车”,是一个极为错误的想法。因为真正的创新是无法预料的,不会知道哪里是“弯道”,更谈不上“超车”。事先把资金配置到某个领域,常常会扑空。因而这种科研体制必然缺乏创新力。

而一个能够不断涌现科学天才和理论创新的学术平台,虽然需要各种物质条件,但最重要的条件是表达自由的规则。这是因为任何一个理论创新可能潜伏在任何可能的方向上,任何一个无意表达都有可能启发人们大脑中的灵感。如果限制表达自由,也就限制了思想自由。思想不自由,也就会失去很多创新的机会。新的具有颠覆性理论的出现,不是谁能计划出来,而是在无数随意的遐想中脱颖而出。因而, 一个在网络上有六千多敏感词限制,要求大学教授进行政治学习,认为科研可以用立军令状的方式发展的社会,注定不可能在科研上有什么全面的领先。正因如此,中国大陆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在与其它国家一样遵循有产权的竞争规则的前提下,分享国际学术平台的知识,通过国际贸易获得尖端技术之产品,才是可行的。而企图通过违背这一规则超越领先国家,则是断断不可能的。因压制表达自由而成为敌人,也就不能成为别人的敌手了。而若想成为一个理论创新涌流的社会,就必须从表达自由做起。

更糟糕的是,由于特殊利益集团将自己的利益打扮成国家利益,又因此以国家的名义与他国形成敌对关系,但同时又把这种情况说成是别国对中国的敌意,并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就会进一步恶化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让整个国家及其民众承担后果。例如把别人对特殊利益集团违背市场规则和法治的批评,看成是对中国的批评甚至污辱,不仅在言语上睚眦必报,而且还动用国内市场的购买力进行要挟,以压制批评,就是将在国内压制表达自由的作法推向国际,既不能冷静思考这些批评的积极含义,也进一步暴露出更严重的错误。以限制表达自由的方法掩盖对市场规则的违背,在一般意义上,前者是比后者更严重的错误。为了掩盖一个错误,却暴露了一个更大的错误。一个人类社会,如果不能存在多种声音,不能互相批评,这个社会就不能有效运转。将这一错误加于世界,就是对世界最深的侵害。因而,特殊利益集团压制国际批评的作法,只能进一步恶化中国大陆的国际形象,与各国之间的关系会变得更为敌对。

到了这一步,如果不反思何以走到这一步,就可能朝着真正敌对的方向迈进。实际上,在国内已经有人在叫嚣战争,甚至是核大战。例如胡锡进先生以及赵盛烨先生。其实他们的提法之错误,首先还不是他们的想法如何丧心病狂,而是没有说明“为什么要打一场核战争”。从前面的分析来看,如果中国遵循仁者无敌的规则,有必要成为别国的敌人吗?别国有必要将中国大陆视为敌人吗?人类最可悲的事情难道不是,在进行了一场血腥的战争之后,还不知道为什么而战吗?为领土吗?中美之间没有领土争端。为贸易利益吗?中美已经达成阶段性协议。为意识形态吗?中国的宪法文本,中共有关市场化和法治化的正式文件,都在肯定市场规则,法治和表达自由,这与美国的主流文化没有太大区别。为了美国朝野对中国政府的批评吗?这些都是在批评偏离了市场规则,法治规则或表达自由原则的作法。如果我们认为尊崇宪治符合作为一个历史性整体的中国的长远利益,这些批评难道不应被看作是维护中国整体的长远利益的外部批评吗?

现在不少人在思考中美脱钩或者爆发战争以后怎么办,这是把精力放错了地方。当务之急,是中国大陆回到宪治上来。具体而言,就是回到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轨道上来,这是向着宪治前进的道路。只有遵循敌手之间的游戏规则,才能避免彼此敌对。2013年和2014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分别强调了市场化和法治化,虽然还存在不少问题,但总的方向是对的。近些年的问题,是在实际中,政府行政部门并不尊崇宪治,反而背道而驰,滥用公权力维护垄断,侵犯产权和人权,压制表达自由。但在文本意义上,它们不仅违反宪法和法律,而且是对改革开放的背叛,对中共市场化和法治化诺言的背弃。而回到改革开放道路上来,也不能仅在口头上宣称,也不能用一些貌似的改革形式哄骗世人。是否回归改革开放的试金石,就是侵犯还是保护产权。如前所述,产权是市场化和法治化的综合标志,也是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制度遗产。如果做不到保护产权,有关“改革”的宣言就是假的。只有做到保护产权,才能真正回到敌手间的游戏规则上来,也才不是敌人;也就不需要讨论什么脱钩或战争了。

当然,敌手之间也有竞争关系。竞争者之间不仅会按市场规则竞争,也会采取市场之外的手段竞争。例如采取法律手段。但只要适用法治规则,就可以在司法程序中作为敌手。而法律,就是由中立第三方进行裁断,并动用被授权的公共暴力加以实施,而避免双方直接的暴力冲突。双方也可以通过语言文字表达对对方的不满和批评,争取舆论的支持,并最后产生实质性影响。但决不可用政府资源垄断和操纵舆论,扭曲信息。在这种宪治框架下,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纠纷得以和平解决。当然竞争者之间也有可能不遵守规则,采用敌对手段打击对方。这不仅需要用言词批判,而且还要用对等原则,即同样的手段加以阻止和惩罚,使之回到宪治上来。在这时,无敌手才能保证无敌人。而长远看,尊崇仁者无敌的规则才能持久保持既无敌人,又无敌手。因而敌手间的竞争最终表现为在规则上的竞争,即看谁更能接近宪治,更能保持有产权的竞争,公正的司法和表达自由。中国若要超过美国,不可能通过偏离宪治,而是要比美国更接近宪治。

违背宪治以获得博弈的胜利,在更大背景上看就是失败,因为违背宪治从根本上损害一国的整体利益。例如如果用扣押对方人员的手段“换回”孟晚舟,即使得逞了,也是最大的失败,是规则间博弈的失败。被扣留的加拿大人既没获取保候审,也长时间没有被允许会见家属和律师,这明显违反中国自己的法律正当程序。现在中国大陆落实法治的最大障碍,就是不遵循法律正当程序。前述浙江大学褚健被长期关押而见不到律师,谭秦东医生在看守所中受到折磨,就是因为不能遵循法律正当程序。如果执法机关不执行法律正当程序,就难免将司法和执法力量以威胁、报复和情绪化发泄的方式用于自身目的,而这些都不是法律的目的和形式。实际上,是否遵循法律正当程序,是是否实行法治的分水岭,也是敌手或敌人之间的分水岭。一个不遵循自己制定的法律正当程序的权力机构,就不是一个合法的政府。如果将这种情形向其它国家展示,就不能被认为是一个实行法治的国家,从而不能消除敌意。因而企图通过违背法律正当程序而获得当下便利,即使一时看来羸了,在规则间博弈中也输了。

宪治也是一种长期稳定的均衡,因而不是一次博弈的胜负所能达成的。例如在国际关系上企图用违背国际协议而获得当下便宜,或者企图以军事手段获得和平谈判所不能获得的好处,是为取得一次性博弈的胜利,而不惜输掉多次博弈,失去形成稳定均衡结果的机会。而在现代社会,国与国之间纠纷的最终解决,一定是在当事各国都同意的情况下达成,不可能通过战争实现。有人认为在某地开战中国可以打羸,估且不讨论胜负,即使打羸了,之后怎么办?只能徒增国家间的仇恨,开启新的对抗,而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因而,坚持和平谈判,而不是动用武力,才是获得长期多次博弈胜利的重要形式。如果我们坚信我们“自古以来”的权利是真实的,如果我们发挥解决冲突的智慧,和平谈判的结果就可能在皆大欢喜的同时对已方有利。即使暂时没有结果,谈判的持续也并不妨碍与其它国家的正常交往,和本国发展的主流大势。最重要的是,和平谈判避免了用战争获得一次博弈胜利而失去和平手段长久解决纠纷的机会。

我们也应看清,垄断利益集团的利益,行政滥权集团的行为,甚至行政部门对国际协议或一般准则的违背,并不是“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性有机整体的要求;对它们的批评也就不是对中国文化的冒犯。宪治既是当今世界通行的规则,也与中华文化高度兼容。“仁政必自经界始”,“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和税赋的“尧舜之道”就是经济自由主义的表达。“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欤”,就是强调用礼这种习惯法治理社会;而普通法也是从习惯法发展而来的;礼与法律是同样的社会规则,区别只在于实施的自愿或强制。而“天听自我民听”,“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古训,“有过必谏”,“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台谏风骨和士大夫精神,是政治批评这个敏感领域中的表达自由原则。中国有关国际关系的文化传统不是民族主义,而是天下主义。这包括“天下一家”的胸怀,“以德服人”的追求,“近悦远来”的实践,“不噬杀人者能一之”的期望和“天下文明”的理想。中华文化传统怎么会为违反宪治导致与他国互为敌对的行为辩护呢?

在文化形式上,传统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礼记》第一句话就是“毋不敬,俨若思,安定辞。”“敬”是中华文化的核心。即使与他国有重大冲突,也要思考缜密,言辞安定。何怀宏说,即使周人一无是处,也有一点值得肯定,那就是他们优雅。两国交战之前也要用《诗经》过招。而在今天的外交场合,我们疑惑什么是“外交辞令”,看不到礼仪之邦的优雅。却看到出言粗鄙却自鸣得意,用威胁反驳批评,用违宪歪理矫情,不时进行人身攻击。《孝经》说,“敬一人而千万人悦 ”。尤其对他国领导人不敬甚至人身攻击,既失大国风范,也失中华智慧,招致千万人怒。这种偏离中华文化传统的“外交”形式,追求外在脸面,逞一时口舌之快,而违背仁的规则,不惜损失重要的邦交友谊。这是“中国的”吗?外交本意味着“非敌对”关系,但这种“外交”经常混淆敌手和敌人,主动将敌手推向敌人。当谈判受挫或竞争失利时,就把对方当敌人;而这种敌意也就会促使对方把自己当敌人。

如今当政者也意识到不能与美国脱钩。其实这并不难。只要回到改革开放的道路即可,这是通向宪治的道路。宪治在中国大陆已经存在于宪法和法律的文本之中。《宪法》已经规定,中国实行“市场经济”;《宪法》说要建设“法治国家”,“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宪法》第35条规定表达自由;《宪法》还强调“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人、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从文字上看,中国大陆存在着有产权的竞争规则,法治和表达自由原则,并且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的时间里,已经朝着这个方向走了很长的路。只是在近些年来,出现了前述违背宪治的现象。当政者要做的,就是要约束自己不能违反仁的规则,就是不能再假装没有看到前述那些严重违宪违法的行为,果断出手制止这类行为,惩罚实施这些行为的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否则他们自己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样做的一个要点,就是严格遵循法律正当程序,保证公民对违反法律正当程序行为的抵制和反抗的权利,并惩罚违反法律正当程序的行政机构或官员。

在国内尊崇宪治,就是中国大陆对外释放的最强的“无敌意”信号。中国的宪治就很自然地与美国及其它国家的宪治平稳对接,在自由和平的规则中进行交往。即使在其它国家的竞争者中,也有人想将中国说成“敌人”以获得在竞争中的好处,但若中国真正实施关税对等的自由贸易,对待外国当事人时遵循法律正当程序,以及在国际上遵循表达自由原则,都会以实际的后果而使“敌人”幻象不攻自破。在这时,中国就不会是其它国家、包括美国的敌人,同时享有世界的商品市场和思想市场的好处,从而以其巨大规模接近没有敌手的境地。而中国天下主义的传统,世界对永久和平的追求,使得无敌手的能力不是用来侵夺他国或在争霸中取胜,而是用来维护没有敌人的境界。这就是用来对抗那些企图用武力违反宪治的行为。当市场规则,法治规则和表达自由原则能够得到有效维护,没有敌人的境界才能持久。进一步的改善,需要国家间在宪治基础之上进行规则间的竞争,即看谁能够发现并实施更好的宪治,更好地用和平手段解决国家间冲突。一个尊崇宪治的中国或有可能在竞争中胜出:天下无敌。

参考文献

大成企业研究院,“1-8月全国投资总额378834亿元,民间占比 56.6%”,《中华工商时报全联通》,2020年9月22日。

韩永,“男子因投机倒把罪被判9年 近6千斤沉香被没收”,《中国新闻周刊》,转自2009年11月12日《中国新闻网》。

夸克显示,“中国科技第一案:他因贪被抓,800人求情,英雄囚徒”,《搜狐》,2016年9月30日。

林枫,“《让子弹飞》现实版:‘办这个案子的初衷就是要搞点钱’”,《湘江法治》,2020年10月3日。

刘经宇,“谁动了我的祖屋?”,《财经》,2020年8月15日。

盛洪,“法治才是核心技术”,《金时中文》,2019年3月29日(2019c)。

盛洪,“如何扭转经济颓势?”,《金时中文》,2019年1月22日(2019a)。

盛洪,“为什么法治是‘一阶宏观政策’”,《金时中文》,2019年12月23日(2019b)。

盛洪,“走向邪恶的路都是非法的”,《盛洪教授》,2020年9月8日。

石爱华,“‘劫后’谭秦东:那个地方,我今生不入”,《北青深一度》,2018年9月27日。

严如平,“叶帅在逆境中扶助胡耀邦”,《炎黄春秋》,2003年第11期。

杨继绳,“道路·理论·制度——我对文化大革命的思考”,《记忆》,第104期,2013年11月30日。

(2020年10月17日于五木书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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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议] 放量减速,欲升实降|盛洪

盛按:最近股市大涨,缘当局动用大量国有资金进入、且直接动用行政手段干预。股市只是实质经济的晴雨表,但不是实质经济本身。人为地拔高股市价格,并不会改善实质经济。或有人曰,这或可增加股民的收入,鼓励他们增加消费。实际上,人们会将暂时获得的收入用于消费吗?理性预期理论告诉我们,如果需求的增加来自实质经济的增长,人们会将增长的收入的一部分用于消费;但如果他们知道这是来自宏观当局的操作,他们不会认为收入增长可以持续,因而不会增加消费;企业也会判断这是当局的操作,因而不会扩大生产和投资,而只会按比例提高价格。因而这种带有当局干预强烈信息的举措,不会推动民众多消费、企业多生产,因而不会改善实质经济。这种结果会被大多数民众所预知,因而他们不会期待实质经济会从此被激发增长,也就预期股市不会有持续的后续资金源源流入,他们的行为也就是短期的。大多数人也只是等着解套走人。此次机会,反而会人为地制造了寻租机会,使有权力或靠近权力的人获利,而使大部分圈外人受损。真正从根本上重新启动经济发动机 的作法,一是保护产权,二是遵从法治。如果又要任权力随便抢,又想让经济还增长,那是没有可能的。(2024年10月1日)

最近听说老百姓的银行账款受到了新的限制,单笔取款或转账最多只能是5000元(黄鹂谈历史,2023)。据说央行有一“新规”,对个人用户的存取款数额、转账数额都作了进一步的限制性规定。这些规定增加了在一定限额之上对储户证明收入来源的要求,在银行窗口增加了询问和审查的环节。但我们没有看到央行在其网站上公布这一“新规”。这可能是央行自知这一“新规”违反了银行业的基本规则,即“存款自愿,取款自由”。银行的业务都是建立在这一原则基础之上的。人们不会将自己的钱存入一个不让自由取款和转账的机构,如此银行业就会垮掉。但究竟一些民众已经反映,这一所谓“新规”在偷偷实行。实际上,虽然银行很大,但与任何储户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它没有权力违反市场规则,也没有优越于交易对手的权利强加它对银行业基本规则的背离。这是严重违法行为。

而从宏观经济效果角度看,这一偷偷的作法也会严重削弱积极的货币政策,即今年以来央行的不断降息和下调准备金率。这本是希望增加货币供给。但货币供应量是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基础货币量,而另一部分就是货币周转速度。基础货币乘以货币周转速度就是货币供应量。降息会带来基础货币量的增多,而对民众银行存取款和转账的更严限制,直接就会降低货币周转速度。一增一减,总体上货币供给是减少了。例如原来手机转账单笔5万元,人脸识别可达50万,U盾等手段可达100万。暂且只按单笔5万算,如果将限额降到5000元,则货币周转速度将是原来的1/10。如果降息一个百分点会增加五个百分点的基础货币,而同时货币周转速度只为原来的1/10,则货币供应量也只及原来的10.5%。因而,在央行增加基础货币供给的同时,增加对民众银行存取款和转账的限制,只能在宏观上加剧通货紧缩,与刺激经济增长的努力背道而驰。

更广义地看,整个经济都具有类似的性质。一方面是要素投入量,另一方面是经济活动运转速度。在高调宣称刺激需求、对外开放,推出不少看来很有幅度的政策的同时,却悄悄出台一些管制民众行为的措施,而这些措施同时就在减慢经济周转速度,甚至直接减少经济活动。市场经济只有正常运转才能源源不断创造出财富。这需要所有市场的参与者都相信他们的财产是安全的,他们的努力不会是白费的,他们之间的承诺是可以兑现的,他们与公共权力之间的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他们的行动是自由的,他们出于上述信念而进行的经济活动是平滑顺畅的,从而市场运转是快速的。如果公共权力机构无端出台所谓管理措施,干预市场主体的行为,使他们增加了交易、生产和投资的成本,他们就会减慢或减少这些行为,整个市场运转就会减速,创造财富的过程就会变慢。

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解释,权力机构干预市场主体行为,就增加了交易费用。而按张五常教授的说法,交易费用增加一点则大坏。具体来看,在市场竞争下,一般产业的利润率都很低,按照中国投入产出表的数据,利润率平均约为9.7%。说是“平均”,意味着有一半产业的利润率在此之下。当权力管制增加时,企业的非生产性操作开始增加,这无端增加了企业的交易费用,当申请许可,填写报表,等待批准和应对检查等满足行政要求的行动耗费的成本达到一定高度,如达到平均成本的10%时,企业或公民就无利可图,他们宁愿不进行生产或交易活动。交易费用高不仅意味着占用更多成本,而且意味着由于太高使得交易无法进行,生产也随之停顿。因而交易费用就是市场经济的杠杆,虽然量小,但会对宏观大势产生显著影响。社会经济的运转就是靠人们之间的交易衔接的。交易减少了或消失了,经济运转就会减小规模或减慢速度。这就是为什么当局刺激经济的各项措施看来不起作用的原因之一。

例如今年春天闹出的“农管”事件,一群身穿制服的人到农村去拆猪圈,捉鸡鸭,铲青苗,罚款,指责农民的正常生产行为违反了他们的“法”。除了那些仗势欺人的过头行为,还有农业部整理出来的251项行政法规。这些“法规”的基本内容就是限制农民的正常生产和交易行为,违者罚款。我在“‘农管’错在哪”一文中指出,这些“罚款规定”是没有经过立法正当程序的“部门立法”,是对行政许可改革的反动,对市场经济的反动(2023)。而对农业生产的管制就不仅是减慢速度的问题,而是“有无”的问题。因为农业还有一个农时的问题,一旦由于管制而错过,则一年颗粒无收。如在河南境内就发生一起高速阻止数百台收割机下高速的问题,理由就是这些收割机没有满足“跨区作业证”这种荒唐规定,并且不能迅速纠正,导致田间小麦不能及时收割(七七察录,2023)。

另一件事是外国游客和业务人员的入境。虽然官方高调说“开放的门会越开越大”,但在实际上对入境外国人不断增加限制或减少方便。如据说法律规定外国人住在酒店之外的地方要在24小时之内向当地派出所报到,这种措施近年来有所加强;在微信上捆绑的外国银行卡忽然不能使用;对外国人拍照过于敏感的反应;近来又开展所谓“抓间谍”运动,将外国人都视为间谍嫌疑,以致上海某个美国教授公开辩白,“我不是间谍”(另类的历史视角,2023)。而这些举措与多数国家对待外国人的作法并不对等。不仅增加麻烦,而且颇不友好。反间谍是一种专业人士的事情,将其扩展为全民运动,只能造成国家间的不信任和社会的封闭。由于手续繁多、缺少确定性,且产生心理厌恶,致使入境外国人剧降,今年上半年,大陆中国国际游客入境只有约6万人,仅为2019年同期水平的0.37%。国际游客的如此剧减,不是几句“欢迎”或“开放”的话能扭转的,而要靠对具体限制措施的取消,和建立国际游客对大陆中国法治稳定性的信心。

再一件事就是在许多大城市,如广州、深圳、北京、西安、武汉、昆明、郑州等二十多个城市忽然禁行电动车。这似乎是一项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但其实施后果就是直接废置了花费不菲的骑行设备,增加了工薪族的上下班成本,尤其是增加了快递小哥的工作成本。粗看起来这一措施似乎为了减少交通事故,但显然没有考虑电动车对其它车辆的替代,对交通拥挤的缓解,和给工薪阶层带来的便利。这说明不少行政当局不懂得权衡一项政策的利害,只是遵从某一领导的指示,这一举措显著增加生产和交易的成本,减慢经济周转速度。尤其会减慢最终产品送到终端消费者手里的速度,这是实实在在地拖累经济增长的行为。

我们发现,与公开高调宣布的刺激经济、对外开放的政策不同,这些限制行为自由、增加交易费用的措施的出台多是不太引人注目的。或是以技术变更的形式,如限制微信上捆绑外国银行卡;或是以技术性措施的形式,如对银行转账或存取款的限制;或是以行政条例的形式,如“农管”;或是以边境管控措施的形式,如对外国人入境的管控。所以不太细心的外在观察者就会奇怪,为什么在高调开放的宣言下,经济不升反降。股市一直低迷不振,商品房销售额一年多以来一直负增长,尤其是在结束防疫后的今年仍低于上年。然而从当局的表现来看,它很清楚存在这两种公开信息不对称、但实际上互相抵消的措施,似乎也没有意识到这样的结果。

因而,我们足够善意地理解,决策当局并不知道它的刺激经济、对外开放的政策与这些增加交易费用、减慢经济运转的措施之间的直接关系。它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它认为市场经济是一个现成的存在,而它对公民和企业行动自由的管制,也是它理所当然的权力。即使它推出繁多的管制措施,也无损于市场经济分毫。那为什么这要增加行政管制呢?第一,决策当局作为一个经济主体,它有扩张自己权力、增加自己利益的冲动。实际上,我们都知道,增加权力就会带来利益。农业部推行的251项行政管制项目,几乎项项都有“罚款”。大量农业生产或经营项目都要经过农业部或相关部门的“许可”。而不少这些许可都是无中生有,罚款因由也到了荒诞的地步(盛洪,2023)。由于这些管制,农业创造的财富就会被成规模地转移到行政当局。它扩张自己权力、捞取利益的动机几乎不加掩饰。

而在另一方面,在一个法治国家,行政当局的权力扩张会受到制度的约束。那就是涉及行政权力的立法和修法要经过正当程序,这就是要经过立法机关的同意。而立法机关是与行政部门不相交叉的两个部门。凡是在行政部门任职的公务人员都不可进入立法机关。从而立法机关约束行政部门有着制度上的保障。而在大陆中国,人大代表与行政官员有着很大的重合,立法或修法草案多由行政部门提出,且在人大讨论的时间非常有限,代表们并没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且草案中还隐藏着不宜察觉的部门私货,更有不少法案只是在人大常务委员会上讨论就宣告通过。因而产生出很多有利于行政权力扩张的法案。上述产生与刺激经济政策背道而驰的减速措施就会在人们不经意时大量出现。

而从近十几年的历史来看,决策当局不是不知道财富是市场经济创造的,但它同时假设,在市场经济既定的情况下,增加自己在财富分配中的比例显然有利于自己及其利益集团,同时无损于市场的创造力。其主要方法就是逐渐地缓慢地提高税负及其它行政收入。我注意到,从2000年到2017年,一般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从11.7%上升为25.4%,提高了13.4个百分点(Sheng,2019)。除此之外,赋予国有企业垄断权,通过垄断价格从民众和其它利益集团那里盘剥利益。我们估计,仅2013年,在石油业,银行业,食盐业和电信业垄断国企的不当垄断收入就高达28398万元(Sheng, Zhao, Yang, 2015, xxvii)。还有通过强征土地获得大量土地差价。到2017年,土地财政的年收入已高达近5万亿(Sheng,2019)。

而在最初,由于改革开放初期将一般税率降得较低,在缓慢增加税率的过程中,企业感觉并不明显,当宏观税率达到相当高度时,企业的利润空间已经被挤压殆尽,没有继续生产和投资的意愿,这使决策当局意识到不可再增加名义税率。而土地财政也走到末路。不仅因强征土地带来更多与农民的对抗,而且由于经济减慢造成土地价格下降,行政当局也较难再用土地的未来收益换取贷款。国企垄断也越来越成为民众愤怒的对象。在这时,借助于增加行政许可和管制条款,以创造罚款收入和寻租空间,就成了继续增大在国民收入中的份额的又一手段。它认为暗地扩张行政权力不仅会带来物质利益,而且会带来心理利益。这就是“管人”和给人制造麻烦的优越感。这可以解释为什么这些“X管”总是趾高气扬、动辄大打出手。

在另一方面,商业银行限制存取款和转账的“新规”,也与上述其它管制一样借口动听的理由,如保护存款安全,监督洗钱和腐败,却不能说明为什么不能在安全和方便之间找到均衡点,或使用既能保护安全又能方便的技术(如已有的人脸识别等);也不能说明反洗钱这种专业性机构的任务为什么要以全民的不方便为代价。这些国有商业银行不仅因为有很强的官方背景,而且有垄断性质,一般居民也没有更多选择,就很容易就范。银行为自身利益计,也有动力增加限制。它以为如此一来就可以将货币更多地留在银行。但这种作法因降低了居民存款的流动性,而使他们不再信任银行存储暂时不用的货币,宁肯更多地手持现金,或更多地与交易对手用现金结算。这样一来,银行中的基础货币就会减少,由于货币乘数,社会中的货币供应量就会加倍减少,反而加剧了通货紧缩。

统计数据显示,7月份的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长3.8%,第二季度的GDP比上年同期累计增长4.9%。对克强指数的估计,约为3.9%。虽然有所增长,但与有城市化前景的增长潜力——5~6%相比,应算是萧条。微观层面,不少民营企业没有继续生产和投资的意愿。在这背后是更长期的指标——土地销售价款在去年就比上年降低近一半。这预示着未来的房地产投资也会大幅缩减。而正如我已指出的,虽然房地产不是大陆中国增长的原动力,却是它的核心指标。真正的动力是在有效市场机制下,企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所创造的财富带来对城市发展的需求(盛洪,2021)。统计数据显示,到今年7月,对外贸易额同比累计下降6.1%,8月份外商直接投资为617亿美元,仅相当于2019年11月的近一半。而按照克鲁格曼教授的理论,人口聚集的城市是经济规模的空间表现。贸易的发展是城市财富涌流的源泉。反之,房地产市场衰退之根本原因,是经济市场的萎缩。

前面已经指出,在“拼经济”的口号下经济继续下滑,有两个重要原因。一个就是在经济制度层面,产权不受保护,产业说关就关,市场合约不受尊重,政府政策出尔反尔,导致人们将产权的可能损失和和政策的不确定性折算为预期收益的缩减,而减少生产或投资;这我已著文讨论过(2021)。再有就是因为在出台“刺激”需求的政策同时,又推出抑制经济活动的管制措施。如果将扩张性宏观政策比做踩油门,而加紧管制措施就相当于点刹车;在踩油门的同时不断点刹车,车子只会减速。而当局之所以不断地点刹车,似乎有它的道理,这就是它公开说出的理由,如安全,质量,等等,这种态度就是只看事物的一面,并且认为它自己关注的问题是最大的问题,而其它有关民众生计的问题都是解决问题的障碍,并且可以凭借它暂时握有公权不惜代价地实施。这是没有轻重权衡,没有数量程度把握,没有概率概念的作法,与当代公共治理的要求相关差太远。

所以,不及时停止这种不断推出管制和限制措施的作法,决策当局再做多少表面文章也没有用。只有它意识到了它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断增加管制带来对经济的强力阻遏作用,它才可能减少这些“点刹”。但说这是“可能”,是说在目前的制度结构下,没有任何力量可以让行政当局及垄断国企自我约束。因而这种前景基本上不可能,在中短期内看不到经济复苏的希望。只有大陆中国在制度结构上有所改进,行政部门的权力扩张受到有效抑制,经济才可望重新振作。

参考文献

Sheng Hong, The Equilibrium of Parking Violation and China’s Economic Reform(罚款均衡和中国改革, Man and the Economy, De Gruyter, vol. 6(1), pages 1-13, June, 2019.

Sheng Hong, Zhao Nong, Yang Junfeng, Administrative Monopoly in China中国的行政性垄断), World Scientific Publishing Co. Pte. Ltd. 2015.

黄鹂谈历史,“银行卡取款新规定:限制取款金额5000,调整取款时间”,《黄鹂谈历史》,2023年8月30日。

另类的历史视角,“另类的历史视角:在全民抓间谍的气氛下,这个美国人也是吓……”,《今日头条》,《另类的历史视角》,2023年9月18日。

七七察录,“大快人心!河南官方终于出手了,河南收割机下不了高速”,《七七察录》,2023年5月31日。

盛洪,“‘农管’错在哪?”《盛洪教授》,2023年5月31日。

盛洪,“为什么不受约束的权力会瓦解中国奇迹”,《盛洪教授》,2021年10月21日。

2023年9月18日于五木书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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